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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析网络公民文化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2)

摘要:但是网络前,公民自治组织受时间、空间因素限制,发展缓慢,特别是在我国,公民自治组织发展很不健全。 随着网络发展,网络产生了提升公民文化的新型平台,各种网络团体和网络自治组织开始出现和形成。公民网络组织
关键词:论析,网络,公民,文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论文,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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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网络前,公民自治组织受时间、空间因素限制,发展缓慢,特别是在我国,公民自治组织发展很不健全。

      随着网络发展,网络产生了提升公民文化的新型平台,各种网络团体和网络自治组织开始出现和形成。公民网络组织,是指公民在网络上结成自我、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共同体。随着网络文化发展,各种网络团体已逐步由、文化、娱乐领域扩展至、社会领域,如一些“政党”、“电子院外集团”、“数字议会党团”组织,他们利用网络有组织性的宣传政治主张,进治呼吁,政策信息,参与政治沟通,进行网络监督,有的甚至已由原来的网络虚拟组织逐渐发展至现实中有组织有章程的政治社会组织。对于各种网络政治组织的出现,我们应当分两方面来看,一方面一些政治反动分子、境外反华势力组织各种网络组织进行非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国家统一和团结,对这种网络组织我们应当坚决打击取缔;  另一方面,是一些正规的网络政治社会团体的出现,他们利用网络有组织的参政议政、进行政治动员和政治呼吁、倡导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自治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民的合作和的参与,以及追求、公益的精神,提高了公民意识。更为重要的是网络自治组织的出现为现实公共领域中各种自主性社团和机构的建立提供契机,成为推动中国公民社会建立、推动政府的重要推动力。

      因此,作为政府面对网络文化下公民自治组织发展的时代契机,应当通过有效的政策,保护并引导其健康发展,注重公民社会培育,并根据公民意识和公民自治组织发展状况,适当“限权”与“分权”。正如吴敬琏教授2008年3月接受《小康》杂志采访时所言“改革能否推进,关键在于政府自身。……要把政府改革成为专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型政府,就需要政府官员出以公心,割舍那些与公仆身份不符的权力”,以此形成政府和公民社会之间相互协作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网络文化搭建通畅的信息交互系统,推动建立有效的政策“输入”与“输出”机制

      按照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分析框架,过程可被看作一个由政策输人、政策转换、政策输出三大环节构成的完整系统。政策输人是向政策制定系统提出要求和支持的过程,亦即发现和促使社会问题转化为公共问题,进而转化为政策问题的过程,其实质上就是利益的表达和综合过程7s7。根据政策问题提出者的身份所属,我们将政策输人机制分为内部输人和外部输人两种类型。所谓内部输人是指政策制定部门即党和政府部门主动提出政策议题并将其纳入政策议程的过程,而外部输入则是指政策制定部门以外的个人、群体或组织向政策制定部门表达利益要求、提出建议并促使其纳人政策议程的过程。我国原有的公共政策的输人机制是明显的内部输人,“在中国,社会利益的表达和综合主要不是由组织性机构和个人来承担,而是由党和政府内部的权力精英来承担。政府和政府的权力精英通过分析、和研究主动进行利益要求的体察和认定,主动地寻求和确认政策问题,并直接把它列人政府议程,输入到公共政策中去。因此在中国许多问题并不经过公众议程而直接进人政府议程。”这种单极的公共政策“输人”机制,忽视公民的公共政策制定的参与权,导致我国法律对公民参与权的规定大多是任意性,而非强制性的和义务性的,保证公民的参与权仅仅是对政府和政府的一项性要求而非法律义务,同时容易导致公共政策的公平性缺失,严重影响了公众的政治认同,而“强大的政党要求有高水平的政治制度化和高水平的群众支持。网络背景下,网络文化提供了顺畅的信息交互平台。

      首先,网络文化有利于政治系统与实现有效的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换。政治系统要实现良性运转,必须同其他任何有机系统一样,不断地与环境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换。如果这一信息交换出现阻塞或中断,政治系统的效能就会大大削弱,甚至导致系统本身的崩溃。具体来讲,在政治系统中,如果民众对统治阶层的期望很高,要求很多(输人量大),而统治阶层的决策、措施无法应付(输出量小),就会导致政治局势的不稳。反之,如果民众只是消极地服从于统治阶层,或对政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惧而远之,不能通畅的表达民意,这都不利于统治的稳定,而网络条件下,公民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甚至可以通过一些网络自治组织共同表达制订某项政策的意愿,特别是网络媒介作为一种联结公民与政策中枢系统的桥梁,为很多无法直接与政策中枢接触的公民利益表达开辟了通道,从而扩大了政策输人的来源。

    其次,政府通过网络可以建立有效的“公民政策制订意愿—政策方案意见征集—政策初步制订—初步政策方案民意反馈—执政制订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另外,通过网络,公民可以直接向政策中枢反映利益、愿望和要求,从而大大缩短了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建立的时间,也使得公民能独立、充分、有效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使公共政策能充分代表公共利益,体现了公共选择、政治互动的特点。

    公共政策的“输出”主要是指公共政策是制定、发布与执行。古人云:“天下奚治?令行则治,天下奚不治?令不行则不治。”政令不畅是当前我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央制订的政策“难出中南海”,公民无法得知;或是基层政府不贯彻执行,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消极抵抗,这都严重阻碍了政策的实施和公民权益的保护。网络背景下,中央及地方部门应当及时将各种政策通过网络向公民公布,并使公民监督各级政府的实施状况。2007年,国务院制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都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因此,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个平台,“信息上网”,接受公民监督也是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有效交互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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