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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毕业派遣暂缓就业

摘要:一、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的异同: 什么叫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求职择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普通高校 毕业生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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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的异同:

  什么叫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求职择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但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什么叫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在法律上确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但它们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协议,其主要区别在于:

  1.两者的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专指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工作协议;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两者的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初次工作协议,其主要意义在于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选择的关系确定下来,一般并没有详细规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而劳动合同则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确定工作关系之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不能等同于签订了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了就业协议之后,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通常毕业生到单位工作之后,双方才签订劳动合同。

  3.两者发生问题的处理部门不同

  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发生问题、需要处理时,一般首先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取得一致意见,则报送毕业生所属的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调整。若劳动合同发生问题,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请求处理。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劳动纠纷。

  试用期问题

  1. 试用期的长度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 用人单位“有理由”退工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 毕业生“无理由”离开

  在试用期内,毕业生只要“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4. 试用期合同无效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无效。

  二、如何办理签约手续

  1.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将《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以简称《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下发给各系,由各系将以上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套。

  2.毕业生填写《推荐表》、制作个人推荐材料,各系对毕业生《推荐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盖公章后,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公章。3.毕业生可以在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实习与就业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信息,参加由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各系举办的各系列就业指导讲座。

  4.毕业生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简历和推荐资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进行自我推荐、面试

  三、关于违约问题及如何办理违约手续

  近年来,毕业生择业过程中,违约的事时有发生,有些违约是由于用人单位方面提出和造成的,但实际上,大部分违约是由毕业生单方面主动提出来。签约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违约除涉及毕业生个人的诚信以及对学校声誉的损坏外,更影响到招聘单位用人计划的执行。毕业生在签约前需要理智判断,签约后不要轻易毁约,否则这也是涉及个人的职业道德问题。学校在这方面要予以监督和控制,非因“特殊原因、充分理由”,原则上一般不批准“违约”。所谓的“特殊原因、充分理由”是指国家鼓励的就业流向、明显的专业不对口、升学深造、出国及学校认为可以违约的情形等。

  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学校所提供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之时起,学生与单位即存在协议关系,该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学生就业之前,任何一方提出解约,或是违约,均须履行协议书上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同时,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四、如何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6月6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后,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期限为二年。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