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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的农村社会的发展综述_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在人类的现代化进程中,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非西方发展中国家,都要经历一个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国就正处在这样一个以生产工业化、生活城市化为主要特征的大转变时期,如同早期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城市地区得到迅速膨胀与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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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类的现代化进程中,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非西方发展中国家,都要经历一个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国就正处在这样一个以生产工业化、生活城市化为主要特征的大转变时期,如同早期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城市地区得到迅速膨胀与扩张,农村社会则在快速的衰败乃至消失,在城市中心主义影响下,这一现象被视为工业化过程中的合理现象,而被人们理所当然的接受。然而,中国是一个有着7亿多农民的农业大国,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制社会,这种城市中心主义的发展逻辑——以城市的发展否定了农村社会的变迁,造成了农村地区社会发展的长期滞后,由此滋生的社会问题也成了中国社会转型的桎梏。
  事实上,工业化带来的不仅有城市化更有农村地区的社会变迁,工业化打破了乡村社会的平静与安宁,打破了农民田园牧歌式幻梦,震撼和改变了整个社会结构[1]。当前中国如同20世纪60年代法国:农民大量外流、家庭经营方式迅速转变、乡村社会快速衰败。在这种情况下,孟德拉斯预言了法国小农的终结,20年后的社会事实也印证了他的这一判断,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法国小农终结之后转而迎来的却是乡村社会的惊人复兴。法国的经验事实告诉我们,工业化并非要终结农民这一职业,也并非要终结所有农村村落,而是要以工业化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实现农村与农民的顺利转型。在解决三农问题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如何扭转乡村社会快速衰败的趋势,实现乡村社会的复兴是政府与学界共同关心的话题,孟德拉斯的思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经验——回到农村,从乡村社会经历的变迁中探寻农村社会发展的可能路径。
  一、流动与分化:乡村社会主体的变迁
  (一)谁是乡村社会的主体
  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中国一直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是一个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故乡[2]。毫无疑问,在这样的社会里,农民是乡村社会的主体,在家族长老的统治下维持着“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的社会样态。然而,在现代社会里,农民还是乡村社会的主体吗?或许是,因为在农村里,还维持着相当大比例的农民,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城镇化率为49.68%,①中国还是一个农业人口占主要部分的国家,而且在农村,我们也找不到比农民更大的社会群体;又或许不是,农民已不是乡村社会的主体,因为大量农村青壮年已经逃离了农村,剩下的只有儿童、老人、妇女以及返乡的伤残农民工,当前的中国农村是虚空化了的农村[3]。
  (二)农民的流动
  农民为何流动?从微观过程的角度说,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工业和城市的流动是对由于劳动力大量剩余而造成的普遍贫困化这种状况的反应[4]。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农民的流动是农村社会发展滞后的反映。在农民学研究的学术传统中,讨论的更多的一个话题是农民的行为选择是否具有理性,也即“道义经济”与“理性小农”之争。
  从农民流动的结果来看,外出不仅增长了他们的见识,还使得他们具有更多的资本改善生活、补贴家用、修缮房屋、参与村庄竞争甚至永远的离开村庄。这样看来,农民的流动无疑是一个理性行动,它改变了农民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产生活状态,务农再也不是农民依靠的唯一生存方式,家庭经营出现了多样化,农民完全可以靠务工维持自己的生存。这种形势下,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农村,然而,城市社会却并没有留给他们多少生存空间,更缺少农民非农化的制度安排,很少有农民能够顺利的完成无产阶级化与市民化,而是在城市社会形成一个特有的社会群体——农民工。他们在城市工作,换取全家人生活的成本;在农村赡养老人、抚育子女,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可以说,农民的流动,一方面增加了他们的家庭经营效益,另一方面也破坏了农民家庭生活的完整性。
  这样看来,中国农民似乎抛弃了“道义经济”理念,选择了成为“理性小农”,可反过来想想,农民的外出务工不正是为了满足家庭消费的需要吗,不正是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正常水平吗,最初农民的流动被社会各界当作盲流对待,他们的外出又何尝不是对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制度的反抗,对社会正义的诉求。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难道我们还要要求农民非得等到水深齐项时才做出一点改变吗?同时,基于“道义经济”理念,如何维护农民家庭的完整性,避免农民家庭生活的时空分离,难道不正彰显了要求转变农村生产方式的紧迫性吗?
  (三)农民的分化
  这里的农民分化是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部分富裕了的农民如何剥离农村、融入城市的问题,是那些被市场淘汰的农民、农民工如何安度余生的问题,是伴随农民年老而来的代际分化问题、农民更替的问题。
  三十多年改革尘埃未定,一代人的时间已经过去,在这三十多年里,农民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内部也出现了较大的分化,依稀可见的至少有这样三类:首先,部分农民已经从农业劳动者阶层进入到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产业工人等阶层[5],这部分人群是农村社会中的能人,他们依靠个人的能力与社会资本实现了社会地位与身份的转变,属于向上的流动;其次,也有试图改变自身社会地位而最终失败的人群,包括返乡的伤残农民工、返乡创业失败的农民企业家以及下岗、失业或者退休的年老工人,他们往往因为社会身份转变的失败而沦为农村社会中的相对贫困人群,依靠农村自留地生活;最后,在农村社会中,还存在着一个仅仅依靠务农生活的庞大人群,他们要么因为年龄较大,改革之初就没有能力离开农村,或者在城市社会中找不到工作;要么因为自身的认知观念,乡土情结,选择在家务农,但由于农产品销售困难,价格较低,再加上农村地区本来就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根本就不能形成效益,他们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只维持在温饱水平。
 同样,在农民群体内部还出现了代际分化,这种代际分化突出的表现在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辈农民工的身份认同与社会归属方面。外出打工,对于老一辈农民工来说,是他们的第二职业,他们农忙时会返回农村种地,农闲时外出务工,他们的身份定位是农民,他们归属于农村社会;而新生代农民工却不一样了,他们较小的时候就来到了城市,务工就是他们谋生的手段,许多新生代农民工都已经不会种地,他们已经习惯了城市社会的生活方式,在农村老家会“不习惯”、“不舒服”,他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不愿意做农民,不愿意留在农村,但又不是市民,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工人。
  也许正是这样,大量青年农民逃离了农村,造成了农村社会的虚空化,但是,这说明乡村社会就要始终了吗?可能还不是,从乡村社会主体的变迁过程来看,大量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离开农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叛离。因此,农村社会的延续、农民的更替问题实际上是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问题。
  二、村落的终结与再造
  (一)村落的终结
  在工业化进程中,城市空间不断向外扩张,原来的城市郊区逐步变为了城市新区,再加上,国家政策导向的“撤村并组”,中国的各个行政区域正在上演“村落的终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数量在1990年时达到最多,有100多万个,此后数量明显减少,2000年减少到73万多个,到2010年减少至59万多个[6]。它们就这样悄悄的逝去,没有挽歌,没有诔文,没有祭礼,没有告别和送别,有的只是在它们的废墟上新建的文明的奠基,落成仪式和伴随的欢呼[7]。
  然而,村落作为乡村社会生活的载体,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积淀,这不仅使它成为人们生息繁衍之所,还使它成为一种特殊的[第一论文网 www.001lunwen.com]生活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作为地理形态的村落很容易消失,但是作为一种生活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村落的终结过程就要缓慢和艰难得多。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就曾专门论述过这种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形成的人际关系格局——“差序格局”,这一用以形容中国社会远近亲疏的人际关系格局反映在某一具体的地理区域,就会形成类似“王家庄”、“李家庄”这样的以宗族为界限的聚居村落,即便村庄里所有的村民不都同宗同姓,经过历史的积淀,村民之间也形成了较强的内聚力,共同抗拒着工业化进程中的城市化,在现代化大都市里形成一个又一个“城中村”。
  首先,村落作为一种生活制度,农村的城市化过程表现出强烈的“路径依赖”。就像李培林所描述的“羊城村”,珠三角的快速城市化使“羊城村”早已不复存在,村民也都变为了市民,拿到了城市户口,也不从事任何属于农业范围的职业,但是他们却仍保留着“村籍”,依靠村社的分红和出租房屋的租金生活,老人在麻将桌上消磨他们的最后时光,中年人跟不上现代工业生产需要,而遭到淘汰。其次,相对于珠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西部欠发达地区城郊农村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则更为艰难。在这些地区,不仅工业没有能力吸纳这些农转非人员,而且这些“居民”也没有房屋出租收入,很多失地农民被整体性的安置到另一个城市边缘地带,因无业而沦为城市贫困人员,依靠城市低保生活。在成都市锦江区城市贫困人群调查中,我们抽到一个由失地农民构成的拆迁安置小区,这个调查点的低保家庭就多达110多户,在这个社区,现代化的高楼随处可见,然而当进入居民家中时,我们才发现原来很多居民的生活空间都非常的拥挤、狭窄,其中有一对老年夫妇还生活在不到30平方米的房间里,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他们的生活方式转型又从何谈起。最后,村落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网络,它不仅反映在宗族社区里,还反映在当前流动人口聚居村中。在农民流动中,有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很多农民的外出务工都是在亲戚、朋友、老乡的带动下实现的,这种流动具有很明显的方向性,在流入地区因为流动人群的这种地缘关系很容易自然形成一个聚居村落,就像北京的“浙江村”、“河南村”、深圳的“平江村”,它们虽然不是传统意义的村落,但其内部的社会结构与传统村落的社会关系网几乎没有差异,这也成为城乡结合部村落终结的另一个难题。
  (二)再造村落:农民集中居住区
  在中国农村地区,还发生着另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尽管这一运动在有些地区成为政府的政绩与形象工程,遭到很多人的非议,但是从农村社会转型的角度来说,农民集中居住也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农民集中居住是农村生活方式城市化的要求与体现。很多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后一个最直接的感受就是“不习惯”、“不适应”农村的生活方式,因为在农村没有城市那么便利的生活与服务设施,而农民集中居住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提供了可能;其次,农民集中居住是应对农村村落“空心化”的有效策略。在中国农村地区出现了产业空、年轻人空、住房空、干部空的“四大皆空”现象[8],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缓解这一现象造成的乡村社会的凋敝与衰败;最后,农民集中居住呼唤农村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中国农村社会以往“小聚居,大分散”的居住模式是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农民的聚居地与农田相距较近,增加了农业生产的便利性,而农民集中居住拉伸了农民与农田之间的距离,降低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便利性,这就给农民集中居住后的生产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结论:乡村社会变迁的动力机制
  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这就是在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1]。或许,在30年前的中国“农民的终结”议题还属于空谈,因为那时的中国几乎还是一个农业社会,工业化程度还相对较低,然而30年后的今天,这一议题却似乎成为社会事实,如今农民外出务工、耕地大量抛荒、新生代农民不种地或者不会种地、村落也在迅速衰败乃至消失,这些现象说明中国农村社会也来到了“农民终结”的历史转折点。那么,这一社会变迁究竟会走向何方,是农民持续外流、农村持续衰败而来的农业危机,还是农村与农民顺利转型而来的小农的终结;农村社会经历的这些社会变迁是否蕴含着农村社会发展的可能未来。
事实上,从农民到村落的社会变迁中可以看出,中国农村的社会变迁表现出了这样三大动力机制:一是传统理性向经济理性的转变。农民的传统理性是基于“道义经济”的生存伦理,经济理性则是一种更加注重经济与效益的思维逻辑,无论是农民流动还是家庭经营方式的多样化都体现着这一思维模式的转变,就像孟德拉斯所言,“新式的大经营历来都是进行理性化管理的,这种经营管理上从农民逻辑向经济理性过渡表现和标志着文明的冲突以及农民向农业生产者的转变”[1]。这一点对于中国农民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中国有着上千年的小农经济[第一论文网 www.001lunwen.com]传统,由小农经济转向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更需要理性化的管理经营。二是农民的分化,不管这种分化是农民的内部分化还是代际分化,它们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农业劳动力危机。在孟德拉斯看来,“青年人的出走是农业危机的第二个真实迹象”[1]。虽然现代技术的引入使得农业发展可以不再依靠大量的劳动力,农民的外流也意味着在某些地区农业机械化与规模化成为可能,但是孟德拉斯指出,农民外流是农业进步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因为经验证明,农民外流也带来了外流地区的衰落,素质最好的人员走了,社会僵化了,农业也会固守成规。因此,在引导农业劳动力转移时,还应当注意新型农业生产者的培养,需要树立青年农业生产者对经济前途和乡村职业的信心。三是转变农村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是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中反映出的最为迫切的需求。可以说,农民大量外出就是农村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转变长期滞后的结果,不仅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导致了从业农民的普遍贫困化,而且生活方式、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异也成为农民流动的催化剂。然而,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是两个相互依存的事物,没有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也无从谈起,农民集中居住区不文明的生活方式经常见诸报端,这些报道其实就是在以工业社会的生活价值要求小农经济模式下农民转变他们的生活习惯,但农民集中居住只改变了农民的居住状态,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生活方式的城市化需要以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为依托。
  总之,农村社会已经到了“农民终结”的历史转折点,在城乡差异日益拉大的情况下,乡村社会可能走向衰败乃至终结,也可能像法国乡村社会,在经过一段时期的衰败之后出现复兴,然而,农村社会的转型不会自动到来,如果没有敢于挑战传统的现代理性,没有新型农业劳动者,没有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国的农村也可能走向法国乡村社会的另一端。
  参考文献:
  [1]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M].李培林,译.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严海蓉.虚空的农村和虚空的主体[J].读书,2005,(5).
  [4]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5]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分析[J].学习与实践,200,(3).
  [6]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1[M].北京:中国统计局出版社,2011.
  [7]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8]李培林.从“农民的终结”到“村落的终结”[J].传承.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