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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毕业论文

关于构建协同式医药物流供应链的思考

摘要:摘要: 新医改意见公布后,药品流通行业面临巨大挑战,理顺药品流通领域各个企业之间的关系,搭建安全、高速、经济的药品供应流通体系是实现新医改的重要途径。通过对供应链及其三种类型、医药物流供应链构成及中国现状两个大问题的解析,作者提出关于构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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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新医改意见公布后,药品流通行业面临巨大挑战,理顺药品流通领域各个企业之间的关系,搭建安全、高速、经济的药品供应流通体系是实现新医改的重要途径。通过对供应链及其三种类型、医药物流供应链构成及中国现状两个大问题的解析,作者提出关于构建协同式医药物流供应链的一些思考,如考虑药品的特殊性、实施信息化管理、以政府为主导、创新管理思维等。

  关键词:医药物流;协同;供应链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提出“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可以说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是实现《意见》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国家要求各层各级通力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这是其中四大体系中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重要的建设内容,国家希望能从根本上解决“旧医改”中出现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后于医疗服务和保障体系的顽疾。如何能够解决这一医药体系中存在的难疾,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药品保障体系,本文试从建设协同式医药物流供应链的角度提出自己的几点思考意见。

  一、供应链及供应链的三种类型

  根据国内权威供应链管理专家马士华老师的总结,供应链是一种基于围绕核心企业的网链关系结构,通过对此链条上节点企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通过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链条上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最终的用户会连结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站在交易成本的角度,供应链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分布式供应链、协同式供应链和集成式供应链。其中协同式供应链是三种供应链类型中,交易总成本最低的,结合了分布式供应链自主决策和集中式供应链整体控制两者优点的管理模式,而且在三种供应链模式中具备非常强的可行性及实现的可能性。

  分布式供应链里面各个节点企业独立决策,追求的是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显然是与供应链管理追求整体效益最大的目标有冲突之处,而且也不符合国家建立能够节约整个社会成本的药品供应体系的目标。

  集成式供应链里面的节点企业以核心企业为主,统一接受核心企业的决策,追求整个供应链效益的最大化,在作者看来,集成式供应链在理论上是可行的,而且效果可能是最优的,但是可实现性比较差,链条上的企业很难去完全做到信息的充分共享,供应链管理中出现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并不能得到完全有效的解决,因此可操作性比较差,实现的可能性比较小。

  结合对分布式供应链和集成式供应链特点的分析,作者认为,协同式医药物流供应链的建立应是在中国药品供应体系建立过程比较好的方式。

  二、医药物流供应链的构成及中国现状

  根据供应链的概念,医药物流供应链是指在医药商品从原材料采购、药品生产、药品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使用的一系列过程中,链条上的各个节点企业包括医药监管部门、医药原材料供应商、制药厂、医药销售批发和零售企业、医院、各种合作伙伴(如物流公司、银行等)、终端消费者所形成的网状链条结构,具体见图1-1。

  图1-1 医药供应链

  由图1-1可以看出,医药供应链节点企业关系错综复杂,并且作为特殊的供应链,全程要受到医药监管部门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供应链各个节点企业之间有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物流的相互联系。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医药市场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尤其是加入到世贸组织以后,中国的医药市场正在快速的发展,同时经济的全球化给中国医药市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挑战。面对比较复杂的中国国情,构架符合中国特色的医药物流供应链日益显得重要,尤其是2009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新医改的意见之后。目前,中国医药物流供应链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通渠道复杂,集成度低

  根据商务部《201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15021亿元,同比增长15.2%,增速较2013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3004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9.1%,增幅回落2.9个百分点。

  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49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570家、下辖门店15.82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7.44万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43.26万家。

  2014年,药品批发直报企业商品配送总额9460亿元,其中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占82.5%,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占17.5%,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占比较上年降低2.3个百分点;物流费用103亿元,其中自主配送物流费用占84.0%、委托配送物流费用占16.0%,委托配送物流费用占比较上年降低2.1个百分点。

  中国医药市场总量很大,但是流通渠道非常复杂,环节多,行业集成度很低。从行业市场占有率来看,2014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为65.9%,其中前三位药品批发企业占30.9%;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48.8%。与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药品流通行业的前三名占据市场份额的80%以上,差距比较大,行业的规模效益很难较好的实现。并且在中国的医药市场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各种中小规模的药品流通企业依靠当地网络,始终占有一系之地,整个行业的集成实施困难较大。

  2、不规范现象突出,市场扭曲

  中国药品流通行业不规范操作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政策实施过程不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 消费者没有享受到招标降价后的实惠, 药价仍然居高不下, 医药商业企业利润被压到最低点, 同时还要承受不合理的经济负担, 亏损和濒临亏损的企业增多;工业企业赚不到利润, 甚至有的品种出现了“药品一中标就死”的怪现象, 使国家税收大量损失.究其原因,医院为确保医院用药和病人需求,认为集中招标每年一次, 周期太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缩短招标的周期;其次,在招标过程中, 生产厂家会和医药公司联手以低价投标, 合谋围标, 然而中标后却以各种理由不予供货;或者将中标规格停产, 改产其他规格, 通过改变药品的剂型或规格后, 成为“独家产品” ,如果医院需要该品种, 只能以市场价格购进。从而在招标竞争中由于对手少而获得中标机会;还有一些药厂同时以两种不同规格的产品委托不同的商业单位投标, 常用规格定价很低, 即使中标也不销售, 而另一种特殊规格则依靠高价中标夺得市场。第二,回扣和变相回扣、倒买倒卖税票现象在药品流通行业普遍。药品流通过程中,大量的不法“医药代表”一般挂靠一到两家医药公司,表面上拥有一切合法手续,实际上是自购自销、上交固定提成、费用包干、利润包干、内部单独核算等变相挂靠经营。为安全起见,不法“医药代表”只用现金给医生支付回扣,为了套现和洗钱,不法“医药代表”大量购买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这样不但为支付回扣套取了现金,通过偷逃税款盈利,同时还使得依法纳税、合法经营的企业在价格上处于绝对的劣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