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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青少年网络犯罪及其防控

摘要:论文摘要 本文以青少年网络犯罪为主题,结合犯罪学和法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在界定青少年网络犯罪定义的基础上,从青少年的自身、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个因素来分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并针对这几方面的原因,有的放矢地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科学系统地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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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 本文以青少年网络犯罪为主题,结合犯罪学和法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在界定青少年网络犯罪定义的基础上,从青少年的自身、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个因素来分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并针对这几方面的原因,有的放矢地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科学系统地剖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现象。

  论文关键词 青少年 网络犯罪 成因 防控对策

  网络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能够改变人类思维和行为方式的信息工具,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网络也越来越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参与其中。如今网络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在给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帮助的同时,也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危害。网络是一个信息混杂的大熔炉,其中不乏一些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这些不良信息导致网络成为了促使青少年实施网络犯罪的温床。从有关部门公开报道的资料来看,我国网络犯罪的数量逐年上升,年龄界限却呈下降趋势,且多为青少年。由此可见,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危害性不容小觑,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遏制。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概述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定义对于青少年网络犯罪,目前并没有权威的定义,不同的学者都持有不同的见解。在本文中,引用某一位学者的定义:所谓青少年网络犯罪,是指青少年利用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软件命令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或其他方法,以计算机为工具危害网络中的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及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的其他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点青少年网络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同样具有犯罪的特点,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法当罚性。而青少年网络犯罪又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必然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青少年的计算机与网络操作技术较高。随着网络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青少年也有了许多接触网络的机会,而现在学校和家庭添置的计算机设备也为青少年提供了较好的接触网络的途径。青少年在学校和生活中所接受的有关计算机网络相关知识的教育,以及青少年强烈的求知欲,和很快能接受新知识、熟练掌握新技能等特质,都使得青少年能够拥有娴熟的网络操作技术,并能较灵活、多样地使用网络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2.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较大,危害面较广。网络犯罪不像传统的犯罪,并没有国界和行业领域的限制,一位中国网民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在全球各地实施犯罪。网络犯罪不仅会对于计算机网络系统造成严重的威胁,甚至对于人身和财产都会造成损害,更严重的甚至会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其危害程度可见一斑。

  3.网络犯罪易隐藏罪行,不易产生负罪感。由于网络犯罪的特殊特性,犯罪人在实施网络犯罪时往往不需要展示真实身份,同时也可以利用技术手段隐藏自己的位置和身份,不容易被执法人员抓获。这样就易使得网络犯罪者在实施犯罪后没有较大的负罪感,也提升了再犯和累犯的可能性,增加了网络犯罪的危害性。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成因剖析

  探究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首先应考虑到青少年自身的特性,即主观原因;同时,这也与他们所处的客观环境分不开,家庭、学校、社会等客观因素对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产生都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主观原因1.青少年生理及心理特点因素。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生理和心理方面都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没有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人生观,对事物的判别能力较差,从而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且青少年的逆反心理较重,行事冲动、鲁莽,思维简单,缺乏冷静的思考,因此更可能实施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

  2.青少年法制观念较为薄弱。青少年正在接受教育的阶段,但他们所接受的法律教育尚不足够,对于法律规范知之甚少,有些实施了网络犯罪的青少年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被法律追究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而这种法制观念的缺失也容易导致再犯和累犯的产生,增加了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危害程度。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客观原因1.家庭因素——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无疑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但目前,一些家长的对网络的了解不足,无法就网络问题对孩子进行监督和指导。因此作为家长,应当首先从自身做起,逐步熟悉起网络的结构与使用方法,从而能对青少年在使用网络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2.学校因素——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如今的应试教育太过注重对于青少年的理论知识的教育,片面地只注重学生的成绩和升学率,却忽视了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导致了学生容易在思想道德观念上偏离正道,形成不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从而作出错误的抉择和判断。青少年在学校也接受不到足够的法律教育,对于法律知之甚少,判断不出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不合法,在实施了违法行为后却不自知已经犯法。

  3.社会因素——立法不够完善,对于网吧管理不够严格。目前,我国对于网络犯罪的立法还不完善,监管的力度也不够强,对于网上不良信息的传播也没有较好的控制手段。此外,我国目前仍没有对青少年网络犯罪进行专项立法,对于此类犯罪的惩治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法律上产生了一个空缺。现在青少年网络犯罪基本上都被作为网络犯罪来加以惩治和防范,并没有考虑到这类犯罪主体在年龄、生理及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性。

  而我国行政部门对于网吧的管理也不够严格,目前社会上仍有许多黑网吧的存在。这些黑网吧允许未成年的青少年进入网吧,从不检查访客的身份证件,也没有很好的网吧管理系统,对于在网吧内发生的网络犯罪行为听之任之,甚至进行包庇、隐瞒,导致其成为了网络犯罪的温床。

  三、青少年网络犯罪防控对策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发案率在近年始终呈上升趋势,严格控制此类犯罪的发生亟需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努力。首先应当加强提高青少年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引导青少年在成长期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价值观。但光是做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防控青少年网络犯罪是一个系统化的任务,它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除了要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之外更应该加强其他客观因素的建设,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地将青少年网络犯罪予以遏制,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主要应当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进行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