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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八届三中思想汇报范文【优秀】

摘要:中国,既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又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对严峻挑战,我们依然对未来充满信心。下面是xzlunwen整理的关于十八届三中 思想汇报 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十八届三中 思想汇报范文 【优秀】 尊敬的党组织: 建设法治中国新目标。自1997年党的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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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既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又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对严峻挑战,我们依然对未来充满信心。下面是xzlunwen整理的关于十八届三中思想汇报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十八届三中思想汇报范文【优秀】

  尊敬的党组织:

  建设法治中国新目标。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和确立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治国理政原则,同时也提出和确立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法治建设目标。习近平同志2012年的“124”讲话(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2013年的“223”讲话 (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和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习近平同志在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批示中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目标。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版”“综合版”和“升级版”。说它是“中国版”,是因为法治中国是世界的法治共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它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适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说它是“综合版”,是因为它并不限指法治国家,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综合体;正因为它既是“中国版”,又是“综合版”,所以本身就成了“升级版”。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定入改革《决定》,就意味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已成为中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

  重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决定》特别指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强调宪法法律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性。表明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再次重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两大支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当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制度改革而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抓手和支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关政府的行政职能,而行政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事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职能,而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正义防线。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着力点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指我国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机制和方式的综合体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完善体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点是增强两个“力”,即公信力和执行力。公信力事关政府的威信和人民群众的信任程度;执行力事关政府的行政效力。政府公信力下滑和行政执法疲软是当下行政管理中的两大问题,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已刻不容缓。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无疑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的治理目标,服务型政府是现代政府的政治目标,旨在保持人民政府的本质。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为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司法改革的方向定位。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显文明,惩处邪恶,不让诚信者吃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高效司法,就是要树立群众观念,方便群众诉讼,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到案结事了; 建立权威司法,就是要确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让每一项司法裁决都能得到执行。为实现上述目标,就要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就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就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司法改革的新亮点。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司法是人权的卫护者和保障制度。一切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都应当得到追究。《决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特别是明文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法学界几十年来的呼声得到有效回应。

  “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体现司法文明。《决定》规定“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这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司法文明的体现。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直至最终取消死刑,这是人类文明的趋向。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具体情况,保留但“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这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做法。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用创造法律和制度条件。

  劳动教养制度先“废”后“立”。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自195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确立以来, 已有56年。这一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它的弊端很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实践中劳动教养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这一手段有被滥用的趋向。二是它违背了法治精神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在一个法治国家里,一个人的生命权和人身自由权被剥夺,必须经过司法机关公正公开的审判。劳动教养可以剥夺一个人1~3年的人身自由权,而无须经过法院审判,这不符合法治精神。所以,近几十年来,尤其是近10年来,许多知名法学教授呼吁取消劳动教养制度,有的法学教授还联名上书中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的建议。这次中央《决定》明确宣布“废止”,是对中国法学界呼声的及时回应。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决定》对劳动教养制度采取了先“废”后“立”的做法。按理说,劳动教养制度取消后,我们需要创设和完善一些衔接制度,诸如轻犯罪法、社区矫正制度等。这次在有关司法制度尚未改变、完善和创设之前,中央率先宣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表明了中央对人权的高度尊重。

  再次强调“法治思维”。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向领导干部提出和强调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首次提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又说:“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法治思维”已经到了有文必述,有话必讲的程度,非常值得关注。

  关于十八届三中思想汇报范文【优秀】

  尊敬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全会提出的推进社会事业改革新理念、新部署,就是让全体人民享有民生的保障改善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社会事业改革的根本遵循

  自党的十七大以来,改善民生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也是党和政府决策的重要出发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事业改革。这是今后我国社会事业改革的根本遵循。近35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获得前所未有的福祉。然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的社会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特别是我国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引发了利益分化,加速了社会分层,收入分配差距较为严重,部分民众还没有能够充分分享发展的成果,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凸显,并因此导致社会风险增多。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致力于教育、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其核心是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民生从一般意义上讲,就是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子女教养、生老病死等日常之事。这些日常之事,从权利方面看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内容,从需求方面看既是实现人的生存权的主要需求、也是实现人的发展权的普遍需求。随着从追求温饱阶段跃迁到中等收入阶段,人们的需求已经超越简单的衣食之忧,对生活质量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在更高程度上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更多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愈加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使所有的人都受益。同时,只要社会中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都改善了,我们的社会也就更加和谐。

  但是,如果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不明确,就有可能使人与社会处于对立状态。例如,如果我们过分关注GDP的增长,忽视对个人的关怀,就有可能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表达和满足,尤其使弱势群体的需求得不到应有的关照。在有些地方,人民群众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直到积累、演变成为重大社会问题,才有实质性的行动去解决,很是被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指望一朝一夕毕其功于一役。唯有转变发展理念,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兼顾并举效率与公平,才能让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收益,增加生活的幸福指数。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决策,昭示着党中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二、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决定》在部署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时指明了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改革目标任务,都体现着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发展,兼顾并举效率与公平的精神。比如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为例,《决定》将其列为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第一条。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也是改善民生的奠基工程。教育既直接影响国家的繁荣和富强,也直接关系个人的命运和幸福。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迅猛发展,成就斐然,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教育的发展速度和群众满意度形成较大反差。有关调查表明,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最低,最不满意的问题是城乡教育、地区教育、校际教育的差距以及由此造成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对考试招生制度也有很多不满和非议。这种反差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要求、新期盼。三中全会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这就是对群众企盼教育公平诉求的积极回应。在当今充满竞争的社会中,结果不可能绝对均等,但机会应该相对公平。而在所有的机会公平中,教育机会的公平是最重要的机会公平,因为这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

  有了公平的发展机会,社会弱势群体才有可能与其他社会阶层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才有可能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唯有如此,社会各阶层才能合理流动,全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必须妥善解决好加快教育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冲突与矛盾,努力实现代价最低、效率最高、体现公平的发展。为此,就要通过教育体制改革来改善资源配置。改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的基本方向,是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在整体推进教育公平的过程中,要把统筹区域内、城乡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优先领域。通过制度创新,实行教育信息化建设、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认真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等措施,推进办学条件的均衡、教师资源的均衡和生源的均衡,使教育公平落到实处。

  三、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备受群众关注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其重点在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来看,我国目前运行的制度主要有四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中,因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和待遇上存在较大差别,两者“并轨”成为群众一直以来的重要诉求。三中全会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据有关设计,我国的医保制度将被整合为职工、城乡居民两大模块,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结构。包括将公费医疗制度整合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地农民或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单独制度。这样,原有的不合理、不公平的问题可望得到有效解决。就养老问题来看,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决定》对此极为关注,提出了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任务。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消除养老待遇差别、解决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地区间不公平、群体间不公平等诸多问题的改革突破口。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可以解决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解决地区间的支付能力失衡;消除地方利益,养老基金有结余的省份,可以弥补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省份的资金缺口,财政补贴的规模会下降,而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将会提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终目标是要消除“双轨制”,这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顶层设计、制度整体优化的核心任务之一。社会保障“双轨制”长期存在,是目前我国养老金制度下的最大不公平。全国统筹正是消除双轨制契机,所谓“消除双轨制”,就是让机关事业单位也建立起与企业职工一样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采取同样的待遇计发办法,真正实现养老权益的平等。

  《决定》提出的社会事业改革任务非常繁多而具体,需要我们逐项逐步全面贯彻实施。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事业改革的根本遵循,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机统一,把社会事业改革扎实深化和推进,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现代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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