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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促进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方法论文

摘要:摘要: 企业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源头,企业污染是政府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但政府单纯凭借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是不够的,还应该充分调动企业自身进行环境管理、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即压力和动力并重。为此,政府应加大对社会、对企业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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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企业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源头,企业污染是政府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但政府单纯凭借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是不够的,还应该充分调动企业自身进行环境管理、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即压力和动力并重。为此,政府应加大对社会、对企业的环保宣传力度,使企业认识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存在着一致性和互促性。此外,政府还应加大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宣传,使企业提早准备、积极行动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随着大气、水体的清洁程度的下降和固体废弃物的日益增多,政府和民众对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危害以及对环境污染防治的关注与日俱增。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危害不单单是直接的,如清洁饮用水问题、污染相关疾病问题等,而其间接影响往往更为广泛、更为深远,如大气CO2增加所带来的全球气候变暖、氟里昂排放所引起的臭氧层空洞以及环境变化所导致的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等。这些不仅会影响到当代人,而且会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带来危害。

  1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压力与动力1。1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外在压力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其所排放出的污染物数量巨大且物质成分复杂,对环境的影响严重。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减少企业污染,各国政府都采用了多种方法和途径,如法律上的、行政上的、经济上的等等。目标只有一个——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在法律方面,各国出台了许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如美国的《水质法》、《国家环境政策法》、《联邦水污染控制法》,英国的《环境控制法》等,我国也于***年颁布了《环境保护法》,1995年和1996年先后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行政方面,政府专设了环境保护部门,如德国的环境部和我国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这些部门通过推行环保政策、制定环保标准、建立环保制度以监督、管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等行为。

  同时诸如排污权交易、排污税费征收等经济手段也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

  追求最大经济效益是企业的根本目标。但企业处于社会之中,不可能摆脱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不可能无视民众和大众传媒对其的影响。通常而言,企业必须牺牲一部分经济利益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如为达到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或遵循环境制度,企业通常会采取:(1)购置污染物处理设备;(2)引进先进的、可节约资源和降低污染排放的生产设备或技术;(3)开发节约资源和降低污染排放的替代产品;(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措施,否则,企业必须从市场上购买排污权或缴纳高昂的排污税费,以至罚金及赔偿。这些都会使企业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并通过企业的成本收益分析体现出来。在我国,政府还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性地关、停、并、转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实现政府的环保目标。

  以上所述可以看作是企业和环境保护相抵触的方面,因为环境保护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这也可以说,政府和社会是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外部动力,确切地说应称作外部压力。

  1。2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内在动力众所周知,企业的经济目标与政府对之提出的环保要求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二者间的矛盾并不是必然的,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一方面,在不降低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企业依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环保目标;另一方面,环境保护不只是能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样也可以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收益。

  (1)企业可以完善内部的规章制度并加强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以及生产流程中各个环节中指标、标准的检查,通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杜绝浪费、提高产品的质量合格率等途径降低原材料采购以及产品生产、运输及存储过程中的资源消耗。这样做的结果必然会带来生产成本的降低。同时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加强废弃物的回收管理也会达到相同的效果。

  (2)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走内涵扩大生产的途径,既可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排污量,又可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可在短期内回收技改投资,一举多得。如天津炭黑厂引进新生产线并改造原有生产线,每年回收炭黑300多吨,价值80多万元,回收利用炭黑尾气中的可燃气进行发电,每年节省大量燃料,创造经济价值400万元[1]。

  (3)企业可以实行弹性生产,即根据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来确定企业的生产规模,改变批量生产的旧有模式。通过调节生产规模,一方面可以减少库存产品对资源的积压,便于企业资金的周转,另一方面可以推后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排放时间,即相对地减少了废弃物的产生量。

  (4)企业通过各种措施,可以提高企业在当地的声誉,树立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形象,从而创造出一笔丰厚的无形资产。而这种无形资产必然会通过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高而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企业可以进行上述努力从而申请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虽然这需要增加外部费用和内部成本),如同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一样,形成自身的无形资产。

  (5)企业通过实现高于政府所要求的环保标准的环境管理,如实施ISO14000的环境管理体系,还可以使企业避免陷入环保诉讼,减少诉讼费用和规避相应的处罚。

  总之,企业通过上述途径,在不减少纯收益或者增加纯收益的前提下,同样可以达到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规,执行地方环保标准,实现区域或本部门的环保目标,因此这些可以看作是企业参与环境保护、进行环境管理的内在动力。

  2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调动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政府往往只是偏重于对企业外部施压,强调法律上的和行政上的强制措施,以及加大经济手段的执行力度。我们必须承认,这些措施确实达到了降低当地污染水平的目的,但我们也应看到由此所带来的企业与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抵触情绪。一方面,企业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应对环保部门的检查,如通过减产减排实现暂时的污染达标,通过隐瞒、涂改实际数字以图蒙混过关,甚至采取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方法。另一方面,企业因确实没有能力更新技术、改良设备而被迫关、停,必然会造成资产闲置,从而给国家和地方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主动地进行环境管理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着重思考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必须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社会是企业生存的土壤,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同和拥护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决策者以及每一位员工。同时,环境意识的增强使得消费者越发关注产品生产商的环保形象,并在购物中越来越多地考虑环境因素。消费者的这种趋向于绿色产品的消费取向也必然会使企业自行转向环保方向,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其次,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

  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是环境治理的关键部位。对企业的环保宣传不仅要使其明了国家政策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并清楚了解违反政策法规的严重后果,而且要使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的决策者充分认识到企业污染所带来的可能和事实上负面影响,从而增强和提高企业员工特别是企业决策者的环境意识,避免那种只讲经济效益,只考虑暂时的局部利益,不顾长远的全局利益,使环境受到破坏的事件发生[2]。此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那便是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统计数据的展示,使企业认识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间的矛盾并不是必然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们之间存在着一致性和互促性,从而树立以管理促环保,以环保促效益的新观念。

  此外,从另一角度而言,政府应加大对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宣传。自ISO14000系列标准颁布以来,世界各国工业界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北欧各国、德国、荷兰及日本等国企业都深刻认识到了环境问题对国际贸易、技术优势和高质量的就业前景的影响,纷纷制定计划、采取行动,积极进行ISO14000系列标准认证[3]。如日本索尼、精工等企业决定在1997年底,其所有工厂皆能符合ISO14000的标准;在美国,国家能源部已要求其所有合约厂家必须在1998年9月前通过ISO14000认证,否则将取消合约。在我国,政府通过对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宣传,一方面可以通过相关企业,如零配件及原材料的供求双方间的拉动作用,促使更多的企业实施环境管理,在ISO14000系列标准下进行生产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取得ISO14000系列标准认证,可以提高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打破“绿色贸易壁垒”,避免可能出现的重大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政府通过加强对社会、对企业的环保宣传,可以调动企业进行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之自觉自愿地加入到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行列中来。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进行环境管理,特别是推行ISO14000(企业必须组织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经认证、审核等过程)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前期投入。目前许多企业不景气,因此即便有着进行环境管理甚至进行环境标准认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往往也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政府应在政策等方面加以考虑,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条件。

  3参考文献

  1宫伟,范晓虹。实施ISO14000标准与清洁生产相结合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1999,12(6):5~6。

  2杨邦家。试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重庆环境科学,1994,16(1):50~52。

  3田从华,莫大伦。我国企业应积极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保产业CEPI,1999,6: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