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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学论文

文学伦理学视角下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摘要:摘要: 针对西方文学批评理论普遍存在的伦理缺席的问题, 采用了文学伦理学的理论, 通过分析文本中黛丝 (Daisy) 的伦理身份及伦理抉择获得文本的新的伦理意义。通过对文中黛丝的伦理立场清楚地看到了黛丝的伦理抉择对整部小说的重大影响, 更加突出了黛丝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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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针对西方文学批评理论普遍存在的伦理缺席的问题, 采用了文学伦理学的理论, 通过分析文本中黛丝 (Daisy) 的伦理身份及伦理抉择获得文本的新的伦理意义。通过对文中黛丝的伦理立场清楚地看到了黛丝的伦理抉择对整部小说的重大影响, 更加突出了黛丝在文本的“核心”地位:她的每一次伦理选择及伦理身份的改变都影响甚至是决定着小说的走向, 通过探寻黛丝的伦理身份及伦理抉择的原因, 看到了家庭伦理道德是每个国家级社会发展的基本元素, 任何人都应该及时回归社会的伦理规范, 担负自身的伦理责任。

  关键词:伦理结;《了不起的盖茨比》; 伦理身份; 伦理选择; 黛丝; 文学伦理学;

了不起的盖茨比论文  配图

  1925年出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菲茨杰拉德宣称:“我的这部小说大概可以称得上是有史以来写的最精彩的美国小说之一。”[1]自小说发行以来, 收到了国内外评论家与学者的广泛关注, 大多数评论家从小说的结构, 叙事技巧, 美国梦的主题以及象征主义等角度, 近年来出现了新的文学理论对其进行解读, 如:女性主义, 精神分析, 新历史主义。但是到目前为止, 大部分的评论家的思维仍然表现出“伦理缺席”的盲点, 也就是, 很少有专家学者从文学伦理学角度对这部小说进行解读。居于此, 该论文就以黛丝的伦理选择, 伦理身份的移形与换位两个角度来解读这部作品, 从而更好地理解黛丝所做的伦理抉择背后的深层原因及必然因素。从而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爵士时代”的社会伦理以及道德规范。

  一黛丝的伦理选择

  (一) 黛丝第一次伦理“选择”——改嫁汤姆

  对于黛丝的评价, 我们听到的基本上都是“拜金主义”、“庸俗不堪”、“自私”的反面形象。然而, 小说中除了盖茨比和尼克 (Nick) 哪一个人物不是如此呢?盖茨比宴会上的宾客, 汤姆, 乔丹, 莱特尔等等。其实, 之所以黛丝被认定是导致盖茨比悲剧的元凶, 最主要是因为我们都是用现在的观点来审定黛丝当时的伦理选择。文学伦理学批评强调“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 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2]。因此, 我们非常有必要回到当时的伦理现场来分析黛丝所处的伦理环境和伦理现场。该故事发生在美国20世纪20年代, 众所周知, 当时美国处于一战的破坏和大萧条来临之前, 出现了短暂的繁荣 (柯立芝繁荣) , 出现了惊人的浪费时代, 许多学者用了这样的词来形容喧嚣的年代:“福特, 福莱勃尔, 狂热者……和禁酒的十年。”当时整个美国社会到处充斥着金钱, 商人成为了全社会崇拜的偶像。以此同时, 虽然20年代美国的婚姻关系朝平等方向发展, 出现了“伙伴关系”婚姻, 然而, 妇女的地位和角色仍然没有改变:“妇女的位置在家庭”, 这使得“女性的闺房家居生活成为家庭和道德残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男权中心的思想仍然是当时美国的主流。正如芭芭拉·雷·史密斯 (Barbara Leigh Smith) 在1854年发表的“与妇女相关的重要法律概况”中指出:“在法律上, 丈夫和妻子是一个人, 作为单个女性, 妻子便丧失了一切权利, 她的存在完全并入到丈夫的存在中。妻子的身体属于丈夫, 并受其监护, 丈夫可以通过人身保护令强制执行自己的权利。”男人仍然是“掌握公共区域”的人, 男人不仅掌握公共区域, 即便在家庭领域也是毫无疑问的最高权威。芭芭拉·李·哈曼指出, “与其说家庭领域是自由的场所, 倒不如说是约束的场所, 这是那些掌控公共领域的人用法律条款规定的”。女性作为家庭领域道德监护人的身份不能改变女性被动和受压迫的地位。

  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 虽然出现了短暂的物质繁荣, 女性地位获得了较大的改善, 在婚姻家庭方面, 也出现了“伙伴关系”的家庭, 女性在家庭中承担了新的角色, 但传统的职责并没有改变。维多利亚时代观点仍然横行, 提倡传统的家长制婚姻, 传统社会强调妇女的位置在家庭, 强调女性的顺从、敬爱、服从情绪。所谓的“女性的个性解放”也是在男性可以容忍的范围内, 女性在家族, 社会中仍然属于从属的地位。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 女性的权利仍旧无从谈起, 在这样大的社会时代背景下, 黛丝也就没有婚姻自主权, 一切都听从家人和父母的安排了。细心的读者一定清晰记得黛丝出嫁的前一天晚上, 她痛哭流涕, 不难看出她对盖茨比深深的爱。同时读者也不难看出黛丝嫁给汤姆也并非她个人的意愿。对于自己的婚姻, 黛丝除了服从家人的安排, 她又能作何选择?对于她改嫁汤姆, 我们不应该脱离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传统观念, 以现代人的观念评价黛丝 (庸俗不堪, 道德堕落, 自私浅薄) 。我们更应该看到黛丝当时面临的伦理困境, 而对于这样的困境, 黛丝显得毫无办法, 她无法冲破当时盛行的维多利亚时期遗留的思想 (社会和家庭的束缚) , 最终只能接受家庭的安排, 舍弃盖茨比, 与汤姆完婚。然而随着黛丝在婚姻问题做出的伦理抉择, 为接下来的盖茨比荣归故里, 重温旧梦埋下了新的伦理冲突的伏笔。

  (二) 黛丝的第二次伦理选择——与盖茨比重温旧梦

  盖茨比荣归故里之后, 在尼克的穿针引线之下, 与黛丝重新见面。盖茨比想与黛丝重温旧梦, 在别墅里举行疯狂的晚会吸引黛丝, 最终他们两人在尼克的“帮助”下, 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然而盖茨比要求黛丝与汤姆离婚, 并且承认从来没有爱过汤姆的时候, 黛丝犹豫了并拒绝做出承诺。从中我们看到了黛丝当时复杂的伦理心态和艰难的伦理选择。在这里我们不得不从20年代美国的伦理现状来考查黛丝所面临的伦理抉择。

  1920年代的美国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代, 经济空前繁荣, 出现历史闻名的“柯立芝繁荣”。汽车制造业, 电力, 银行, 烟草企业蓬勃发展, 钢铁的普及导致了美国铁路系统的发达, 同时, 电器也进入大众家庭, 人们的日常生活条件得到了巨大的改善, 短暂的10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及繁荣使美国商人头顶神圣的光环, 商人成为了美国大众的英雄和神话。经济的高速发展给美国人带来了空前的信心和对未来无限的遐想, 从而被乐观主义所笼罩, 美国人开始意识到自己就是个消费者, 享乐主义, 物质主义也开始为人们所接受, 女性成为了整个社会的消费中心。以此同时, 收音机, 电影已经成为了美国女性的生活方式:性与电影明星已经成为他们的共同话题。在现代媒体的影响下, 美国女性开始注重独立个性的展现, 追求性解放以及自由平等。

  盖茨比荣归故里之后, 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整个社会的中心, 正如小说刚开始的那样, 社会上散布着各种各样关于盖茨比的评论及成功的传说。此时的盖茨比不再是默默无闻的军人, 而是摇身一变成为了当时物质社会的偶像和英雄。很多评论家就批判黛丝“拜金主义”, 殊不知, 黛丝在与其他普通的社会女性一样, 其价值观与审美倾向也不得不受到当时社会的物质主义与消费主义的影响。小说里, 黛丝抱着盖茨比衣柜里的高档衬衫“激动地掉泪”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佐证。因此盖茨比与黛丝的重温旧梦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当盖茨比与黛丝重温旧梦后, 盖茨比要求黛丝与汤姆离婚, 同时要求黛丝公开宣称自己并不爱汤姆的时候。黛丝则表现出矛盾:她既爱盖茨比也爱着汤姆。很多评论家则批判黛丝“庸俗不堪”[1], 然而, 如果我们认真思考黛丝的伦理立场以及所处的伦理环境, 就不难看到黛丝所面临的伦理困境。虽然20年代的美国女性已经展示出了与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完全不同的精神面貌:独立, 活泼, 追求性解放等, 然而, 这些“新女性”的传统价值观仍然为家庭, 男性, 婚姻是她们的全部世界。其婚姻仍然是她们“安身立命”之本。她们要“自我的表达方式, 丈夫, 家庭和自己的孩子”[3]。美国20年代“新女性”的伦理困境的生动写照就是:她们想要独立, 自由, 性解放, 但同时传统价值观又要求她们要有家庭, 婚姻与丈夫。也就是, 她们无法在自我解放与传统伦理需求之中找到平衡的解决方式。因此, 当盖茨比提出要黛丝与汤姆离婚以及宣传自己不爱汤姆的时候, 我们就可以看出黛丝的伦理立场:她追求自由, 性解放;同时又保留有维多利亚时期的婚姻观:家庭就是她的一切。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她想拥有盖茨比, 又舍不得和汤姆离婚的矛盾的伦理心理。

  (三) 黛丝的第三次伦理选择

  随着故事的进一步深入, 汤姆发现了盖茨比与黛丝的关系, 处心积虑要对付盖茨比, 最终黛丝开着盖茨比的车撞死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并驾车逃逸, 汤姆误导威尔逊先生认为盖茨比是此次惨剧的罪魁祸首, 而黛丝则是保持沉默, 让盖茨比为她承担不该有的罪责, 她自己则选择远离是非。在这起交通事故中, 黛丝的决定改变了整个故事的结局, 对整个故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我们不得不对黛丝所处的伦理困境进行讨论, 分析黛丝做出如此伦理选择的深层原因。20年代的美国, “新女性”不仅在外表做出了巨大的改变, 而且观念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对母亲辈一成不变的, 保守的观念嗤之以鼻, 并背弃了母辈的价值观。”[4]同时提倡性自由, 对美国的传统观念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从而使“一切禁忌都被抛弃了”[5]但是, 我们更应该看到, 新女性的行为方式也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的自由放纵, 并没有真正改变美国传统的妇女伦理主流。“新女性”的家庭伦理观只是被披上了一层现代化的外衣而已。就如《女士家庭杂志》之类的杂志都宣扬“妇女的价值在于母亲和妻子的角色当中”[6], 强调职业成功与否关系着男性在家庭的地位, 男性的成功在于事业的发展与成功, 而女性的成功则是体现在家庭与婚姻当中。

  通过对美国20年代家庭伦理的探究, 我们清晰地看到虽然女性的性伦理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然而传统的家庭伦理仍然是她们的中心。因此当黛丝驾车撞死汤姆的情人并逃逸, 在这样的一个伦理环境下, 黛丝明知自己犯下大错, 本该她第一时间站出来承认自己的罪行, 但是她却在家里与汤姆通宵讨论如何开脱自己的责任, 并最终选择嫁祸给盖茨比。黛丝的伦理动机在于竭力维护其与汤姆的家庭与婚姻。倘若她第一时间承认自己的罪行, 黛丝恐怕就得面临牢狱之灾, 这让原本就不牢固的家庭和婚姻更是雪上加霜;也让自己的后半生没有了依靠;同时, 黛丝的婚外情行为触犯了当时维多利亚时期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 为当时社会所不耻。这让汤姆有机可乘, 威胁黛丝选择嫁祸给盖茨比。在双重的伦理困境压力下, 黛丝的伦理选择也就情有可原了。

  二黛丝伦理身份的移形与换位

  “我们所说的伦理身份, 也就是人的身份与伦理环境结合产生的, 承载着当时伦常法律所规定的责任, 义务和束缚。”[7]在文本中, 我们清晰地看到黛丝复杂的伦理身份:有着维多利亚传统的女性, 改嫁汤姆, 盖茨比的情妇, 车祸的肇事者。“撞车”事件是本文的“核心事件”, 按照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来看, 该事件是对黛丝复杂的伦理身份, 艰难的伦理选择的一种诠释。她为什么对事故选择“隐而不发”, 最终选择嫁祸盖茨比这样违背伦理的行为?黛丝每一次的伦理选择都对整个故事的走向及结局产生重大的影响,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左右着黛丝的伦理选择?为了解开这个答案, 我们必须去探究黛丝伦理身份的移形与换位。

  故事刚开始就描述了黛丝与盖茨比的恋人关系, 但是由于黛丝的家人嫌盖茨比家境不好, 在盖茨比服兵役期间, 就将黛丝嫁给了汤姆。黛丝虽然爱着盖茨比 (结婚前夜在家痛哭) , 但是迫于家庭压力, 不得不选择改嫁汤姆。虽然美国20年代经济繁荣, 物质极大丰富, 人们的思想也逐步开放, 然而维多利亚时期的传统价值观仍然占据着主要地位, 家庭的女性地位依旧低下, 婚姻大事仍然由父母做主。随着黛丝改嫁汤姆, 其伦理身份就不再是盖茨比的恋人, 变成了一个违背诺言, “不守信用”的爱情“施害者”, 摇身一变成了汤姆的妻子。黛丝伦理身份的被动改变使自己陷入了无比绝望的伦理困境。以此同时, 更让黛丝伤心绝望的是, 在她最需要汤姆的时候, 汤姆居然在外面鬼混。这让黛丝从一个违背诺言的“施害者”变成了一个爱情和婚姻的受害者。

  盖茨比荣归故里之后, 在尼克的帮忙下, 盖茨比和黛丝重温旧梦, 此时黛丝的伦理身份随着伦理环境的改变再次发生了改变。其伦理身份显示出了复杂性:首先她是一个具有维多利亚时期传统价值观的女性, 是汤姆的合法妻子, 孩子的母亲, 而且她还是盖茨比的情人。黛丝成为了盖茨比的情人之后, 她已经“触犯了《荷马史诗》以来就确立的以男权为中心的婚姻关系, 这是西方伦理道德的基础”[7]。在20年代的美国社会里, 社会道德标准是不会容忍女性 (黛丝) 的出轨行为的。因此黛丝的伦理身份的复杂性也就真实地反应在了其艰难的伦理选择上:她不敢放弃她的家庭, 丈夫和孩子, 也不敢与盖茨比建立夫妻关系, 而是在这两者之间来回摇摆, 举棋不定。此时她无法解开这个伦理结:即是否回归家庭。在黛丝的伦理立场也是模糊不清, 一方面, 她无法抛弃根深蒂固的传统婚姻伦理观, 无法割舍家庭, 丈夫与孩子, 另一方面, 她也无法摆脱20年代美国繁荣所带来的主流消费文化。正如黛丝所说的那样:“我曾经爱过汤姆, 可我也爱你。”她并没有选择符合当时社会规范的伦理身份, 直到黛丝驾车撞死汤姆的情人并选择逃逸, 最终嫁祸给盖茨比, 其伦理立场及身份才得以真正的确立。

  黛丝在回城途中驾车撞死了汤姆的情人并选择逃逸, 最终嫁祸给盖茨比, 此时黛丝的伦理身份进一步复杂化:汤姆的合法妻子, 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和诬告陷害者。其伦理立场的选择也发生了改变。我们不得不考虑黛丝的伦理动机。黛丝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 就不得不面临美国司法的处罚, 势必影响其在家庭的伦理身份和地位, 以此同时, 汤姆必定利用此机会与黛丝达成共谋:即嫁祸给盖茨比, 而汤姆就不再追究她和盖茨比的乱伦关系。这样, 黛丝平安无事, 而汤姆也乘机复仇。黛丝和汤姆达到“双赢”的伦理选择。因此我们就不难想象汤姆和黛丝家里的灯火通宵交谈以及他们在公开场合窃窃私语的内容了。对于黛丝而言, 虽然盖茨比是她的情人, 但是她不可能放弃家庭, 丈夫和孩子。因为20年代的美国虽然经济极为繁荣, 但是衡量女性价值的标准是:“养育子女, 维持家庭和婚姻。”同时, 选择嫁祸给盖茨比既能逃脱罪责还能挽救自己的婚姻。因此, 在汤姆的胁迫下, 黛丝选择了符合当时社会伦理规范的伦理选择:回归家庭, 挽救自己的婚姻生活, 维护了当时的伦理秩序, 出卖盖茨比。至此, 黛西的伦理身份最终得以确立。

  三黛丝的“喜剧”启示

  正如聂珍钊教授所说:“文学的目的在于为人类提供从伦理角度认识社会和生活的道德范例, 为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道德指引, 为人类的自我完善提供道德经验。”[2]那么,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部小说又能给我们提供什么样的道德指引和道德经验呢?黛丝在文本中的起初是爱情和婚姻的伦理受害者, 但是随着盖茨比的介入, 她伦理立场的改变, 进而伦理身份的移形与换位, 相应地她变成了社会伦理施害者。最终她在交通事故的做出的伦理选择虽然意外导致盖茨比的死亡, 但却使其逃脱法律的制裁。

  那么, 黛丝的“喜剧”收场却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启示呢?那就是:任何一个国家, 基本的家庭伦理道德都是威胁我们社会正常运转和不断发展的基本元素, 如果违背它或者挑战它, 注定要受到惩罚, 女性的独立于自我追求同样不能凌驾于当时正常的社会伦理之上, 其价值体现也不能以抛弃社会责任和社会伦理规范为代价。否则女性的觉醒和自我追求只能是一种过激的盲从而无法给当时的女性带来任何的福祉。

  黛丝最后用自己的“理智”为我们“解决”了一个伦理混乱的典型范例。那就是, 家庭伦理道德是每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元素, 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一旦个人的追求凌驾于当时的社会伦理之上, 我们都应该及时回归当时的社会伦理规范, 担负起自身的伦理责任。这就是为什么黛丝在汤姆的胁迫下作出的回归家庭伦理, 恢复正常的家庭秩序的伦理选择。正如小说的结尾处:“于是, 我们奋力向前划, 逆流向上的小舟, 不停地倒退, 进入过去。”这样的结尾给读者留下强烈的心理暗示和无限联想, 如果从社会伦理角度来分析, 就会发现:作者在这里把河流作比喻, 象征着社会伦理主流意识, 伦理规范。每个人不管如何努力想要摆脱当前的伦理意识和伦理规范, 最终都会回归当下的传统的伦理意识和规范。而绝非像某些评论家所说的是为了进一步“突出盖茨比为了重温旧梦所做的徒劳的努力”。

  正如吴建国所言:“《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则被赋予了深刻含义, 充满譬喻和警句的寓言。”的确, 这部小说意义十分丰富, 以上的解读也只是从黛丝的伦理角度作出的一种解读, 还有诸多问题值得我们继续去探讨, 比如汤姆的伦理观等等。

  参考文献
  [1]吴建国.菲茨杰拉德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6:167-194.
  [2]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J].外国文学研究, 2004, (5) :16-23.
  [3]周莉萍.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妇女生存状况和妇女运动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 2006.
  [4]George, H.Douglas.Women of the 20s[M].New York:Saybrook Publisher, 1986.
  [5]Barbara Welter.The Women Questions in American History[M].Hinsdale:The Dryden Press, 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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