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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

摘要:论教师 职业道德 评价的标准 论文摘要:汶川大地震中个别教师的不当言论,引起了社会和部分学者对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现状的批评,具有明显的泛道德论倾向。脱离社会和学生发展需要的教师道德规范,与教育科学精神背道而驰,只能变成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宗教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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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

论文摘要:汶川大地震中个别教师的不当言论,引起了社会和部分学者对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现状的批评,具有明显的泛道德论倾向。脱离社会和学生发展需要的教师道德规范,与教育科学精神背道而驰,只能变成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宗教狂热。从中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比较中,我们认为明确教育关系,面向社会和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遵从学习心理学的原理与方法,是教育科学化的本源之路,也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和评价的根本标准。

汶川大地震中因为个别教师大胆狂悖的言论挑战了社会伦理的底线,社会发动对他个人的舆论谴责与攻击至今仍然汹涌不休。笔者以为,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现状的抨击,实际上是群众将对教育现状的不满,不自觉地投射到了教师身上。论文百事通对于个别教师违背基本伦理的狂悖言论予以批判本无可厚非,但是将道德批判的矛头指向整个教师群体,宣称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普遍出现了问题,则有失公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人发展,由市场来甄选、配置和评价人力资源的社会教育机制已经形成,我国的教育环境早已发生变化,教育理念早应变革。然而,应试教育仍然大行其道,令人堪忧。近年来大量关于教育心理的实证研究报告显示,学生社会实践和适应能力降低、思辨能力及创造力衰弱、社会人文素养下降和身心健康状况恶化的事实,不容乐观。这种状况与党和国家的教育宗旨、目标背道而驰,与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相去甚远,与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严重脱节。教育效果及其现状,与教师行为直接相关。在我国,教师教育行为规范,无疑集中体现在教师的职业道德观里面。而我国目前的教师职业道德观陈旧空泛,与上述教育现状具有密切联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无疑对我国教育实践和教育伦理指明了方向。教师的职业道德准则将何以为据?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到底是取决于社会创新发展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还是遵循于传统教条和行政规约?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首先必须对教师道德的标准重新加以审视,做出具体切实而非空泛抽象的界定,以正本清源。

一、抽象的道德资任还是一厢情愿的心理投射:对传统师德观的质疑

针对汶川大地震中个别教师的言论而推及整个教师群体职业道德问题的忧愤与呼吁,只不过是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认识偏差的缩影。稍微冷静下来一分析,其中的荒谬与偏执显而易见。受抽象的传统道德观的狂热牵引,偏执论者以虚假的道德评价前提(以言定罪),不可遏抑的主观武断色彩(以偏概全),难以让人信服。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职业道德规范本来就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对道德行为的评价,离不开具体的社会关系及道德情景。无论是康德所谓的“纯粹理性”和“善良意志”,还是孟子人性善的天赋道德论,都不过是一厢情愿的道德迷梦。职业道德的标准,不可能不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不应该存在超越一切历史阶段、跨越不同文化背景的普遍的职业道德标准。

中国古代的教师职业道德与整个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本为一体,所谓“为人谋而不忠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精忠报国”、“文、信、忠、信”等封建道德信条,只不过是用来维护阶级统治的精神工具而已。另一方面,从中国与西方跨文化比较的视角来看,西方基于个人主义价值观而形成的教师职业道德规则,其含义与要旨与中国基于群体伦理而形成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不可简单比照,引以为据。而上述道德教条恰恰是道德偏执论者的逻辑依据。

道德偏执论者对所援引的传统,和所比照的西方教师职业道德,疏于做任何具体的分辨。他们剥离教师职业道德的社会历史与文化差异的目的,就是要弄出一套抽象的、空虚的、凌驾于一切现实社会教育关系之上的道德规范出来,以所谓“社会责任”的名义强加到教师头上,固执地将抽象社会美德的传承责任全部推到“为人师表”的教师身上.臆想只要教师成为社会美德的楷模.人类美德便可超越社会关系而发扬光大,流传千古。这种道德偏执不但有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背离了教育的基本规律,而且很容易将民众对于社会道德发展的期望,不合理地投射到教师职业角色上,具有很大的伪善性。在笔者看来,目前社会对师德的偏执与谬误,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绝对主义的职业道德观念

教师应该具有完善的道德人格,成为人类美德的化身,是一切道德偏执论者进行师德审判的假设前提(尽管这个假设是伪命题)。个人品德修养及践行的有限性与社会对教师道德期望的无限性,成为道德评价的悖论。若不能从实际的情境出发,很容易将适用于全体的和发展的教师角色的道德期望压到单个教师的一言一行上,从而对教师采用绝对主义的评价标准。
应该看到,教师职业道德上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宗教狂热,都与绝对主义的道德观紧密相连,甚至可以说是由此而来。不管社会教育条件的变化和教师正当合理的权利需要,而盲目信赖、绝对遵从某种道德原则与要求,或者只着重于从外表上奉行的形式主义的做法,都必然否定教师在道德选择中的能动性及其真正的道德责任,忽视职业道德修养中的自觉性和意义性。

2.非对称的职业道德责任

教师职业道德是同教育活紧密联系的符合教育规律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 论文它既包含着对教师从事教育活动的行为要求,同时也包含着教师有效从事教育活动向社会诉求的权利。没有相应的权利以为保障和基础的职业道德规范,本身就很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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