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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区住建局)

摘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参与,认真 学习 ,严格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共收集到针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7条。通过认真查摆在四
关键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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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严格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和“三严三实”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共收集到针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7条。通过认真查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差距,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形成了对照检查材料。现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区委九条规定精神的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局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决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但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性、敏感性不强,尤其是在以往的人大代表会议期间,面对乡镇街道的拉赞助,扯不下面子,曾几次出过两三千的赞助费作为基层会务费,面对这种普遍风气,没有抵制勇气,缺乏纪律坚定性和政治敏感性。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时时、处处、事事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的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纪律教育不强。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区委九条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各项规定,迅速传达贯彻,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带头贯彻执行。但对局属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次数太少,力度不大,对局属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掌握的不详细,在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教育引导工作方面还存在差距,有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制度建设也不够完善和健全,日常工作中上传下达多以文件材料形式推进,而缺少深入基层调研,没有详细掌握第一手资料,造成很多工作被动化,经常有群众通过电话、上访等渠道反映住所周边存在和出现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没有把事情做在前,没能派出足够的人手、投入足够的精力对城区建设情况做到定期摸排核查。公务接待中,难免有请客吃饭的情况,尤其是在各种检查中,安排吃饭都是以饭店为主,盒饭、快餐等总觉得不好意思拿出手,也担心怠慢领导,让人觉得不够热情和好客。

  (三)关于“三个问题”的自查情况

  一是关于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的问题。局领导班子整体是团结有序的,对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有着清晰明确的认识,态度是端正的,没有对立情绪,但由于工作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因此在自上而下狠抓作风建设的情况下,作风建设工作投入的多了,日常工作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倦怠,思想学习、文字书面的东西看的重了,就难免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做好事务性的工作,因此领导班子在大方向上是正确的,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很难平衡好作风建设和城建发展,有点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二是关于是否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对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都明确认同,并思想统一,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好的制度、先进的制度更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开展和干部的成长,因此不存在消极对待的问题,但在具体落实中,还没有完全适应和改变过来,没有对新的规章制度吃透摸透,日常工作中存在按既有程序开展的现象,缺乏对新制度的广泛深入学习和大力推广执行,没有做好带头强力推进新制度落实的榜样。

  三是关于“为官不为”的问题。局领导班子责任心、集体感都较强,工作认真踏实,不存在“为官不为”的情况,但“少为”现象还是有的。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职工作能够按时按质落实到位,但对于职能范围外的,或没有明确责任职责的工作,存在消极懈怠情况,没有明确的就没有积极给自己揽,一定程度上存在怕担责任、怕麻烦的思想。

  二、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反思

  (一)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认识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该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牵扯范围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目惊心,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党的执政底线。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衡阳破坏选举案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处理,维护党纪国法的威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的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给社会一个交代,给人民一个交代。作为一级党委、作为一级党委的领导干部班子,必须在政治上清醒,必须在重大问题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这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反腐败取信于民的关键。衡阳破坏选举案是反面典型、负面教材,既要通过对案件的查处,起到警示作用,又要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探究治本之策,从中找出制度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从源头上加以封堵。

  (二)深刻反思案件存在的原因

  1、价值观扭曲、立场丧失。以钞票换选票,是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本质是以金钱谋取政治权利,从政治上看,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挑战,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从法纪上看,是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无视与践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规则的直接破坏。以金钱换选票,公然对抗和挑战我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正是源自于他们丧失了最根本的政治立场,把人大代表的头衔扭曲为谋一己私利的工具。

  2、党纪淡薄、正义滑坡。涉案人员明知贿选及为贿选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是违反党纪法规的,但他们在选择到底应该遵纪守法还是还是选择追名逐利当中,利令智昏,无视法纪,正义感、道义感滑坡,为了一点眼前利益就背信弃义帮助贿选牵线搭桥,同流合污,通过歪门邪道、不择手段争当人大代表。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明哲保身和好人主义的错误思想,不敢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不敢坚持正义和真理,甚至于一些领导干部,明明知道这是一种犯罪,却抱着好人主义的思想,放任不管,最终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已。

  3、执纪不严、监督不力。对纪检监督部门来讲,对涉及范围如此之广、涉及人数如此之多的贿选案没有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办,未免严重失职,在发案后也不敢放手、放胆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在这里真正看到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

  (三)对自身的警示或汲收教训

  1、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中央刚于2010年底修改下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明确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因此,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特别是“一把手”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下管一级,上追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承担起该负的责任。

  2、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执法执纪机关不可能没有察觉,但他们都做什么去了呢?深层次剖析起来,还是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原则性和法纪意识的淡薄,对党纪国法采取了一种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或者随环境和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法纪意识,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在法纪问题上,不能看环境讲条件,见风使舵,不能讲功利搞个人算计,耍小聪明,必须毫不含糊、毫不动摇、毫无条件的执行。

  3、党员干部要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所有掌权者用权者必须过好的一道关。对于送红包礼金决不能小看、掉以轻心,在很多情况下,它就是一种 “糖衣炮弹”,危害结果是巨大的。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没有借口,无论别人如何收、如何送,都不是自己收和送的理由,要做到慎独慎微,还要慎众慎从,严格按规矩办事。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集中到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上,并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危害后果明、整改措施实。局领导班子紧密联系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实际,通过学习、查摆、对照,认认真真“照镜子”,老老实实“正衣冠”,重点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班子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形式主义方面

  1、脱离群众,不接地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基层调研考察的频率少,没能做到经常深入基层,对基层情况的掌握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不能挖掘归纳出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大多数走基层都是带着具体任务下去的,比如大走访、工程摸底等,很少主动深入实际,走访群众,了解百姓所需,比如在双联双争大走访的时候,有几次因为工作任务重,时间有限,所以由社区主任带队,对重点困难居民进行了走访,对社区掌握的有关城建问题进行了现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