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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历史发端哲学论文

摘要:[论文关键词]行政伦理思想;儒道墨法;历史发端;理论内核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与其产生的逻辑。生产力张力的释放、政治结构的重塑、多元地域文化的交流,以及“士”阶层作为思想主体的崛起,是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萌生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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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行政伦理思想;儒道墨法;历史发端;理论内核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与其产生的逻辑。生产力张力的释放、政治结构的重塑、多元地域文化的交流,以及“士”阶层作为思想主体的崛起,是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萌生的社会土壤。在百家争鸣时期,儒道墨法成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源头,并形成了与中国历史发展相契合的理论内核。

  20世纪70年代,行政伦理作为一门系统的学科在西方才得以诞生,但行政伦理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梁漱溟先生对传统中国社会特点有过精辟的总结:“政治之根本法则与伦理道德相结合,二者一致而不分,而伦理学与政治学终之为同一学问—这是世界所知之惟一国家。换言之,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伦理色彩非常浓厚的政治国家,因此,也孕育着丰富多彩的行政伦理思想的典范之作。原始氏族社会有诸如“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平等互助”、“讲信修睦”等自发、朴素的原始道德风尚;夏、商、西周时期的统治者也逐步建立起一套诸如三公、六卿等官吏制度,并提倡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规范,主动践行“修德配命”的道德生活,形成了“敬德保民”的“德治主义”雏形。尽管原始社会有零星的行政道德风尚,夏商周也出现了古典的行政伦理思想火花,但系统的行政伦理思想博弈场所,则是在“周之子孙日失其序”之时,即中国社会历史进人一个崭新的时代—春秋战国时才得以展开。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的诸子蜂起的“思想博弈时代”,儒道墨法等诸子继承、批判与发展了前人的行政伦理思想,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建构起各具特色的思想体系,成为随后数千年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不断生成、演绎、深化之源泉,也是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当代行政伦理的历史根基。

  展开来看,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历史发端,根源于中国社会独特的历史与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催生出内涵着行政伦理阐释的诸家思想的争鸣,经过历史的锤炼而形成了支持中国行政伦理思想的儒道墨法的理论内核。本文试从这三个方面来阐述中国行政伦理思想的历史发端。

  一、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萌生的社会土壤

  任何一种思想的诞生、发展和演变都离不开现实的社会生态环境,都是根植于当时的社会土壤之中。这种社会土壤依其重要性程度,依次包括特定的经济根基、政治结构、文化基础以及思想主体的自由思考。春秋战国时期之所以能孕育出百家争鸣的诸子百家,并成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萌生与发展的源泉,都归属于这一时期特定的社会历史土壤。

  1.社会土壤之一:生产力张力的释放。在人类历史上,“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春秋战国之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基本上处在一个比较平稳的状态下,因此,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相对缓慢的。春秋以降,原有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这一变化首先发生在社会经济领域里,具体表现为生产力张力的释放。不同的阶级、集团或阶层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在社会生产力张力的释放中,纷纷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因素。因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思想领域的百家争鸣局面的形成,注人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代表着不同利益阶层的各种思想与意识经历了一个冲突、整合的过程,并形成了思想繁荣时代。

  春秋战国时期的生产力得以解放和长足发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春秋初期,人们发明了冶铁技术;到春秋后期,铁器农具被广泛应用。(2)春秋中后期,耕牛使用作为技术已得到推广,到战国时期,铁犁已替代石犁、来粕。(3)私人工商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打破了“工商食官”的局面,出现了“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的繁荣景象。(4)大规模地兴修水利,如郑国渠、都江堰水利工程等,为农业灌溉、确保粮食增产打下了基础。以上这些变化使生产力的发展率先突破原先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平衡框架,导致了新旧经济制度摩擦、冲突与更替的态势。这些变化也必然在思想领域引起观念上的新旧杂陈、相互更替。正如恩格斯所言:“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生产力张力的释放为百家争鸣时期的思想文化繁荣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也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社会经济条件。

  2社会土壤之二:政治结构的重塑。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的变革必然会引起生产关系的调整,从而导致上层建筑的重塑。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的发展,加速了周王朝“大一统”生产关系的解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逐渐让步于“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政治结构。历史发展进入奴隶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封建制不断生根与强大的过渡阶段,阶级构成不断分化,除了奴隶和奴隶主两大阶级阵营外,又出现了农民和地主等新生力量。同时,社会分层中既有大量的破落贵族面临退出,又有大量的新贵即将登场。职业领域里既有农夫、小私有商业者,又有职业政客、职业谋士等登上历史舞台。这一时期新旧势力的对抗预示着观念碰撞,促进了百家争鸣局面的形成;诸侯国之间的对峙与兼并,从而形成了多极的政治格局,为百家争鸣时期的到来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生态。面对王纲解体、列国纷争、社会激荡的局面,新兴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及“士”阶层不得不思索安邦‘治国之策,探寻制度转型之路,以回应“礼崩乐坏”的政治困境,并寻找“救世”之方。

  此时,“既没有中央集权、帝王专制的大一统政治体制,也没有某种国家哲学一家独大的思想专制局面。各国诸侯也没有以行政命令形式推行某种思想,压制不同学说。各家各派的学说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信徒和生存空间”。可见,这种政治结构的多元冲突与博弈,就意味着社会政治结构在寻找着一条重塑之路,因此,原有社会结构的内在冲突与重塑成为这一时期的特点,而这一因素恰恰为百家争鸣时期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一个非常宽松的政治环境。

  3.社会土壤之三:多元地域文化的交流。春秋战国时期,在经济上,由于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导致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在政治上,民族之间兼并、融合加剧,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这一时期的文化具有以下特色:(1)春秋战国时期,以中原为坐标,中华文化可分为中原文化、中原以东的齐鲁文化、中原以西的周文化及秦晋文化、中原以北的燕赵文化、中原以南的楚文化等,体现了文化的多元性。(2)多元文化的生态环境必然具备开放的特点。春秋战国时期,频繁的征战破除了阻碍民族文化交流的政治与行政壁垒,促进了社会经济与文化的交流、碰撞与融合。(3)多元而又开放的地域文化相互交流、相互渗透、相互吸收、取长补短,在融合中形成了诸如儒道墨法等诸子百家的独特风格。多元、开放而又兼容的地域文化有利于形成平衡的生态文化环境,这样的文化氛围是一种“和而不同”、百家争鸣的文化格局,而不是一家独鸣、一家独大的文化局面。因此,学者们可以自由著述、自由讲学、自由批评、自由流动。于是,儒家推崇的“尧舜、文王、周公”,道家信仰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家坚守的“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等话语,都在这一个多元、开放而又兼容的地域文化中形成一个交流的场所,为百家争鸣时期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厚的文化基础。

  4.社会土壤之四:“士”阶层作为思想主体的崛起。春秋战国之时,“士”阶层的崛起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在“礼崩乐坏”、“天下无道”、“政出诸侯”的时代,他们满腔热情、上下求索、奔走呼号,承担起拯救苍生、重建理想家园的历史重任。儒家提出了“王道”和“仁政”的学说,道家勾画出“绝圣弃智”与“小国寡民”的蓝图,墨家设计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等一整套救世方案并身体力行,体现了他们高度的责任感与救世情怀。春秋战国时期“士”阶层的崛起,一是因为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的解体与重组,上层贵族落败后的下移,下层优秀庶民脱颖而出的上移,二者双向互动,形成了一个独特的以思想与文化传播为业的“士”阶层。二是礼乐制度的崩溃与多极政治格局,为“士”阶层的崛起解除了思想顾虑,并提供了宽松而自由的政治环境。三是教育下移促进了“士”阶层的发展与壮大。“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可见,当时的教育由上层贵族垄断的“官学’,走向民间的“私学”,并为“士”阶层开通了“学而优则仕”的途径,以致诸侯们陷人了“得士者昌,失士者亡”的境遇。春秋战国时期的“士”阶层既是社会变革的设计师、实践者,也是政治舆论的制造者与鼓吹者,同时,他们还是不同思想文化的创造者与传播者,因此,他们构成了百家争鸣的思想主体。“士是‘百家’的本源,‘百家争鸣’是士阶层之间的争鸣”。在百家争鸣时期,“士”阶层担当着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生成与发展的思想主体。

  二、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之源

  从古至今,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以其独特的风格与特点在演进,因此,这一思想的演进必然具有其历史源头。当然,我们这里所言的历史之源实际上是指行政伦理思想系统化的开端。因为春秋战国之前的思想家大多数是以“思想之碎片”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的,而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出现是以一种“系统化的理论”呈现出来的,这一点与西方历史文化的产生及其发展是基本类似的。也正是因为这一时期思想家的理论具有系统化的特征,因此,它就成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历史之源。

  春秋战国时期先后登上百家争鸣历史舞台的诸子百家,各领风骚。为实现各自理想中的治国蓝图,他们开启了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系统化的探索之路,也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在众多的诸子百家之中,以儒道墨法四家影响最为深远,从而成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显学”,也是我们追溯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起源的必经之路。

  1.孔子、孟子、荀子: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的源头。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的系统化,源于先秦时期的孔子孟子荀子;它由孔子创立,经孟子继承和发挥,再到集大成者荀子正式生成。孔子生活于春秋末期,其时代背景是:在经济上,以分散、封闭的小农经济为主导;在政治上,诸侯割据,社会急剧变革,新旧势力斗争激烈;在文化上,鲁文化占有优势地位。因而,作为代表一部分奴隶主贵族利益的代言人,孔子在面对“礼崩乐坏”的时局时,对传统文化周礼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批判、继承与超越,构建了“仁学”的思想体系,其中蕴含着诸如“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以德行政”和“以礼治国”等一整套行政伦理思想的观念和规范。同时,孔子通过兴办教育和周游列国等途径,传播和推广“仁学”思想,以实现“德政”与“礼治”贯通的行政伦理模式,为先秦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的形成与完善奠定了基础。孟子生活于战国中期,代表着由奴隶主贵族转化过来的较为保守的地主阶级的利益,他以性善论为假设,在系统继承和发挥孔子行政伦理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仁政”得民心的伦理思想和“民为贵,社翟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丰富了孔子行政伦理思想的内涵。荀子属于战国末期新兴地主阶级的理论代表,面对统一的中央集权即将形成的时局,立足而又不拘泥于儒家立场,博采诸子之长,以性恶论为假设,提出了“隆礼重法”、“以民为本”及“尚贤使能”等行政伦理原则。因而,荀子被誉为先秦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至此,先秦儒家传统行政伦理思想正日益走向成熟。在随后的秦汉至明清长达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先秦儒家的行政伦理思想始终能在各种思想流派的争鸣中,从多元存在到相互兼容,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理论体系。而且,儒家的德治、民本、诚信等诸多的行政伦理思想资源,仍然是我们建构当代中国行政伦理不可或缺的历史元素。

  2.老子、庄子:道家行政伦理思想的渊源。道家的行政伦理思想源于先秦时期的老子庄子。它以老子为开山始祖,经杨朱的过渡,后经庄子的深化与发展,构建起以“道”为逻辑起点,以“无为而治”、“治国爱民”等为原则的行政伦理思想体系,形成了与儒墨法相抗衡的行政伦理思想。生活于春秋末期战乱频繁时代的老子,是没落中小奴隶主阶级利益的代表,他既反对传统的宗法等级道德规范,又不满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治”与“尚贤”治国之策,他以“道”来立论,勾画了以“无为而治”为核心的行政伦理思想框架,设计了以“小国寡民”为原则的行政组织伦理思想,提出了“圣人无为”的行政伦理思想。老子的“无为而治”实质上是“有为而治”,是以退为进,正题反作,以隐世反衬人世,以求曲径通幽之效。杨朱独特的贵己众生的“自我主义”思潮源于道家,而又与老子、庄子有别,在先秦诸子中独树一帜。战国末期,过着隐士生活的贫穷知识分子庄子,面对统治者严刑重敛、穷兵默武的现实,深感无能为力,只好退而求其次,以“隐士”的方式表达其高远的“道法自然”的治国之术。愤慈世俗的批判精神和追求内心自由的《逍遥游》蕴含着深刻的“治国爱民”的民本思想,以及对自由、民主、平等价值的追求。今天,在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时,仍需诉求道家“和”之概念的理性力量。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看,‘和’的概念与范畴是对我国古代社会那种原初的、质朴的和谐社会状态的一种反映,这一认识常常会成为现代社会建构更高级的和谐社会可资利用的思想资源和观念发端”。 3.墨子:墨家行政伦理思想的发端。墨家的行政伦理思想,由战国初期墨翟创立,代表着小私有劳动者和平民的利益,曾盛行一时,拥有与儒家并称“显学”的光环。墨子先学习儒家之学,而后创立墨家,以“兼爱”为核心,建立了涵盖政治、经济、伦理与哲学四位一体的思想体系,其中包含着一系列诸如“非攻”、“尚同”、“尚贤”、“贵义”、“贵利”等具有行政军事思想、行政组织思想和行政人事思想的诸多内容。墨家的思想蕴含着大量的传统行政伦理的原则与规范,如在人事管理上,墨家宣扬“以尚贤为政”的举贤观念,明确“以德就列”的用人标准,规定了“自上而下”的选拔方法和“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的录用程序。经“巨子掌权”、“相谓别墨”、“墨离为三”等三个时期的分化,“墨家后学”继承与发展了墨子的学说,并在认识论、逻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也颇有建树。由于阶级斗争加剧,小生产者阶层的分化瓦解,以及墨学自身空想性与脱离现实的不足性,墨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以致“其学几绝,其书仅有”。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墨家诸多思想精华被整合到儒家、法家等学派之中,彰显其不朽的思想价值。“虽然,墨学的繁衍传承没有像其他诸子学说那样的款款绵延,但是,这并不妨碍其时代价值的展现,其‘墨子精神’依然在不同时代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无论何时,墨学总有许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探究,也总能发掘出许多新的理论点”。所以,先秦墨家思想必然成为追溯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发源地之一。

  4.管仲、商鞍、韩非:法家行政伦理思想的端点。首先,法家行政伦理思想的最初源头,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与郑国子产的改革。管仲提出了“循道重民,礼法兼济”的行政伦理原则,子产“铸刑书”标志着成文法的诞生,并主张“宽猛并用,以猛为主”的治理思想,即既要实施“为政必以德”的道德教化手段,又要实施“以猛服民”的刑法管制,这种重刑法的思想被战国时期的思想家继承并发展。其次,法家的行政伦理思想兴起于三晋(赵、魏、韩)时期,李惶、申不害、慎到等有胆识的法家代表人物,进行了以富国强兵为宗旨的变法改革,形成了法家的“法”、“术”、“势”的法治观念和“利国”、“利众”的行政伦理思想。再次,秦国的商鞍变法是法家思想成熟的标志,作为战国中期的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商鞍在七国对峙争雄的形势下顺应历史潮流,主张变法,终使“弃礼任法”的秦国脱颖而出,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体现了行政管理与时俱进的思想,“缘法而治”则表达了坚持法治、反对人治的原则,“刑无等级”更是突破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奴隶制原则。最后,战国末期的韩非建立了“法”、“术”、“势”三结合的以君主专制为典型特征的行政领导思想,成为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概括地说,“法”是韩非思想之根本,它为官吏树立了一种准则,具有规范性、统一性、稳定性、公正性等特点;“术”则是其思想之内核,作为君主统治手段的“术”有“君道无为”、“圣人执要”、“赏罚二柄”等特点;而“势”是其思想之精髓,也是君主实行统治的前提,它源于“法”和“术”又超越于“法”和“术”,是“法”和“术”的目的之所在,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交融、相互支持。总的来说,法家的行政伦理思想蕴含着丰富的制度规范的内涵。

  三、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内核之理性辨识

  在先秦时期昌盛一时的诸子百家,经过历史的洗礼,真正对中国传统文化与行政伦理思想产生深刻而持久影响的只有儒道墨法这四家。当然,其他的理论学派消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理论内涵所具有的生命力,以及这一生命力与历史需要之间的契合性是关键的要素。因此,儒道墨法之所以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咳心,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与中国传统社会发展及其需要之间持续的契合性,而这一契合性的根源就在于其理论内核的存在与生命力。具体到行政伦理的领域,笔者的这一推论也是成立的。儒道墨法的行政伦理思想,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当今中国行政管理的现实。鉴此,笔者试从理性的视角来挖掘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之内核,并辨识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内核的特点。

  1.无为而治:道家行政管理的“一种精神”。由老子开创的先秦道家,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主张“无为而治”,以求“无为而无不为”之境界。其伦理思想核心是“守朴去智”、“以慈为怀”、“崇俭寡欲”、“谦下不争”等行政伦理规范。这些规范的文化基础是“绝圣弃智、清静无为”的虚无文化,蕴含着以自然为中心点的价值观,体现着无为、顺应自然的价值标准。与儒墨法的社会本位主义不同,道家的思想是建立在自然本位主义之上的,其社会调控理论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治,注重自然消解作用。尽管在这种自然秩序的追求中,洋溢着“见素抱朴”的非道德主义精神,然而其“无为而治”实质上是“有为而治”,是以退为进,正题反作,以隐世反衬人世,以求曲径通幽之效。这种伦理诉求,从其语言形式与内容展开来看,体现出与当时社会伦理追求别样的情怀。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情怀,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转折时期,或者在中国社会动荡之后的恢复时期,会以一种异样的力量发挥着独特的历史作用。因此,“无为而治”的道家精神是以一种似断非断的方式,影响着我国行政管理的实践,并成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重要元素之一。

  2.既仁且礼:儒家行政管理的“两手措施”。深受殷周时期礼仪文化浸润的儒家继承了西周以来的“以德配天”的行政观,追求礼治秩序和道德信仰的理性自觉。因而其行政伦理思想是建立在以“仁学”为基础之上的“德政礼治”,既体现“仁”的制度,又遵循“礼”的行为准则。可见,其核心思想是以内圣外王为理论中轴的“双旋结构”—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理想主义的心性儒学与以“礼”为核心的伦理中心主义的社会政治儒学。故儒家追求的道德理想状态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诉求的人生境界和社会政治生活状态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社会治理理论上,儒家的“礼治”有别于道家的“无为”、法家的“法治”和墨家的“尚同”,表现为道德调控,注重道德自律,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体现了儒家人世的社会本位主义人生价值观。同时,儒家行政伦理思想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表现出了极强的包容性和融合性,能够把其他文化体系中的因素吸收进来以丰富自己。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直到今天,人们还会经常谈起儒家文化的现代价值问题”。所以,儒家在秦汉以后的发展中能够胜过其他各家,“承担着秦汉以来的大一统的思想共源的基础作用,并据之建构起中华民族的公共交往平台,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3.“法”、“术”、“势”:法家行政管理的“三剑齐发”。先秦法家,从“礼法兼济”的法治思想开始,经历了“弃礼任法”的演变,再到韩非子与商鞍注重“法”、申不害关注“术”、慎到看重“势”,三者得以完美结合。法治思想的最终形成,彰显了“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的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的精神。法家治国平天下的治理模式是“法”、“术”、“势”相结合的“三剑齐发”。具体地说,“法”是针对老百姓这一治理对象的,“术”是针对统治阶级内部管理者,法与术的结合就形成了有利于君主个人企图的社会走势。因此,“三剑齐发”是维护统治者或统治阶级利益的,并为治国提供了严格的制度保障。与儒墨的社会本位主义不同,法家的思想中流露出“君主本位”的价值观,它是建立在功利主义及专制主义文化基础之上的,因而其社会调控措施是“不务德而务法”的非道德主义,即采用“以法代德”的利益驱动和法律制约的手段,强调“他律”而非儒家的“自律”作用。这种“去私行公”、“废私立公”的“惟法为治”的实质是为以君主利益为代表的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服务的。

  4.“兼爱”、“非攻”、“尚同”、“尚贤”:墨家的“四维诉求”。墨家以“兼相爱、交相利”为原则,主张“尚同”的行政组织伦理思想,提出“尚贤”是为政之本的人事行政伦理思想,力主“非攻”反战的政治观点,表现出“士”这个阶层要求开放政权、参与政事的行政伦理思想。墨家的文化基础是建立在实用主义基础之上的,尽管其人生价值观总体上与儒家一样诉求社会本位主义,也提出了诸多颠覆性的行政伦理思想,并与儒家并行与争鸣,如在“兼爱”与“仁爱”、“尚贤”与“举贤”等问题上与儒家论争等,从而能与儒家并称“显学”,两家并行不悖,长期共存,显赫一时。然而,随着阶级基础的分化,墨家“兼爱”原则的乌托邦精神与脱离历史现实的弊端日益暴露,“尚同”主张既不能胜过儒家中庸之道与民本主义,也无法超越道家无为之术,于是墨家由“显学”而潜人地下,时隐时现地闪现在其他各家言论之中;虽然其走向式微,但终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

  总之,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那些能与社会实践相适应的理论,最终能在历史发展中留下印迹。虽然有时这四家的理论会融合、会交叉,但是每一家的内核都是独特的,否则,就不会有四家之说。正因为每一家独特的伦理思想内核的形成以及在理论交锋中的固化,才使之成为中国行政伦理思想之文化基因。当我们弄清楚这些文化基因时,也就能够合理地解释今天中国行政管理过程所面对的伦理境遇,以及由这些伦理境遇所生发出来的道德困境与冲突。尤其是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面对文化交融与文化冲突并存的历史境遇,我们审视中国行政管理的过程,既需要广阔的世界眼光,也需要深刻的历史意识。因此,本文对中国行政伦理思想历史发端的讨论,尤其是“四家”行政伦理思想内核的辨识,是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理论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