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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率降低

摘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会议确定: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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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那样 朴宝英,我们的节日春节手抄报,洞房不拜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会议确定: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失业保险由3%降至2% 每年将少缴400亿元

  社保费率下调终于兑现。昨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我国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失业保险费率将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长期不堪重负

  社保费缴纳负担过重,对于不少企业来说是一块心病。人社部等相关部委官员曾连年表示,对于小微企业、经营负担较重的企业要降低社保费率,但却始终未见承诺兑现。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日前甚至明确表示,应考虑对部分困难企业实行临时性的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的扶持政策。“中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体,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保险缴费额在企业成本中所占比重大。”

  曾有中关村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很多小企业如果按全部工资缴纳的话,就不堪重负,直接后果就是降薪、裁员。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社会研究所副研究员单菁菁表示,社保费率较高造成部分企业尤其是使用农民工占比较高的企业通过漏缴、少缴社保费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现象频现。

  降低费率口子打开

  业内表示,除了要确保对员工的社会保障之外,如何计算降幅、如何将对社保基金池的影响降到最低等都是需要大量调研、精算后才能决定的。

  目前我国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率均超过收入增长率,部分地区医保资金支出增长太快,超出统筹地区医疗保险资金承受能力,有些地区医保资金甚至出现“穿底”。

  “我国之所以选择从失业保险费率作为突破口来降低,正是由于医保、养老保险涉及面太广,影响太大,且目前资金池已经颇为紧张,轻易的降低费率很容易引发更多连环问题产生。”单菁菁表示,目前,我国对于每年各地的就业增长率和失业率的控制都是有硬指标规定的,因此失业保险金的池子基本不存在太大空缺,对于中小企业调整1%的费率缴纳比例,对于实际失业人数的冲击并不大。

  未来谨慎前行

  然而,单菁菁等多位业内专家都不认为短时间内我国将继续为企业打开降低社保费率的口子,去动更多人现有的“奶酪”。

  “为小微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做法,示范作用更大,进一步表明政府对于这些企业的支持态度。”单菁菁坦言,长期以来,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都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但面对原本对于一般企业就已经较重的税费,它们也要以同样的水平缴纳,肯定是不利于发展的。

  在单菁菁看来,增加小微企业的发展动力,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更重要的还是出台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比如将已有产业扶持基金转向,从主要扶持高大上的企业转为以小微企业为目标;比如放松对原有行业边界界定的管制,调整部分更新较快的行业企业管理边界;提供必要的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内建议,我国应从税收的角度让渡更多利益给企业,而对于社保基金应保持投入比例,继续积累,如无再次大量调研我国人均寿命水平、收入水平、经济增长等数据,没有详细精算的过程,万不能“拍脑袋”就决定降低社保缴费比例。

  最新消息

  每年可为我市约48万户参保单位减负约18.72亿元

  28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9号,以下简称9号文)于2016年2月4日印发,并将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从3月1日实施

  按照9号文的规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广州市失业保险费率由当前的2%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从1.5%降为0.8%,个人费率从0.5%降为0.2%。

  我市失业保险从2013年7月起实施了单位缴费浮动费率,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下浮单位缴费费率,从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轻负担。目前,我市单位基准费率为1.5%,执行浮动后,单位费率分为1.5%、1.2%、0.9%三个档次。3月1日调整后,单位基准费率降为0.8%,对应的单位费率也分别降为0.8%、0.64%、0.48%三个档次。

  降低费率不影响个人的失业保险待遇

  降低费率,不会影响个人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

  约48万户参保单位减轻缴费负担

  本次降低费率,我市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均受益,每月可为我市约48万户参保单位减轻缴费负担约1.56亿元,每年约18.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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