范文写作网 > 会计毕业论文 > > 会计毕业论文-论国有上市公司首要会计目标的转变
会计毕业论文

会计毕业论文-论国有上市公司首要会计目标的转变

摘要:会计目标定位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编制成本与效益的对比问题,进而关系到会计信息能否在进行经济决策和衡量经管责任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关系到会计理论框架的科学和严谨。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的首要会计目标,许多学者认为是公有
关键词:会计,毕业论文,国有,上市公司,首要,标的,转变,会计,目标

姚晓峰,张永明杀人动机,草书欣赏

   

  会计目标定位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编制成本与效益的对比问题,进而关系到会计信息能否在进行经济决策和衡量经管责任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关系到会计理论框架的科学和严谨。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的首要会计目标,许多学者认为是公有制为主体的产权关系和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服务(朱元午,2001)。或者说,我国的会计目标应是满足政府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刘玉廷,2000)。对于此,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实行单一的满足政府对信息需求为主的会计目标,而应在不同层次实行不同侧重的会计目标。对于国有非上市公司而言,应侧重于受托责任观,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来讲,则应以决策有用观为主,重点为信息使用者尤其是股东提供决策信息。

  一、关于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关系以及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

  在信息论和系统论被普遍接受后,财务会计的目标才得以明确提出。财务会计的目标可以说是财务会计系统运行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境界,它的内容受到人们(主要是信息使用者)主观期望的影响。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规范学派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形成了两个代表性的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前者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它应以历史的、客观的信息为主;后者则认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根本目标就是向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对他们进行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更应强调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无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是决策有用观,都是以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和通过现代企业来表现的、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为其外部环境。但受托责任所认定的两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十分明确,没有模糊、缺位的现象,财务报表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决策有用观所认定的两权分离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委受托双方不是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财务报表信息的使用者是需要利用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做出投资等决策。

  那么,对于我国财务会计的目标,究竟是采用决策有用学派的思路还是受托责任学派的思路这一问题,我们不能离开中国社会的经济环境去回答。会计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产生发展及其理论和实务都要受到社会环境尤其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我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告诉我们,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在市场运行机制上,坚持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我国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和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

  目前国企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股份制”被称为国企改革的最后一张王牌得以广泛应用,十几年来,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得以肯定并迅速发展,上市公司的组建和发展尤为令人瞩目。1990年12月,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新中国证券市场的诞生。十年间,一大批国有企业发行上市,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实践中起到了先导和示范作用,也为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开辟了直接融资渠道。截至2000年11月底,境内上市公司已达1063家,累计筹集资金4846.1亿元,境外上市公司筹资1439.1亿元(合173.8亿美元)。我国证券市场境内外累计筹资总额9443.2亿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强调,要“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并提出证券市场要“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实行股份制”,“要加强市场监督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处于国有企业改革前沿并对国企改革有着重大示范作用的国有上市公司首条会计目标从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转而定位于为股东提供信息,对于国企改革和资本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下面本文重点阐述这一转变的原因及意义所在。首先让我们从国有上市公司出现的问题谈起:

  二、国有上市公司的“股东缺位”问题决定了国有上市公司会计目标不宜采用受托责任观

  所谓股东缺位是指:在国家或国有法人控股、参股的上市公司中,股东代表对国家股东或国有法人股东的权益不负责任,导致股东功能缺损和公司效率损失这样一个经济现象。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一系列病症,其根本原因都可归结为股东缺位。

  国有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应该为全体人民,“全民”是真正的股东,是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惟一所有者和初始委托人。然而“全民”必须委托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做代理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折股进入公司后,由政府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资本所有者职能,而政府职能要由政府官员来履行,所以国家股股东代表的职能最终要落实到有行为能力的政府官员身上。由官员作为股东代表国家行使股东的各项权力,但对国有股权的占有、处置、收益(利润)并不归他所有,亏损和破产风险也不由他承担,无论是盈还是亏,都是国家的。

  显然,政府官员作为国有股股东代表拥有的权力、责任和利益是不对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政府官员来说,其兢兢业业工作的成本由其自己承担,但相应的收益却归国家和全民所有,这就必然导致官员在主观动机上缺乏为国家股东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积极性。于是国有上市公司出现下列弊病也是不可避免的了:

  1.经营者选择机制不合理。由于掌握国有股权的政府官员有控制权,但没有剩余索取权,并非真正的风险承担者,所以他们手中的控制权就成了“廉价投票权”,即有投票权的人并不对投票的结果承担责任。这样,必然会出现国有股权行使者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的现象。可见,股东缺位使国家股东丧失或弱化了对经营者的择优汰劣、激励和约束功能与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机制的缺损。

  2.国有上市公司资本保值增值难以实现。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就必须对国有资产的经营者进行充分和有效的监督,而掌握国有股权的官员并不能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中获得利润,因而其监督的积极性并不高,如果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再贿之以利,则国有股权行使者们会更加松懈对经营者的监督,这种纵之任之的行为使得出现国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惨淡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也在所难免。

  3.政企不分难以解决。政企不分的实质在于所有者不是从一个理性的、真正承担风险的资产所有者角度去进行监督和干预。国家委托政府官员行使股东权力自然要进行干预,问题是真正的干预难以做到恰如其分。对于政府官员者的贿赂而完全不加干涉。因此,国有上市公司便只能在过分的行政干预和内部人控制之间摇摆,不能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

  4.融资结构不合理。我国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而发生变化的。随着企业融资源头从政府转向银行,银行贷款逐渐成为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而我国企业银行负债率往往偏高,并且国有企业高负债往往与低效率结合在一起,从而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国有企业融资体制的问题,主要不是负债率本身的高或低,而是股东及其代理人对负债筹措到的资金缺少责任心,以及因此产生的高负债冲动。如果国有上市公司股东缺位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改变企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行为,其融资结构的问题便无法根本解决。

  如上文所提到的,采用受托责任观必然要求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十分明确,没有模糊、错位的现象。因而西方在资本市场不发达的条件下都采用了受托责任观,只是在资本市场发达并成熟后转而采用决策有用观。尽管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刚刚起步,还很不完善,但决不应因此而机械地套用西方国家曾采用的受托责任观。因为另一方面,作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还存在着一个问题,即股东缺位,而且这一问题更加严重,更加关键。正因为股东缺位,如果会计目标定位于向委托者即向政府和国家报告国有资产的受托管理情况,那么便只是在向一些利益不相干的政府官员汇报信息,并将从他们那儿得到认可或反对,结果只能使国有上市公司的活力逐渐丧失,势必造成不科学的经营者选择机制、国有资产流失贬值、政府企业混为一谈以及不合理不可行的融资结构。

  三、国有上市公司的盈利性决定其首要会计目标不应满足政府宏观调控

  首先需要明确,国有上市公司支配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应是经营性国有资产或准经营性国有资产,而不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于国有企业上市转变为国有上市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吸引股东的投资,而股东投资的目的当然不会是为社会白白谋福利,他们关心的是股票的回报即股利的多少和公司的盈利情况,因而那些不以盈利为目的,只经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是无法成为国有上市公司的。

  根据西方经济学的观点,只有在存在外部性、不完全竞争的公共商品领域,市场完全发挥作用的条件才会丧失,出现“市场失灵”,从而政府干预调节才是有效的和必要的;而在私用商品领域,市场自动稳定器的作用远远要比政府有计划的指令更加富有效率。这一点已在西方国家、前苏联和我国建国后几十年来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们改革的目标。显然,以占有、使用和支配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准经营性国有资产为主的国有上市公司,其主要的调控机制应是市场而不是政府,这便意味着国有上市公司会计的目标应是更好地为市场调节服务,即为构成市场的千千万万投资者(包括国家、企业和个人)、债权人以及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而不是首先为居于辅助地位的政府宏观调控服务。当然国有上市公司的最重要股东是国家,其会计目标定位于股东提供信息,必然也会为国家提供信息。但在这里国有上市公司会计提供信息的对象并不是作为宏观调控主体的国家,而是作为投资者的国家,并且在信息服务方面,应该对作为投资者的国家和同样是作为投资者的其他企业和个人一视同仁,决不能因为国家是大股东而产生歧视,忽略甚至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四、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国企改革的推动作用,必须使国有上市公司会计目标定位于为股东提供信息

  中国资本市场的十年实践充分显示了资本市场对于国企改革的重大意义,而资本市场的作用决不仅仅在于为缺乏资金的国有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来源,更重要的在于推动融资体制和企业产权结构的转变,使上市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加速其决策科学化、经营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和经营责任法律化,进而促使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国有上市公司将其会计首要目标定位于及时、准确地为广大报表使用者尤其是股东提供信息,有助于资本市场这些作用的充分发挥。

  1.会计目标定位于为股东提供信息,有利于政企分开。国有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提供信息,不再首先是满足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这样便促使政府不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而把注意力转移到更多的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进行辅助调节的良性运作上;同时使广大股东(包括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关注公司经营状况,通过用手投票(指股东直接选择投资人股的公司并参加公司股东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举董事会,批准董事会聘任的经理,通过影响、干预和控制董事会和经理进行有效工作,追求公司效益最大化,以便最终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和用脚投票(指股东在股票市场上优选能获利的股票,采取买进卖出进行炒作的方式来实现收益最大化的行为)而对经营者的业绩做出评判和对经营者做出选择。

  2.会计目标定位于为股东提供信息,有利于促进企业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积极转变。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引入新的直接投资时,也就引进了新的股东。实践证明,多元化的股东结构,比国有独资形式更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而引进股东的实现,显然有赖于公司会计信息的提供。

  3.有利于为国有上市公司的战略性改组提供有效的资本流动机制。当国有上市公司战略性改组的目标确定之后,国有资本在一些行业和企业的退出或进入,可以通过资本市场上国有股权的售出和购入而实现。在更多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国有股份与其他股份在资本市场上平等竞争,通过竞争形成国有资本在行业和企业中的合理分布。投资者对其手中股份的购入或抛出,主要取决于他所了解和掌握的公司经营管理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成果,因而作为信息提供者的会计,必须要满足广大股东的需求。虽然目前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尚未进入市场流通,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建立完善,进一步地实现只是个时间问题。

  4.国有上市公司的会计目标定位于为股东提供信息,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入资本市场后的国有上市公司,定期向股东及其他社会公众详细公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查,不仅有利于国有股东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而且有利于其他股东特别是个人股东以个人股份的股东和全民所有制财产最终所有者的双重身份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改进了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督效果。

  五、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决定了会计目标宜定位于为股东提供信息

  十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容量有了巨大的扩展,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在立法、监管、规范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人才和手段不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的舞弊诈骗活动盛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比比皆是。

  要改善证券市场这种状况,重要的不是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正如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2000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十年论坛”上所提出的:“要坚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同时,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首要任务和目标,重点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保护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增强投资者信心。”而要实现这一点,最重要的是依靠股东监督和实施重大决策,认真进行企业改革,使上市公司制度健全、行为规范,经营者完全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为己任。

  事实上,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并非没有这方面的尝试。例如1994年君安证券公司曾对万科公司的股东们提出倡仪书,要求管理层改变不热心主营业务以及因收购申华公司而与原有的在沪发展计划相冲突等行为。而2000年12月,上市公司广西康达的第六、第七大股东广西索芙特公司和广州天街小雨化妆品公司征集股票投票权以反对现任管理层的经营不善。很显然,当关系到自身利益时,上市公司的股东们必然会自觉地擦亮眼睛,积极主动地去监督经营者的一举一行。如果会计报表能如实、充分地反映股东所需要的信息,那么对于股东对经营者进行充分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至于政府和监管当局,其主要任务并非管理上市公司质量和对公司管理层进行选择,它们的责任主要是大力监察处置信息披露不实等作假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在依法治市的基础上,加大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力度,从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真正实现。会计的目标当然要兼顾政府调控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满足市场调节的需要,满足股东对信息的需求。

  六、结语

  会计的目标应是多元化的,既要满足对股东信息的需求,又要满足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还要为债权人和其他社会公众服务。本文重点强调了国有上市公司会计的首要目标应从为政府调控提供信息转变为满足广大股东的信息需求。当然这一目标的充分实现有赖于其他一些条件的具备,如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上市流通等,但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让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1]马洪,王梦奎,刘中一。中国发展研究[C].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

  [2]葛家澍,裘宗舜。会计信息——会计热点问题[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4.

  [3]张广柱。中国上市公司制度实证分析[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8.

  [4]胡舒立,杨大明,等。风云舒卷——中国证券市场回顾[M].北京:财经杂志社,2001,1.

  [5]刘玉廷。关于会计中国特色问题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0,(8)。

  [6]朱元午。中国的会计环境和会计的中国特色[J].会计研究,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