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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论文

舞蹈基础理论

摘要:一舞人在外边讲舞蹈,开篇题目舞蹈体系论,布置的作业是舞蹈分类表,结果没人上交,异口同声的理由是:你们太乱了。 上例有意义,因为我们至今缺少具备共识性与普适性的----舞蹈分类理念、原则及其标准。也正由于这一原因,舞坛上有些新东西和旧东西一直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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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舞人在外边讲舞蹈,开篇题目“舞蹈体系论”,布置的作业是“舞蹈分类表”,结果没人上交,异口同声的理由是:你们太乱了。

  上例有意义,因为我们至今缺少具备共识性与普适性的----舞蹈分类理念、原则及其标准。也正由于这一原因,舞坛上有些新东西和旧东西一直无人认领。但是把这桩棘手公案推到人家身上不妥。因为我们拙于分类是由于自己不成熟,而人家对我们则根本不了解。如是,归类都难,何论分类?

  分类的依据是标准,标准的基点是原则,原则的核心是理念,理念的结构是逻辑。我们之所以不能用一把尺子来划分五花八门的舞蹈事物,原因就在以上四者本身与之间的混乱。譬如:有按舞种分的,有按时间分的,有按民族分的,有按地域分的,有按形式分的,有按题材分的,有按年龄分的,有按载体分的,有按审美分的,有按功能分的,等等。以上十种分法,并不是每一种都能分得清。譬如:某舞种里有了他舞种的元素,某民族里有了他民族的成分,某题材会与他题材并行,某载体常同他载体联姻,等等。要言之,在执行某一标准时很难和其他标准截然断开。这是老大难问题。

  公元前6年,汉代刘氏父子提出了以“七略”为名的分类法。其选择一级类目的标准是学科,这一点很超前,但问题在“六艺”与“诸子”之间存在交叉关系,而“历史”又不在一级类目之列。公元600年后,唐代魏征等提出了以“经、史、子、集”为名的分类法。在一级类目的标准上放弃了“学科”,这一点不理想,其问题在“经部”与“子部”之间存在交叉关系,而科技方面则没有空间。

  1980年,中国舞坛首部工具书《舞蹈小辞典》由吕艺生推出,该书仅按汉拼音序排列,与分类无关。***年,《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出版,其正文也按汉拼排列,并附分类索引,其一级类目是:舞蹈理论、中国舞蹈、外国舞蹈、着名舞蹈家。其问题在:相对于“理论”的“实践”缺席,“理论”的基础“历史”不在一级类目之列,舞蹈被分为中外但舞蹈家们却不分中外。另外,在“舞蹈形式”的下位里出现了“双人舞”与“古典舞蹈”,我以为“双人舞”是形式,“古典舞蹈”是性质。其又将“舞蹈表演”与“舞蹈形象”、“舞蹈表情”并列,我以为“形象”和“表情”应该包含于“表演”之中。1994年,王克芬等编着的《中国舞蹈词典》问世,其正文仍按汉拼排列,亦附分类索引。其一级类目将古代舞蹈,戏曲舞蹈,各民族舞蹈,近现代、当代舞蹈并列。我以为在这四者身上采用了“时间/种类/民族”三种标准。而在这四者之内均存“名词术语”与“人物”的子目,我以为这些相同的类目可以归到一处。

  总结上引之两种古代分类法与三本当代工具书的不足,起码有五个问题值得商榷。

  第一、“历史”有没有作为一级类目出现?换言之,“历史”为什么一定要作为一级类目出现?答案有三:A、以史带论。无史便无理论。B、以古证今。不明史无以创新。C、舞蹈史同人类学息息相关,人类身体的本质诉求与文化属性的异化轨迹尽在“史”中。无史则无舞。据此我以为“经史子集分类法”之所以能在我国沿用千年之久,好就好在突出了一个“史”字。而王克芬等的《中国舞蹈词典》之所以比较权威,其压身之处也在保住了一个“史”字。

  参考西方分类法的沿革:自公元前250年的亚力山大图书馆,经1545年瑞士学者盖尔纳的《世界书目》,至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记忆/想象/哲学”三大门类的划分,至1876年从美国波及全世界的《杜威十进分类法》。其间无一不将“历史”作为一级类目置于显要地位。若联系当代《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之“舞蹈类”中将“舞蹈史”放在“舞蹈理论”之内的处理就着实费解。而在舞蹈宗师吴晓邦1988年提出的“舞蹈学科图表”上,第一级第一位就是“中国舞蹈史研究”,足见我们的大师是真才实学。

  第二,在同一层次上是否采用一个分类标准?反问:这个原则是谁定的?如果违背这一原则会有什么麻烦?回答:这是逻辑法则:A是A,B是B,A类与B类不能有交叉关系,否则一切都会“烂在锅里”无法找寻。何况古代时段载体单一、文本有限、翻检不便,所以必须严格限定,才能防止在这找不着,在那也找不着的现象发生。而我们之所以刻意地在各种分类法/表中挑毛病,用意也在于此。

  第三,按汉拼音序排列到底有什么好处?我以为好处不多,弊端不少。A、对不懂汉拼的中国人和外国人没有用。B、对没想查什么,只想学习学习的人很没用。如是,放在《中国舞蹈词典》前面的35页汉拼音序目录就是浪费纸。可是大家为什么都喜欢用这种方式呢?我以为原因有三:A、可以躲避在分类过程中所无法避免的种种逻辑错误。保持正确。B、电脑时于汉拼音序具有“自动生成”的功能。这样省事。C、按汉拼音序排列全书正文比较“洋”!符合时尚。但是,我猜这种按汉拼音序排列的风气仅仅是对于西文按字母顺序排列之惯例的模仿。遗憾的是人家乃表音文字,在一个地方就能看到某词的原型及多种洐生义项;我们是形声兼半,按音序排只能是鱼龙混杂、驴唇马嘴。

  第四、分类的层级以多少为宜?这个问题稍许专业,因为“分类”毕竟是以一门“学问”或“技术”而着称。可是其体系的使用者却是芸芸众生,如果他们在经过两三种途径、三四道门坎之后仍然未能找到东西,大多就会自动放弃。据此,如果让使用者在一级类目中就能发现自己的目标,在二级类目中就可以确认自己的对象,在三级类目中就可以把握住自己需要的全部细节,那就是当代检索性程序的理想化标准。

  第五、怎样防止交叉关系的出现?用旧方法达不到新目的,用老原则干不成新鲜事。因为在“同一律”与“交叉性”之间存在着无法解决的原发性悖论。所以,尽管做《史记》的司马迁早在《七略》之前就发明了“互见法”,但是在手工与纸样的时段中,太多的“互见”等于太多的“麻烦”。幸亏有了电脑,有了电脑这种可以在超速状态下实现“界面化”呈现的高新技术手段,人们才可以把那种“理性主义”所遗留下来的“绝症”置之度外。现在,让那些束缚人们头脑的逻辑见鬼去吧,让老派分类学家痛心疾首的“交叉性”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走到“屏幕”上来吧!因为,当代人所需要的正是一目了然,一网打尽的海选,正是层出不穷、多多益善的链接,正是一套精装文本、N条检索途径的服务方式。而我们应该提供给大家的,恰恰应当是一般人均可信马由缰、长驱直入、各取所需的----界面式----主题词名录。

  譬如:舞蹈概念、术语/舞蹈史、论/舞蹈创编/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人物/舞蹈机构、团体/舞蹈院校/舞蹈组合/舞蹈书、刊、报、谱/舞蹈学术论文/舞蹈学位论文/舞蹈学理论/舞蹈音像作品/舞蹈演出/舞蹈进修、培训/舞蹈音乐/舞蹈美术/舞蹈服装、道具/汉族舞蹈/各民族舞蹈/古典舞蹈/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老年舞蹈/少儿舞蹈/健身舞/流行舞/军队舞蹈/残疾人舞蹈/街舞/校园舞蹈/国标舞/舞蹈艺术节/舞蹈比赛/舞蹈评论/舞台技术/舞剧音像作品/音乐剧音像作品/大歌舞音像作品/舞蹈爱好者沙龙/等等。

  显然,在上列40多个“舞蹈主题词”之间存在大量的交叉关系,但是无所谓。因为我们有了新的理念、原则、标准和方式。这就是:实践中有什么,我们就收什么;社会上有几种称谓,我们就保留几种称谓。这样就可以让不同的使用者从自己熟悉的主题词进入整个系统。而其间的诸多牵连之处,均由我们和电脑从内部打通。这样,就和往日那种务求一清二楚的分类理念、原则及其方法实现了彻底的决裂。如是,就既与五花八门的活的舞蹈状况同了步,又可施加某种引导性影响于其间。而这才是符合于IT时代社会需求的舞蹈多元化/网络化/便捷化的全景式服务体系。

  虽然,前文所谈,均非重点。因为舞蹈界亟待解决的所谓“分类问题”不在图书、资讯与学术建设,而在日常教学和例行的比赛。

  那就先说教学。我认为历来的以舞种为分类标准的教学格局有百害而无一利!理由:多年多届多批舞院本/硕毕业生就业后都要担负各舞种的鉴赏课与技术课,甚至是音乐、戏剧、体育、形体诸课。但在校期间于民间/古典/芭蕾/现代四大舞种之间的交互性教学的课时微不足道,非舞蹈类艺术教学更是少得可怜。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大一大二通学,大三分专业”的思路久已有之,但是大家伙儿就是按兵不动!

  再说比赛。我以为当下按舞种进行比赛的惯例,正是按舞种教学与按舞种写书的罪魁祸首。理由:出不出人才看获没获奖牌。而那一块奖牌又同教绩、政绩双双挂钩。于是,为了符合那个舞种的获奖标准,只能按那个舞种的比赛规则来教学与写作。讲句狠话:那评委和那教师都是那一个人,她就懂那一点,你跟她谈别的行吗?时至今日,舞种已经成为舞者综合素质的木马病毒,成为舞蹈艺术事业全面发展的桎梏!因为分类不当而遭受重创的行业性案例不少,幽默的是我们至今并无意识。

  为什么我们的舞蹈教育风光不再?一无生活积累,二缺舞台历练,三乏学术研究。整天价就在屋里抠搜本门那点动作,焉能不败?

  就拿“新舞蹈”或“当代舞”来说吧,其实它叫什么与跳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毕竟让人们查觉到已往的四大舞种已然失去了霸权与魅力,不得不在也只有在指摘别人的时候,才能维护住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克罗齐说过:艺术不该分类。我认为舞蹈不能分家。具体讲:教的时候都教点,学的时候都学点,玩的时候都跳点,看的时候都有点,大家乐呵乐呵挺好。

  进言之,奖牌主义和舞蹈艺术的本质属性绝对水火不容。所以,无论你跳什么怎么跳,为的都应该是寓教于乐而不是别的。事实上现下的舞蹈赛事很烂,只不过大家懒得说罢了。何况除了芭蕾以外,我们的舞蹈就是个风格,就是个情绪。请问:这风格能比吗?那情绪又怎么比?明明是没的比却死活要比,那就怨不得“技术/关系/钞票”等非艺术与反艺术的东西喧宾夺主、甚嚣尘上了。

  不比成不成?退一步海阔天空。世界各国的舞蹈节/舞蹈季/夏令营等模式不是很好吗?我国过去的调演/汇演不是也挺好吗?这些好就好在不设奖项,任凭口碑;不求票房,只论人气。于是,大家松了身心,随兴而舞,让久违的舞蹈精神在庆典的狂欢中光大发扬!

  说来说去,在“舞蹈分类”问题上所存在并暴露出来的状况,正是我们所钟情的舞蹈艺术事业保持可持续性发展的瓶颈。这是比一两个人才的得失,两三部作品的成败要重大百千万倍的事情,而按照科学发展观来认真地思索并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