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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论文

摘要:网络技术推动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我国农业经济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由于法律保护的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探讨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至关重要。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现实意义 (一)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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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技术推动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我国农业经济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由于法律保护的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探讨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至关重要。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现实意义

  (一)扩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随着电子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以及网络技术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条件。由于电子商务本身所具有的快捷性,对传统的受时间、地域等因素影响的贸易模式进行了革命性的突破,使交易信息传输更加快捷,交易资金的周转更加迅速,而且交易的手续和过程更加简化和便捷,从而使交易成本大大降低,交易机会大大增加,这为农产品生产规模的扩大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则是农民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建立现代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体现,现代网络技术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渠道更加广泛,农民生产和销售农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收益则明显提高。

  (三)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全球化的需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产出与发展对于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我国的农业生产力一直没有有效地激活,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绝对的优势,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农产品走出国门提供了技术支持,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无法在正常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并导致国际竞争力的降低。

  二、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困境及原因

  (一)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困境。目前,虽然有关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网站不断增多,电子商务为农产品销售所提供的商机吸引了很多的商业人士,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需要之间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互联网设施虽然也在不断发展,但仍然无法满足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其次,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信用机制不健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具有健全的信用机制,但目前,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如过度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在农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欺诈等安全隐患也比比皆是。

  (二)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困境的原因。我国农产品电子

  商务发展所遇到的瓶颈和困境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体系不完善。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陆续制定,1996年2月,国务院195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5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12月,公安部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9年8月,信息产业部发布了《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2007年国家发改委制定并通过了《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2010年,我国又颁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但这些法规在调整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过程中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应该尽快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体系,制定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针对性比较强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化。

  三、构建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完善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充分发展离不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获得收入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元化,如果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能获得保护,那么,农民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生产就会失去动力,从而导致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的主体数量不足。

  (二)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法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困境之一就是安全问题,由于网络技术的特殊属性,导致在农产品电子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一方而,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可能会由于hacker的恶意攻击导致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的权益受到损失,另一方而,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证据问题、电子合同的效力以及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农产品电子商务信任机制的完善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较传统的交易形式的风险性大为增加,因此,必须针对现实的安全问题,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法规,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建立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激励机制。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在权利与义务的设置方而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因此,在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充分进行立法协商,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都提出了开展立法协商和民主立法的理念,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也应该体现立法的民主性,由相关的利益者参与立法的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保证农产品电子商务立法体现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从而激励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