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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毕业论文

浅谈徽州契约文书的保护和利用

摘要:摘要: 徽州契约文书的大量面世, 为徽学兴起和深入研究, 提供强有力物质条件。目前估计总存世量在50万件以上, 其中黄山市收藏约18.9万件。未来保护和利用对策:一是建立政府牵头, 部门参与, 个人支持的格局, 依据相关规定, 进行认定、记录、建档, 进行科学认
关键词:浅谈,徽州,契约,文书,保护,利用,

多方通,百家讲坛囚徒天子光绪,芸豆中毒

  摘要:徽州契约文书的大量面世, 为徽学兴起和深入研究, 提供强有力物质条件。目前估计总存世量在50万件以上, 其中黄山市收藏约18.9万件。未来保护和利用对策:一是建立政府牵头, 部门参与, 个人支持的格局, 依据相关规定, 进行认定、记录、建档, 进行科学认证;二是建立档案和信息账户, 实行分级保护;三是动员社会力量, 拓宽资金渠道, 建立各类保护基金, 夯实保护基础;四是向联合国申报教科文组织, 以及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等支持, 提升地位, 以达到科学公开、资源共享目的, 发挥徽州文书的最大效益。

  关键词:徽州文书; 面世量; 保护; 利用对策;

  徽州, 自古文风鼎盛, 民间文化积淀深厚, 结绳记事早有传统。尤其自宋代以来, 徽州人恪守好记心不如烂笔头的古训, 习惯以文字记录日常生产生活中重要事件, 作为日后凭证和查考依据, 由此形成徽州特有的契约文书, 成为蔚为大观的草根原始文字, 既留档存史, 历久弥坚, 是徽州人纷繁复杂社会生活的缩影, 又折射徽州政治、经济、文化之光, 是徽州真实历史的写照。

历史论文

  一、发现过程和数量

  徽州契约文书大量被发现, 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 尤其因岁月更迭、时代变迁更是历史原因。据安徽大学学者卞利先生研究, 这些数量巨大的契约文书走出民间, 流入市面, 经历漫长时间, 先后出现三次高潮。

  (一) 第一次高潮。

  第一次高潮是20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其时抗日战争胜利, 流落于杭州、上海、南京等地的徽州人因生计所迫, 开始把一些契约文书拿到市场上出售, 以接济窘困生活。如原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方豪先生就曾在南京收到一批。这批资料经其整理, 先后发表在1971—1973年台湾复刊的《食货月刊》上, 以《战乱中所得资料简略整理报告》为副标题, 共12篇。同时, 方豪先生对自己所收这批契约文书的发生地和品相等作了简单说明:“民国三十五年 (1946) 暮春, 寓居南京, 难民充斥、地摊上百物杂陈。有人以大批原始文献求售, 本拟全部收买, 但财力不足, 乃选购若干。……全部资料, 似均出于皖南;时间则多属明代, 而余收购部分中, 亦有清代初叶、中叶和末叶者。一切文件, 保存情形非常良好。仅少数有残损;惟字迹则有许多为三四百年前商人习惯写法, 或亦有地方俗体字。”此外, 这一时间流传出来的包括徽州家谱在内的徽州契约文书, 除方豪等收藏家和研究者所收藏外, 上海图书馆等国立图书馆和研究机构也开始收购和收藏。

  (二) 第二次高潮。

  第二次高潮是20世纪五十年代。其时新中国刚刚成立, 徽州的黟县、祁门、歙县、绩溪、休宁, 以及江西婺源, 先后建立了人民政权。次年, 土地改革运动拉开序幕, 从地主家中抄出的失去现实效用的大量契约文书, 被当作可能成为变天账之嫌的实证, 以及被视为封建糟粕的大量珍本古籍纷纷上交、变卖和焚烧。

  据《徽州地区简志》载, 仅1953年一年, 屯溪和歙县两家私营土产信托公司收作纸浆的古籍和文书即达1.5万多公斤。又1956年9月, 屯溪市文化馆从屯溪爆竹合作社废品堆中, 一次就抢救出珍贵古籍400多公斤。至于大量不值钱的契约文书, 更多的则是被焚烧已尽。有幸的是, 其时徽州各种珍稀文献和文书资料的大量被焚, 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1956年10月, 在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的亲自过问下, 屯溪市新华书店专门开辟了古旧书店, 负责收购徽州契约文书和古旧书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历史博物馆、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和经济研究所图书馆、南京大学历史系图书馆、安徽省博物馆、安徽省档案馆、安徽省图书馆、黄山市博物馆, 以及徽州各县和婺源等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 先后开始着手收购徽州契约文书的工作, 其中不少甚至成为收藏大户。同时, 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和博物、图书与档案部门, 也开始了对徽州契约文书的收集工作。由此掀起高潮, 一直持续到20世纪六十年代“***”前夕。这是徽州契约文书规模最大、价值最巨的一次面世流播。保守估计, 这次流传出来被各大收藏机关收藏进库的徽州契约文书大约有10余万件。其中, 目前已知的南宋时期徽州契约文书全部是这一时期流传出来的。

  (三) 第三次高潮。

  第三次高潮是在20世纪七十年代末, 并一直持续到现在。此前, 十年“***”, 徽州契约文书再遭浩劫, 大量被焚毁。改革开放后, 密藏于徽州山区的部分契约文书开始引起海内外学术界重视, 从事文物收购的商贩也逐渐认识到了这些原始资料的价值, 开始大量收购和转卖。同时, 海内外收藏和研究机构以及研究者个人, 也加入购藏行列。[1]其中典型事例记忆犹新:1982年休宁县渭桥谢家发现一批清代康熙年间徽商会票, 在金融界、学术界引起轰动;1984年休宁县海阳镇发现4000多卷鱼鳞册, 被誉为“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历史标本”;同年歙县坑口乡芳坑村江家, 发现3000多件茶商档案, 这是在徽州首次成批发现的有关一户茶商几代人的经营档案;1994年歙县档案馆发现一批清代徽商书信, 被学者誉为“徽商走向衰落的历史见证”;1997年, 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发现926件明代徽人信札, 在国内外学术界引起广泛关注;2000年休宁县海阳中学发现一批清代徽州契约、信札, 这是在徽州发现的首批系统的天主教方面的原始文书;2001年祁门县彭龙乡环砂村发现1100多件明清文书, 这是徽州发现的关于一个村庄的比较完整的系统档案。另外, 在英国大英图书馆东方收藏部, 以及日本、法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也发现了大量徽州文书。同时, 进入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后, 随着编纂志书工作的深入开展, 徽州契约文书的资料整理工作开始得到重视, 安徽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先后对所藏的文书进行整理出版, 特别是大型文书资料集———《徽州千年契约文书》 (影印本, 40卷, 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年) 的出版, 对于推动国内外徽州文书的研究起了很大作用。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就有一个“徽州文书研究会”, 专门研究徽州文书。1996年, 北京大学出版的《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 也将北京大学图书馆珍藏的徽州文书整理出版。资料的系统整理和出版, 无形中更有力地推动了研究工作, 随着新资料的不断发现, 新观点的不断提出, 有关徽州契约文书的研究领域的也不断扩大, 从而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明清历史的研究。[2]2007黄山市首个徽州文书陈列展在祁门公开展出。这次所展出的百余份徽州文书是祁门博物馆从近年来民间征集、收藏的一万多份文书中精心挑选而出的, 在这些地域原始、年代各异的徽州契约文书中, 既有资料性很强的土地文书, 还有趣味无穷的民俗艺术文书, 以及民间诉讼文书和官府往来文书等, 内容五花八门, 涉及徽州历史、文化、风俗、宗教等方方面面。

  徽州契约文书三次大的浮现和流传, 为徽州学研究的兴起和深入, 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条件。据不完全统计, 就近期而言, 短短的20余年时间, 就有约15万余件的徽州契约文书不断浮现。其中, 安徽省图书馆、安徽大学、黄山市博物馆、黄山高专、祁门县博物馆和安徽师范大学等单位, 其所收藏的近8万件徽州契约文书, 均为近20年来甚至是最近几年的集中收购。另据调查估计, 目前集中在北京、上海、合肥和黄山等地的私人收藏者, 在这一时期收藏的徽州契约文书也达5万余件。同时, 当下徽州契约文书还在不断地向外流传, 乐观地估计, 目前藏匿于徽州民间尚未流出的徽州契约文书, 大约还有10万件左右。

  纵观各时各地, 上述所录的收藏单位, 外加美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收藏单位, 以及不为人所知的收藏者, 统计他们所收藏的徽州契约文书, 其总的绝对数量应当不下于35—40万件。[3]另据黄山市徽学专家汪炜先生估计, 目前国内外存世的徽州文书约50万件, 且实际数目比这大得多。其中仅黄山市各级馆藏, 就约有18.9万件, 即三分之一保存在徽州本土。[4]

  二、存世意义及利用现状

  徽州契约文书以原始、本真、实际的面貌, 直接反映各个历史社会原生态, 复原了丰富多彩的民间生活, 再现了古徽州民间记忆。其所记载的近800年岁月长河中, 所经历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之往事, 为史学者拨开严谨古籍和官方文献的迷雾, 洞察历史细微肌理, 提供了极大便利。其在中国历史文化上有很大价值, 一经面世, 便轰动学术界, 被誉为中国文献史上的第五大发现。

  徽州契约文书本真再现徽州不同时期的历史情况, 不但成为人们通过徽州了解中国明清封建社会民间生活实态的珍贵史料。更重要的是, 其所具有的民间性、草根性、唯一性, 填补正史资料、加工文献的某些空白, 属于极具权威的社会历史见证, 具有非凡的价值。

  (一) 具有显著的文物价值。

  就眼下而言, 宋元时期的刻本古籍早已成为珍贵文物, 而徽州契约文书所涉时间, 最早为南宋时期, 最晚为民国年间。其内容既有土地买卖的红契, 更有皇帝敕书和名人的墨宝等, 作为民间生活的真实记录, 故而显得弥足珍贵。安徽省博物馆收藏的宋元时期的数张徽州契约文书, 有的就已被文物专家鉴定为一级文物, 此为典型例证。

  (二) 有着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徽州契约文书上起南宋, 恰与敦煌文书下限相接, 距今时跨千年, 其学术研究价值不言而喻。尤其是这些史料首次面世之时, 正是敦煌文书研究不断为海内外学界所关注时刻, 徽州契约文书研究价值很快便凸显而现, 横空出世, 乃至导致一门崭新的学科———徽州学应运而生, 不但为徽州学科体系的建立, 奠定厚实的资料基础, 且促成史学研究方法的转换和进步, 产生深远影响, 乃至数年间, 徽州学便繁荣兴盛, 风生水起。

  (三) 折射不可低估的文化价值。

  徽州契约文书产生于今天的黄山市极其周边地区, 这些地区目前正被安徽省规划和打造为皖南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契约文书的存在, 恰好为当地发展文化和旅游业态, 提供极具竞争力的第一手史料活证。其鲜活记载, 不但真实可靠, 充分展现当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 作为重要的记忆遗产, 成为徽州文化宝库的一大珍贵遗存。且为今人借鉴、开发、利用, 提供难得范本。尤其给人以启迪和联想, 对于传承和弘扬地域文化, 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徽州文书在整理上工作十分艰巨, 每一份文书的整理都存在着识读、定名、归类等诸多程序, 困难不少, 加上收藏量大, 收藏单位多, 因此, 其整理和影印出版工作不可能一次性完成, 而只能是分期、分步进行。堪称蔚为大观的徽州契约文书, 就目前现状而言, 其存世、开发、利用有以下特点:

  1、分类。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 学人们将徽州契约文书分成土地买卖、典当、房产交易、教育、宗族活动、商业、会社、民俗、节庆、礼仪、诉讼、税赋文书、官府文书等门类。在这些门类下, 又细分出许多子目, 如商业文书类中, 就再分为经营合同、交易文契、账册日记、往来信礼、记事凭证、宣传品等。可以预见, 未来随着徽州文书的不断发现, 其门类将会更加繁多丰富, 无所不备, 以成为徽州学的一座富矿。

  2、收藏。

  目前已发现的徽州契约文书, 大部分由国内各大图书馆、博物馆、社会科研机构收藏。此中,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中国社科院经济史所、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上海博物馆、南京图书馆、安大徽学中心伯山书屋、黄山市及周边区县博物馆、档案馆, 以及黄山市委党校徽州文化研究院、黄山学院徽州文化研究资料中心, 市地税局徽州税文化博物馆等, 都收藏有数量不等的徽州契约文书, 此外, 国内外各地学者和徽州本土的文物爱好者等, 也都有类似收藏。

  3、利用。

  1993年前后,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整理影印出版了《徽州千年文书》40卷, 近几年安大徽学中心整理影印出版了《徽州文书》20卷, 黄山学院正在整理编篡, 计划影印出版《中国徽州文书》100卷, 现已完成整理20卷交出版社出版。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伯山书屋和祁门县博物馆联手, 其将所藏徽州契约文书的整理及影印出版, 第一辑收入归户的文书, 共10卷。其中伯山书屋编成五卷, 祁门县博物馆编成五卷。由黄山学院投资兴建的徽州文书博物馆也已建成对外开放。徽州本土还计划出版徽州本土收藏的徽州文书总目录。所有目前这些出版和即将出版的徽州文书, 占已面世徽州文书总量的十分之一左右。[5]

  三、未来保护和利用的对策

  大量徽州契约文书之所以能留存传世的主要原因, 客观原因是徽州特殊的地理环境, 险阻天成, 主观原因即是徽州各类名人学士和能工巧匠, 十分注重文化遗产的收集和积累, 从而形成和保存了大量的历史档案。然而, 随着徽州契约文书的大量面世, 其保护和利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年代久远, 许多徽州契约文书纸质老化、霉烂、虫蛀, 日见减少;二是徽州契约文书存世量太大, 保存却过于分散, 影响了整体性;三是由于目前国家文物交易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规范管理存有漏洞, 由此导致近年徽州民间大量契约文书通过各种渠道源源不断地四散流失, 且愈演愈烈。

  徽州契约文书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 是构成徽州文化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人们零距离接触徽州历史的重要实物。其经不起长期的岁月消融、自然损坏和人为消毁和四处流散。为此, 抢救和保护好这份徽州祖先留下来的珍贵遗产, 成为我们这一代徽州文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

  (一) 盘点清仓, 建账立户

  1、徽州契约文书应归属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为此, 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 加强宏观指导, 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 规范市场流通的管理, 抢救散落在民间文书档案。同时, 建立政府牵头, 部门参与, 个人支持的格局。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相关学校等文书收藏单位, 要积极参与其中。尤其要充分认识档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让文化和档案机构参与、监督和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 建立和强化担当、保护的主体意识, 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合力。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三条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再次基础。文化和档案机构转变工作思路, 依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 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徽州契约文书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落到实处。一方面主动发掘馆藏资源, 加强自我规范;一方面密切配合其他相关机构, 积极参与到徽州契约文书的普查、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中, 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工作, 通过普查、征集、参与活动等方式收集信息资料。同时尽量采用高技术手段, 进行规范整理, 系统登记, 对普查存量和保护情况, 在全面掌握的基础上, 进行科学鉴定, 分类, 评估, 管理, 数字化处理, 改善保护环境, 使之达到有效保护;对散落民间的尚未发现的进行抢救登记和收集, 做到心中有数。

  (二) 科学公开、资源共享

  学术乃天下共器, 徽学为三大地域显学, 徽州契约文书作为该学术重要物质基础, 应当尽快尽好地向社会开放, 以充分体现价值, 发挥应有作用。

  1、各级徽州契约文书收藏单位, 本着“保护为主, 抢救第一, 合理开发, 传承发展”的原则, 解放思想, 加强合作, 共同树立和增进公众对此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同的理念, 让人们充分认识到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价值及其独特作用, 夯实其保护、开发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加大对遗产档案开发利用力度。

  2、树立徽州契约文书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 应向社会公开, 为民众所用理念。通过定期举办展览、讲座、出版发行等形式, 将徽州契约文书的抢救、收藏和保护的档案成果面向社会大众, 加强对外宣传。同时, 采取有效措施, 制定相关制度, 方便查阅, 使之成为天下共器, 为徽学事业乃至整个学术文化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3、要建立徽州契约文书档案数据库, 以传递速度快, 传播面较广等优势, 通过计算机等技术设备, 让学人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建立查询与检索数字化系统, 通过方便快捷渠道、获悉徽州契约文书的档案资源, 以推动徽州文化遗产的深入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政府协调, 实现收藏单位数据交流、数据联网, 资源共享, 加强多元化整理和研究步伐。其中, 对免费提供者给予无偿共享共建待遇;对其他用户, 尤其商业用户实行有偿服务, 逐步走向产业化道路。

  (三) 建立基金、分级保护

  1、各级文化、档案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转变观念, 善于运用市场手段, 加大徽州契约文书的征集力度, 充分利用契约文书资源, 获取经济效益, 弥补资金不足。

  2、拓宽资金渠道,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优势, 建立各种类型的徽州契约文书保护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民办博物馆等社团组织和机构, 广泛向社会筹集资金, 依靠社会力量保护徽州契约文书。

  3、政府主导, 财政支持, 建立徽州契约文书保护基金, 加大资金投入, 解决徽州契约文书保护资历金短缺问题。同时, 加强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的联系, 争取将徽州契约文书项目纳入其工作范围, 设立专门基金。

  (四) 申报非遗、升格地位

  1、将徽州契约文书视为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 选取其中跨越时间长、连续性的典型完整文献, 向联合国申报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记忆工程》, 争取列入《世界记忆名录》。

  2、积极争取“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等组织的支持, 将徽州契约文书保护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东亚传统造纸工艺与纸张修复工艺项目”等国际项目, 促进与中外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注释
  1卞利.徽州文书的由来及其收藏整理情况[J].寻根, 2008 (6) .
  2王国键.徽州文书发现的来龙去脉[J].中国档案, 2005 (7) .
  3黄山学院.中国徽州文书[M].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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