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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

摘要:摘要: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将文化产业分为十大类,出版发行是其中第一大类。出版发行政策有不同的分类。根据经营主体可划分为,计划经济时期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本文对我国出版发行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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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将文化产业分为十大类,出版发行是其中第一大类。出版发行政策有不同的分类。根据经营主体可划分为,计划经济时期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本文对我国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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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
  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中,将文化产业分为十大类,出版发行是其中第一大类。出版发行政策有不同的分类。根据经营主体可划分为,计划经济时期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中国出版发行的经营主体政策经历了四个阶段。这些经营主体政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对出版发行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第一?A段(1949年―1977年)
  计划经济时期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此阶段政策主要是为了实现计划经济而对企业市场行为进行规范。1950年 12 月 25 日教育部和出版总署《关于 1951 年春季教科用书的售价及生产供应办法的决定》。1950年12月16日出版总署《关于联营书店由政府投资改为公私合营的通报》。1951年出版总署《论人民出版事业及其发展方向》的报告,主要是依据所有制的不同,对公有制企业进行大力扶持,发展计划经济型出版产业。1952年出版总署《关于中央一级各出版社的专业分工及其领导关系的规定(草案)》。对私营企业进行限制,主要是取消市场自由竞争,将企业的生产、销售权集中到政府手中,统一进行调配管理,1956 年起使用的全国统一书号。
  二、第二阶段(1978年―1991年)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出版时期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此阶段属于卖方市场,政策主要是培育出版发行市场,解决图书供给严重不足与国民文化饥渴的问题。1978年7月18日,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出版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出版工作要反对脱离政治倾向,又要避免对为政治服务作狭隘的理解。”1979年1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1979年中宣部21号文件》“所有出版社、杂志社都要提高书刊质量,加强经营管理,除个别情况外,都要实行经济核算,切实做到自负盈亏,不得由国家补贴。如果长期亏损,办不下去,就应该停办。”1980年12月2日原国家出版局发布了《<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的书店、书亭、书摊和书贩>的通知》。1981 年 6 月 17 日国家出版局《关于改善出版社自办发行的意见》。1982 年 7 月 10 日文化部《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对自办发行为起了积极作用。1983 年文化部印发的《1981 年~ 1990年全国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1985年,文化部先后颁发了《关于开展协作出版业务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出版社兼办自费出版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1986 年 7 月,国家出版局发出实施国家标准 GB5795-1986《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自1987 年 1 月 1 日正式在全国推行实施。1988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办法》、《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991年8月12日,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暂行规定》,出版业内部出版、印刷、发行专业化分工的局面开始被打破。
  三、第三阶段(1992年―2002年)
  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此阶段属于买方市场,政策重点是提高经营主体的质量和效益。1992年《贯彻十四大精神,把新闻出版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3 年《关于调整书刊印刷企业承印范围的通知》。1994年《关于禁止中国标准书号“一号多用”的规定》。1995 年新闻出版署《关于书号总量宏观调控的通知》。1997年3月25日新闻出版署《关于全国各出版社书号核发办法的通知》“各出版社新出图书书号总量仍按……规定的每位有发稿权的图书编辑年度5个书号量核定。”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343号)。2001年8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四、第四阶段(2003年―至今)
  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发行经营主体政策。2005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支持并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出版物的印刷、发行和广告经营等领域,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资质认定、项目审批和融资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有同样待遇。2005 年 7 月 6 日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于 联合《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从2008年7月份开始,新闻出版总署在全国试点"书号实名申领制"。2010年4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与重庆市政府《推进重庆新闻出版业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署市合作框架协议》,侧重宏观的总体布局,即对东部、中部、西部的出版产业实施不同的政策扶持,使得整体出版产业能够平衡发展。2012年2月27日,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新闻出版总署和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合并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两个管理机构的合并为出版业和其他媒介行业的融合铺平了道路。2015年3月3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参考文献:
  [1]赵礼寿.我国出版产业政策体系结构研究[J].出版科学, 2015 (3):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