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写作网 > 就业指导 > 劳动法 > > 9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新政

9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新政

摘要:1、税务总局明确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
关键词:9月,日起,施行的,行的,劳动法,新政,税务,总局,明确,促

哈利波特电子书,beauty4you,北京有哪些二本大学

  1、税务总局明确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安置残疾人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由机关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为残疾人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于《通知》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税务总局明确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此外,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施行

  《办法》强化了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28周和哺乳期间,不得安排其上夜班或加班。

  《办法》强调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职务晋升、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薪酬调整等方面歧视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此外,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征不能适应工作时,用人单位应与其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并根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其工资。对于预防和制止针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新规明确,有关组织和单位在处理女职工性骚扰的投诉和求助时应当依法保护女职工个人隐私。

  4、《深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施行

  《办法》明确,下列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属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二)非法使用童工的;

  (三)支付工资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涉及劳动者人数30人以上或者达到用人单位全部劳动者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涉及劳动者人数30人以上或达到用人单位全部劳动者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五)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涉及劳动者人数30人以上或者达到用人单位全部劳动者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100人以上劳动者集体上访、堵路、冲击党政机关或引发群体性械斗、冲突、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七)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经上级部门批办督办、网络等媒体反映造成重大影响的。

  5、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文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名。

  6、《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施行

  《办法》明确,“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包括“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项目”、“北京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实践项目”。其中,“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项目”是指推进建设“一街三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北京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项目”是指支持40余所高校开展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支持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实践项目”是指支持100个左右大学生创业团队、400个左右包括“创客”在内的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实践团队。

  7、上海: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港澳台学生在沪就读就业工作

  上海市教委要求,加强对在校港澳台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把港澳台毕业生在沪就业纳入学校大学生就业工作范围。组织好就业政策宣讲会和招聘会,有条件的高校可为港澳台学生开设招聘专场。做好港澳台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向港澳台学生提供各类毕业生招聘会信息,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应向港澳台学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湖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此外,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每月21 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6元、15元、14元、12 5元。

  9、云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9月1日起,云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

  10、成都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有关问题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由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由专科医院转往综合医院,只补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差额;由高级别专科医院转往同级别或低级别综合医院、由高级别定点医院转往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不再另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时,按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起付标准。

  11、江西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一类区域1000元/月;二类区域950元/月;三类区域900元/月;四类区域850元/月。

  12、天津市调整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调整后,政府补助人均增加60元,个人缴费人均增加30元。具体情况是: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40元提高到83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10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30元。成年居民各档次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60元、990元和1290元,分别提高到850元、1080元和13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320元和620元分别调整为120元、350元和65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70元统一调整为730元。

  13、《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施行

  根据《办法》,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14、《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施行

  《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以下四类人员:

  (一)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

  (二)本市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入学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他未成年人,两类人员统称中小学生;

  (三)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四)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办法》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类人员在年度中间补办参保手续的,按全年度标准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因各种原因中止享受待遇的,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15、杭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意见》强调,完善“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依托市属高校及其他在杭高校,贯通中职、高职、本科教育,积极探索职业技术人才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一体化培养途径。鼓励和支持市属高校及其他在杭高校面向杭州地区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技术人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切实打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上升通道。至2020年,基本构建起中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层次应用型技术工程人才培养体系。

  16、《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施行

  根据新规,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同时,省内各地要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建立异地贷款定期核对检查制度,其中异地贷款产生的收益归购房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购房地中心承担。

  17、《甘肃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基金扣减办法》施行

  《办法》强调,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单病种、重大疾病、分级诊疗等制度实行的分病种确定额度、按比例补偿、年度累计封顶、总额预付的支付方式,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费用由收治医疗机构承担,并在新农合基金报销额中扣减超额部分费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