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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摘要:经济法是国家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调整政府与各经在调整对象方面济主体之间以及各个经济主体相互之间因政府主动对经济民法调整的是民间社会经济关系,它是市场主体在生活动的干预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身产、分配、交换、消费领域,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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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是国家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调整政府与各经在调整对象方面济主体之间以及各个经济主体相互之间因政府主动对经济民法调整的是民间社会经济关系,它是市场主体在生活动的干预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身产、分配、交换、消费领域,以平等身份参与经济活动而发生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干预的产物。西方经济法的产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横向的财产、经济关系。民法的基生,是凯恩斯革命在法律上的体现;中国经济法的产生,是本任务是规范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平等经济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扬民主、完备法制往活动中的行为,调整平等、等价的产权关系和流转关系,的新历史条件下,经济管理的社会化与国家介人经济生活、着眼于微观的交易安全,保障各种民事主体能够按照自己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协调、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真实、自主的意愿参与经济关系及从事民事活动,保证其合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经济法与传统的民法意愿能够正常地实现。侧重从微观、从经济发展所需动商法和行政法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正如施米托夫教授在力方面,通过保障自由交易、自由竞争以提高效率来促进人分析英国经济法的要领时所指出的:"经济法应位于民商法们的利益。

  与行政法之间。它与民商法分享对经济事务的调整,与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即国家对经政法分担政府管理的职能。"济实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调整对象一、核心内容方面体现的是国家干预、社会整体利益以及协调发展。与国家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经济管理关系相适应的是"国家之手".基本任务是维护国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伴随着商品经家经济管理,保障在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中各有关管理主体济的发展而发展,维护商品交换的。民法的重要内容就是和被管理主体的合法权益,侧重从宏观、从利益协调方面弱规定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利。化政府对企业等经济活动个体的直接干预,减少社会经济现代经济法是为防止市场失灵而由国家干预社会经济震荡造成的破坏和优化经济结构,一般不涉及个人的人格、的法。核心内容主要在于市场主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财产和交易关系;注重维护社会总体经济效益,兼顾各方经的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保济利益。保障国家调节在社会经济按其自身规律自发运行障、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等所负的法定义务。即经济法主的基础上,由国家运用"看得见的手"-"国家之手"进行要规定市场主体在从事经济行为时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干预,排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中的障碍,并主动引导其朝着么,否则,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国家意志所希望的方向运行,以实现其协调有序的发展。

  现代行政法以"控权"为其理论基础,其核心内容是行经济法重在为市场主体树立"游戏"的规则,明确市场参加政职权的赋予、行使及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律责任。对者(主要是企业)经济上的权利义务,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此,美国行政法学家伯纳茨·施瓦德精辟地论述道:"行政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中的正义主要是实体的法的对象仅限于权利的补救,并回答以下问题:(1)行政机正义,正义取向具体化为对争议的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的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权力?(2)这些权力有什么限度?用什追求。么方法把行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内尸现代行政法反映控权理论,调整对象是行政管理关系。所关注的只是行政组织及其的设置、行使、制约、监督和行法的利益本位,即法在利益保护上的出发点和归宿。

  政相对人受到行政权力分割时所能获得的救济,其宗旨是这里利益分为三类: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保障国家行使职权的依法行使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民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保护的是个人利益。民法的益不受行政机关的侵害。行政法并不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经所有规制旨在确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以保济性内容,也无法深人到经济运行中去,它重在经济管理中障私权,保证个人利益充分实现,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的程序性内容。也就是说,行政法的核心不体现在国家干性,使人的个性得以充分发展。民法效益着眼于个别交易预经济的手段正确与否,而体现在运营这种手段的过程中的效率,提高其经济效能,强调保护交易主体对市场的充分权利是被滥用。现代行政法的典型是行政程序法,通过对利用。强调机会公平,给每个经济主体以同等待遇,强调社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程序的规范和制约,最能达到行政法会个体的权利、平等和自由。忽视甚至对抗社会整体的意控权的目的。行政法对正义价值的追求,集中表现为对行志和利益,忽视个体为国家、社会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政程序争议的倾心关注。行政法主要是维权法和控权法,即维护国家公权力及民法调整民间经济关系,是市场调节的法律保障;经济限制国家公权力的法。着眼于国家管理,是以"国家权力为法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是国家调节的法律保障。经济本位"的公法。一方面,通过法律规范的制定授予行政机关法与行政法都分担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但调整的社会活各种管理权能及相应的辅助性手段,从而保证行政机关及动领域及其调整宗旨、主体侧重和关注焦点不同,经济法侧时有效地处理各种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关重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实现的目标,主要规范市场主体的于行政权如何行使及对其不当行使的救济法。行政法保护行为,关注市场主体经济上的具体权利义务。行政法侧重的利益主要是公共利益。

  于管理主体及其职权,主要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而不关注经济法是国家站在全社会的高度,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市场主体经济上的具体权利义务,同时,民法、经济法、行政出发,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社会整体利益本位立场。法共同扎根于市场经济,都处于某种市场关系之中,而市场它保护的既不是市场主体的个体利益,也不是单纯的国家关系的形成又往往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情况,这必然导致三利益,而着重于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导向,协调个体利益的矛法在调整对象上的部分重叠与交叉。例如对于破产法,民盾与冲突,以保护一个社会进步所必须的利益。这种利益,法侧重于研究破产后的债权债务问题,而经济法则侧重于实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环境。主张通过国家研究破产的重新整顿,行政法则研究其程序。干预来构建一种能有效克服市场缺陷的更高层次的制定秩三、在主体方面序,保证实现宏观经济安全,强调在机会均等的同时实现分民法对主体的假设为一个个同质无差别的、抽象的、完配领域的结果公平,注重在形式公平基础上的全社会的实全理性的"经济人",是一个个分散的、独立的个体。一般不质公平,强调少数人为了社会整体利益必须做出牺牲。一考虑不同市场主体的强弱关系,给各种市场主体以同等力个典型的例子是所得税法。同时,经济法在对具有盲目性、度的保护,对每个人都赋予相同的权利,设置同样的义务,自发性的自由竞争状态进行调控,实现经济稳定和市场协几乎不对具体人格进行任何程度的识别。在民法视域下,调发展的时候,又对具有扩张性、官僚性的政府经济权利进经济巨人和经济侏儒是平等的、对称的,除非有非市场因素行控制,防止因权力过度膨胀和权利至上而损害市场主体影响,他们之间的交易就是公平的,它强调个人公平,即形的利益、妨碍市场机制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

  民法通过对各个体利益的保护,为每个人创造总之,民法是私法,保护个人本位主义和私权,注重个一个自由竞争的空间。体利益;行政法是公法,保护国家本位主义与统治权,注重经济法对其所规范的市场主体假设为不平等、非匀质、公共利益;经济法是对传统公法和私法的补充,注重社会整各有具体个性的、有限理性的社会中的人,强调个人对社会体利益。整体利益的服从。经济法对强者进行限制,而对弱者进行五、在功能方面扶持,实行立法上的区别对待,采取一些对特定主体而言在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法,是"天生的平等形式上不公正,但求达到结果和实质公正的措施。给不同派".站在当事人平等这一平面上对商品关系加以保护,其市场主体以不同力度的保护,做出不同的权利义务设定,如功能主要是维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多是基于经营者与消费者具体人格识别而制定的消费者保护规通过其任意性规范,为现代市场提供一般规则及市场活动范、基于企业集团或大公司与中小企业的具体人格识别而的行为规范,体现"看不见的手"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制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基于朝阳产业与夕阳产业的具体的能动性。民法对于市场固有的各种缺陷,如垄断和限制竞产业识别而制定的产业政策法等。争、盲目性、滞后性却往往无能为力。因而,民法能够间接四、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利益本位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法对社会利益的维护30是间接的,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是非导向性的,并不能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经济法是国家扩大自身的经济职能,为弥补市场的缺陷和失灵,改变"守夜人"的角色,自觉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的产物,它的本质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经济法赋予国家直接介人经济活动的权利,对经济生活采取限制、禁止、和积极督导的态度。多是通过强行性规范,为市场参加者设定权利义务,并且建立相应的政府机构行使监督、管理等权力,提供具有干预性、宏观性、整体性、政策性、公法性的规则,以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整体利益,解决市场失灵,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例如,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财政法和金融法来调控社会经济,促使社会经济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效益优化;通过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经济法具有国家干预、引导、规范市场经济的作用,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影响是直接的、导向性的。经济法的实施追求的是,它所执行的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达到全部或部分的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呈现协调有序持续发展的状态。行政法的本质是公法,以维护、限制国家权力为其功能保护的是国家公共利益。控制政府、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是行政法的基本功能。行政法实施要追求的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民主化、法治化,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