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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论文

论水权体系和水市场(15)

摘要:[1]本文作者蔡守秋,是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西部开发法律研究
关键词:论水,体系,市场,生态环境,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生活,生产

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李汉俊,叶世荣打鼓

  [1]本文作者蔡守秋,是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2] 亚历山大–基斯著,张若思编译:《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3] Thomas J. Schoenbaum, Environmental law, Cases, Readings and Text, The Pundation Press, In, 1985, P.231, note 6.

  [4] Mary R. Sive,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A Sourcebook, Praeger Publishers, New York, U.S.A. , 1976, p. 97.

  [5] 为了简化讨论,本文中的水资源,“包括江、河、湖泊,陆上地下水,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修建或所属的人工河、湖、水库、水塘、水池、水渠等人工水体。冰川雪原,海水和海底地下水,另由专门法律调整。水体是指由水、水中生物和其他物质、水岸水底等共同形成的水生态系统。”

  [6] 参看[意大利]彼德罗·彭梵得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57页。

  [7] 消费物是指依通常方法非消耗即不能使用的物,包括自然消费物(如食品)和法定消费物(如货币)。不能消费物是指与用益权人不得损坏标的物相适应的物,为了保证用益权在“不毁坏物的实体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物品”并履行“用益权人负有保存该物本体的义务”,作为用益权客体的物只能是不可毁坏、能够保存本体的“不能消费物”。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382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9] 《新帕尔格雷夫大辞典》第3 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99页。

  [10] David Me Walder:《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译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729页。

  [11] 参看李会明著:《产权效率论》,立信会计出版社1995年版。

  [12]通俗地说,科斯定理是指:在产权界定明确且可以自由交易的前提下,如果交易费用为零,那么无论法律如何判决最初产权属谁都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资源配置将达到最优(这段表述也称科斯第一定理);在存在交易费用即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这段表述也称为科斯第二定理)。在科斯产权理论形成之前,经济学与法学基本上是两个相互隔离的学科,而科斯定理则起到了将经济学与法学联结起来的理论沟通作用。科斯的结论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法律产权的界定不同,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效果也不一样,必须从社会资源配置最优的角度出发,通过交易费用的大小比较,作为进行法律上产权界定的最高标准。这一结论推翻了传统的法律判决准则,并因此创立了一门新的-法学经济学。

  [13]为了在讨论水市场问题时缩小研究范围,本文中的水资源包括江、河、湖泊,陆上地下水,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修建或所属的人工河、湖、水库、水塘、水池、水渠等人工水体。

  [14] 见《澳大利亚政府委员会会议公报》,1994年2月号,附件A.

  [15] 但是,南澳大利亚州和维多利亚州已经明确废除普通法上的河岸权,而代之以纯粹的制定法的权利。

  [16] 但是,我国已经建立某些水产品市场(如居民购买自来水市场、农民购买农灌渠道水市场),已经出现水产品市场失灵的现象,主要表现是:自来水、某些农灌水的水价大大低于其生产成本,价格不能起到调节水产品供求的杠杆作用,致使自来水、农灌水浪费严重。对于这种水产品市场,也已经出现政府控制失灵现象,其主要表现是:有关政策既不能调动供水企业的积极性,促使他们积极开源节流、充分利用水资源;也不能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

  [17]义乌市总面积1103平方公里,人口66.06万,耕地22912公顷,年均水资源总量7.19立方米,人均水资源1132立方米。

  [18] 东阳市总面积1739平方公里,人口78.58万,耕地25004公顷,年均水资源总量16.0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2126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