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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文献考察

摘要:中日东海争端由来已久,实质是中美日三方战后地缘政治博弈的战略问题。从1970年代开始,围绕钓鱼岛的历史归属及其在东海大陆架划界地位、东海划界与能源合作等的谈判磋商等,展开了多年的斗争。随着近年日本政府实施 购岛计划,以及安倍政权上台之后的政策更为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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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中日东海争端由来已久,实质是中美日三方战后地缘政治博弈的战略问题。从1970年代开始,围绕钓鱼岛的历史归属及其在东海大陆架划界地位、东海划界与能源合作等的谈判磋商等,展开了多年的斗争。随着近年日本政府实施 “购岛计划”,以及安倍政权上台之后的政策更为咄咄逼人,钓鱼岛争端有激化的趋势。以能源地缘政治的视角来审视,中日东海之争背后表现的依然是能源资源之争。但是,国际能源地缘政治合作的成功案例也给中日东海能源之争以突围的新思路。

  一、东海钓鱼岛争端的地缘政治背景

  在国际关系学科中,地缘政治学是关于国际政治现象受制于地理的理论,是利用地理因素来为一国对外战略服务的理论。《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 “关于国际政治中地理位置对各国相互关系如何影响的分析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将geopolitics解释为 “根据各种地理要素和政治格局的地域形式,分析、预测世界或地区范围的战略形势和有关国家的政治行为”。传统的地缘政治学者一般认为,地缘政治学研究的是大国的强权政治与其实施的地理范围之间的关系,地缘政治学包括把外交战略与对资源做出的地理经济分析以及由于生活方式和环境 (定居、游牧、农业和航运)而引起的对外交态度的解释,从地理角度加以系统化。

  从地缘政治视角来看,中日东海钓鱼岛争端是个 “一体多面”的问题。

  第一,从传统地缘政治角度来看,钓鱼岛对中日两国而言,都有历史认识和军事战略价值。从历史起源来看,钓鱼岛作为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窃取于中国的领土,饱含了甲午战争以来中日关系的复杂因素和中华民族的历史屈辱。而日本坚持甲午战争期间明治内阁占领尖阁诸岛决议是日本政府的合法内阁决议,与中日战争毫无关系。近年来,日本从小泉内阁开始,在东海钓鱼岛问题上坚持对华强硬,在包括参拜靖国神社、东海之争、南京大屠杀、慰安妇等一系列问题上,采取了对中国的敌视政策,使中日关系严重倒退。东海油争、参拜靖国神社这些具体问题成为中日之争的核心议题。

  在军事地缘战略方面,日本极力借钓鱼岛争端,拖美下水,扩大日美军事同盟的防御范围。日本是一个地形狭窄的岛国,其内陆的任何一个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这种不利的自然地形和相对短浅的防御纵深使日本在战时易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的空中与海上袭击,为此,日本极力扩大 “日美军事同盟”的防御范围。如果日本控制钓鱼岛,就可以将其防卫范围从冲绳向西推出400余公里。日本一些学者也认为,钓鱼岛适合建立雷达阵地,也有条件建立导弹基地和潜艇基地,日本军事力量将据此向西扩展,扩大军事控制范围,从而将对亚太地区国家构成现实的威胁。

  近年来,在与东海大陆架有着内在联系的钓鱼岛问题上,美日曾经或今后仍将有紧密的合作,美日多次举行联合 “夺岛”演习,其潜在目标便是钓鱼岛。在中国 “春晓”油气田的开发中,曾有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等国际石油集团参与其中。除了包含领土争端和能源争夺两大特点外,还有制海权等问题。这涉及军事安全战略问题,对于已经将战略重点由欧洲 “转向亚太”的美国来说,是必须加以考虑的。

  第二,东海油气丰富是中日东海之争的本质问题。东海被称为 “第二个中东”在于其惊人的石油天然气潜在储藏。

  1968年10月,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 (ECAFE)对东海海域进行了海底资源调查,认为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可能储藏着巨大的海底油田。次年9月,美国海洋学家埃默里发表题为 《东海与黄海的地质构造与水文特征》的研究报告,认为东海大陆架是世界上油气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钓鱼岛列岛的海底是新生代第三纪的沉积盆地,具有理想的生成和储藏石油的地质构造条件。有学者称,中国在东海拥有开发权利的大陆架天然气储量约为5万亿立方米,是沙特天然气储量的8倍,是美国的1.5倍,这一大陆架原油储量约为1 000亿桶。而中国和日本分别为全球第二和第三大石油消费国。按照全年消耗石油3亿吨计算,仅东海油田250亿吨的石油储量就可供中国使用80年。中国将东海视为涉及国家兴衰的能源资源重要战略基地,而能源自足率只有4%的日本更是将东海视为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核心战略资源。因此,随着两国对石油、天然气资源依赖程度增加,中日两国的东海争端可能越来越激烈。

  第三,从资源与能源政治来看,钓鱼岛的归属及其划界地位是中日东海争端的核心问题。从资源和能源政治角度而言,钓鱼岛具有非同一般的战略地位。东海是中日韩三国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该海域如何划分,中日双方各持己见。根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依海岸基准线向外延伸200海里的海域为该国的经济专属区。而东海最宽处仅360海里,如果依照这个规定,中日之间产生了几十万平方海里的大片争议海域。依据该公约,将不可避免地使各国在划分管辖海域时出现一些重叠和矛盾。《公约》规定,两国如按中间线划分,钓鱼岛主权归属哪一方将极大地影响大陆架的划分。此外,钓鱼岛列岛及其周围海域具有巨大的经济开发价值。钓鱼岛是我国东海靖鱼场,当太平洋黑潮流经时可带来大批鱼群,我国浙江、福建和台湾等地的渔民以此为业。长期以来,台湾等地渔民在这里从事捕捞活动,年可捕量高达15万吨。

  蹊跷的是,在东海的 “中间岛屿”只有钓鱼岛群岛,其归属直接关系到整个中日东海划界。尤其要指出的是,东海最为富裕的油气产地位于冲绳海沟中国大陆架东端;另外一个油气聚宝盆则位于一直存在争议的钓鱼岛附近海域。因此,如何划界直接关系到东海油争的战略利益多少。中国认为,该海域大陆架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中国坚持 “大陆架划分法”,日本坚持所谓的 “中间线划分法”。日方还竟然认为日本大陆架包括中国领土钓鱼岛、日本与韩国有争议的独岛等海域,总面积达6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日本国土面积的1.7倍。这种划界原则的分歧,也是日本不愿意放弃钓鱼岛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以说,钓鱼岛问题既是一个历史认识问题,即日本如何去认识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的性质,同时又是一个现实海洋利益问题,并因其涉及中美日多方地缘政治利益而日趋复杂化。

  二、美国介入东海争端的地缘战略动机

  美国虽然表面上在东海钓鱼岛问题上保持所谓 “中立”立场,但是事实上从1970年代初开始,美国与中日钓鱼岛争端始终紧密相连。当前美国依然如此纵容日本,试图通过钓鱼岛问题的战略搅局,达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目的,从而操控东亚地缘政治格局的主导权。

  近年来,美国热衷于利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摩擦介入东亚安全事务,隔岸观火,以提高其亚太存在感和影响力。美国 “战略东移”使美日两国在钓鱼岛争端上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奥巴马政府上台以来,美国针对中日钓鱼岛争端采取的态度是对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仍然保持所谓 “模糊战略”。

  2010年2月,美国国防部代理副部长塞尼说:“美国不参与钓鱼岛的最后主权问题争论,这是美国的一贯立场。”

  但是,美国高官多次宣称,钓鱼岛适用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的范围。美国国务卿、国防部长、驻华大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等高级官员曾多次希望中日双方保持冷静,采取慎重的措施解决争议,但同时也反复明确了美国有协防日本的义务,将 “非常坚决地支持我们在该地区的盟友日本”。如2012年7月美国政府发言人纽兰称:“尖阁诸岛适用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的范围,美国期待当事人之间以和平手段解决之。”

  2013年12月美国副总统拜登访日期间,希望中日两国构筑危机管理机制和富有成效的对话渠道,以缓解地区紧张局势,避免因误判引发的冲突,称 “最糟糕的冲突不是有意图发生的冲突,而是无意间引发的冲突”。由此可知,美国表面模糊的背后,将深度介入中日钓鱼岛争端。其地缘战略动机主要有三点:

  首先,保持中日适度冲突,压缩日本国内 “知华派”的声音,防止中日密切合作,最大程度地实现美国在亚太的国家利益。美国要想继续发挥全球领导作用,关键是要应对欧亚大陆的地缘政治关系,以有利于保持美国政治仲裁者的地位。中日战略合作将对美亚太霸权形成巨大挑战。前几年鸠山首相对亚洲的“友爱外交”无果而终,就有美国幕后打压的背景。美国要一劳永逸地防止未来中日合作的做法就是在中日之间制造事端,让两国冲突间歇性发作,钓鱼岛问题就很好地扮演了这个角色。

  其次,制造 “中国威胁论”,进一步维持紧密的日美军事同盟关系。美国在东亚维持日美军事同盟关系有两个地缘战略目标:一是保持东亚地区力量均势,使日本成为美国处理世界事务新议程中的全球性伙伴,地区内举足轻重的中国则成为美国重要的地缘战略目标,同日本建立密切的军事联盟关系是实现美国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二是将日本发展方向纳入美国可控范围之内。冷战后美国允许日本发展一定的政治军事实力,承担更多防务责任,以减轻美国负担。日本于是加快了军事大国化步伐,其军事战略由 “保守被动”向“主动先制”转型,地区重点由北向西和西南转移。日美军事同盟由 “国土防御型”转变为 “地区干预型”。

  最后,辅助美国的 “亚太再平衡”,遏制中国崛起。如果说美国战后早期介入中日钓鱼岛争端是出于保持中日的适度冲突、防止中日合作、维持日美军事同盟的战略考虑,那么美国近期介入钓鱼岛争端,则是为了在地缘政治上配合奥巴马 “亚太再平衡”战略,遏制中国的崛起。

  2012年1月,美国正式公布了《可持续的美国全球领导,21世纪国防战略重点》的美军战略利益评估报告,表明美国将战略重心向亚太方向转移,其战略目的主要是遏制中国的崛起。在经济层面上,美国倡议推动 《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TPP),该协定旨在建立将中国排除在外的新亚太自由贸易区,力图主导亚洲经贸格局,巩固美国地位。在军事层面上,美国已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同亚洲国家的军事联系,如与菲律宾、越南举行联合军演;力图增强在东亚的弹道导弹防御能力,在日本北部南部、菲律宾部署更多雷达,制约中国的军事实力;为将中国海军控制在 “第一岛链”之内,将在西太平洋地区拉出一条由东京、釜山、冲绳、新加坡至澳大利亚达尔文的海军基地线。显然,制造 “中国威胁论”是提供美国战略重心东移、继续主导亚太地区合理性的借口之一。因而钓鱼岛问题、南中国海问题、渲染 “中国军事增强”等就为 “中国威胁论”提供了借口,从而实现遏制中国崛起的战略目标。

  总之,东海钓鱼岛争端是美国在地缘政治上掌控中美日三边关系的一枚棋子。东海钓鱼岛的地缘政治与能源资源价值,以及保持中日适度冲突、防止中日合作、维持日美军事同盟关系、配合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遏制中国崛起等,这些都日益凸显钓鱼岛重要的地缘战略价值。

  三、能源地缘政治与中日东海合作前景分析

  长期以来,世界各地涉及岛屿争端和海洋权益的地缘政治博弈从未间断过,中日钓鱼岛争端同样体现了中日两国的地缘政治博弈。但是,如果转换到能源地缘政治和海洋法的视角,中日东海争端将有一个崭新的思路。中日在东海开发与海洋划界乃至能源合作上有无合作空间?国内外学者的答案是肯定的,从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核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节能等在内的 “大能源”的角度看,中日在能源问题上完全可以做到 “合作大于竞争”的新格局。

  在台海两岸的中国人中,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的博士论文就是这样具体研究指导东海钓鱼岛问题的理论杰作。他提出了海疆划界可先于岛屿主权争端解决的新思路,为争议海域共同开发与能源合作提供了理论借鉴。在国外新地缘政治学中,先锋学者科恩的思想尤其具有开拓性。新地缘政治认为,各个国家变得日益相互依存,地缘政治的竞争性本质被注入了合作的成分,特别是在全球性问题上合作成为行为体各方赢得自身利益的最佳选择。他指出,在变得相互依存的国际关系中,世界已经形成一个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和地缘文化相互交融的文明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尽管国家间的竞争仍然存在,但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扩张领土。新地缘政治中的 “非领土化”、“全球治理体系”、“相互依存”和 “区域合作”的观点逐渐得到了人们的共识。

  马英九在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 《从新海洋法论钓鱼列屿与东海划界问题》是迄今为止较为全面地从新海洋法讨论中日东海和钓鱼岛问题的著作,体现了全球共治、互利共赢和区域合作的能源外交思路,也与改革开放设计师邓小平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构想一致。论文详细分析了国际法院有关大陆架仲裁中的所有案例及其借鉴意义,提出 “在根据衡平原则而适用等距原则划界的时候,对于位置距母国太远而距相对国太近、或面积太小、或法律地位有争执、或母国与相对国总体地理相当的岛屿,往往不予计及”。马英九的论断为以后更多的国家实践所证实。马著还突破传统的历史研究方法,用现代方式即新海洋法及其基础上的国家实践、司法判例、学者学说,为中日和平解决东海划界问题,乃至钓鱼岛主权争端找到了一条务实主义的实践途径,提出 “海疆划界可先于主权争端解决”的建议。后来的学者如大陆学者赵理海、袁古洁、高健军等都接受并承袭了马英九的观点,提出很多时候国家间表面上争执的是岛屿主权,但实质上看重的是岛屿所带来的海洋资源权利。马英九著作对未来中日东海大陆架和渔业资源划分具有较高的理论指导意义。

  在首脑外交的直接推动下,中日东海合作与磋商谈判也取得了重要成果。在东海争端的同时,自2004年以来中日两国最高领导人和外交执行部门为解决东海问题谈判能源合作,进行了11轮东海磋商。

  2008年6月,中日两国外交部门终于达成东海合作开发的基本共识。2012年5月,中日两国政府在杭州举行有关海洋安全保障的定期磋商。中日之间形成一定的海洋管控的机制,双方均希望让东海成为和平之海。在双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日方接受了中方关于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为中日东海磋商下一步进展奠定了基础,中日双方就共同开发的具体区块等问题达成原则性共识。

  2008年6月,中国外交部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其中关于合作区块问题明确指出,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决定在东海中部确定了约2 600平方千米共同开发区块,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

  第二,双方达成了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中国有关石油公司此前曾在春晓油气田与尤尼科、壳牌石油公司合作。日本企业依照中国相关法律,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其性质与尤尼科、壳牌公司参与春晓合作开发完全一样。

  中日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实属不易,个中成功经验值得总结和汲取。首先是中日双方从中日战略互惠的大局出发,互谅互让,这也是出于搁置争议、共享利益的考虑。中国在东海问题上一贯坚持“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但是在实际勘探中,中国东海海域的油气田全部位于日本单方面主张的 “中间线”以西。这样的做法实际就是中外合资企业的办法,体现了主动权在我、共同开发的合营精神。其次,日本与中国都接受共同开发,也体现了能源外交、合作双赢的商业精神。在经济利益与技术方面,日本认为,接受共同开发、尽早实施勘探和开发,可以使日本获得实在的经济利益。海上油气开采是一项高风险、高投入的活动。由于东海大陆架的地势西高东低,中国在东海油气资源的开采上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日本本土距离东海较远,在海底铺设导管,把天然气或石油输送到本土,成本很高,效益有限。日本还有石油专家认为,虽然普遍认为东海大陆架具有良好的能源远景预期,但原油与天然气的实际蕴藏情况无法把握,东中国海大陆架这样小结构、多断层的地质条件下获得商业油气流的难度很大,考虑到天然气高昂的运输成本,很难判断这一地区是否具有商业开采价值。但是,日中共同开发、将油气资源运输到中国本土,就具有更好的比较经济价值。

  但是也必须看到,东海磋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中方通过这样的对话、磋商,使得妨碍两国关系稳定发展的问题得到解决,希望能够通过磋商机制,促进中日能源合作,推动两国朝着平稳和双赢的方向发展。然而,由于日本近年来在钓鱼岛问题上先入为主,制造 “购岛风波”,以迎合国内民族主义和选举之需,东海地缘政治格局受到新的挑战。而在中国方面,网络民族主义和国内反日民意的高涨与影响,使得东海钓鱼岛问题面临更为复杂前景。即使如此,对于钓鱼岛争端的解决,最符合中日两国国家利益的结果依然是通过政治磋商与外交谈判和平手段解决争端。

  四、结语

  钓鱼岛争端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深深根植于日中地缘文化与历史冲突之中。作为地缘战略的典型争端之一,它与其他周边问题一样起源于中日关系长期不信任、不成熟的背景之下。倘若从能源地缘政治合作大局出发,较为妥善地加以解决,将为其他周边问题的解决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和借鉴。事实上在全球化相互依赖的今天,超越历史纠葛或搁置领土争议、面向未来的例子并不少见。英国与西班牙直布罗陀海峡之争存在了400余年,然而并不影响它们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合作;冰岛/挪威、巴林/沙特阿拉伯等海洋共同开发区的案例,都是成功建立分享资源开采方式的范例;而英国/阿根廷海洋共同开发区的范例,更具有涉及了主权问题的特殊意义。

  迄今为止,尽管中日双方在共同开发的具体海域和方式等问题上依然存在很大分歧,但能源合作双赢已成为中日外交磋商的共识。尤其是中日两国外交当局就防止在东海发生不测事态、建立海上热线联络机制问题达成了原则共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前两国最高领导人应当重温1972年时毛泽东、周恩来对日外交智慧,高屋建瓴,从大局出发,正确引导国内沸腾的民意降温。我们相信中日关系会摆脱周期性的反复,东海能源合作的前景也是谨慎乐观的。

  参考文献:
  [1][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M].邵文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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