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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委托代理问题与经理控制权效率

摘要:[摘要]在经理控制型企业中,尽管“疏忽和浪费”等委托代理问题必然存在,但是职业支薪经理的出现,适应了公司经营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促进经营职能和承担风险职能的分离。文章从董事会授权、决策文化、选拳机制等方面揭示经理控制权膨胀的制度安排,最后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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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经理控制型企业中,尽管“疏忽和浪费”等委托代理问题必然存在,但是职业支薪经理的出现,适应了公司经营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促进经营职能和承担风险职能的分离。文章从董事会授权、决策文化、选拳机制等方面揭示经理控制权膨胀的制度安排,最后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经理控制存在韵突出问题,从股权结构的改善、经理市场的建设和股票市场治理功能构建三个方面提出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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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委托代理问题;经理控制权;控制权市场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0)12-0036-04
  
  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曾一度引起经济学家的忧虑。早在18世纪初,亚当?斯密就预言股份公司并不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安排,将最终在竞争中遭到淘汰。“公司的董事们,作为别人的而不是他们自己的金钱的经营者,不大可能太多地指望他们会像台伙人照看自己钱财那样,用极高的警觉来管理这些钱财。……因此,疏忽和浪费在这样一个公司的经营中必然会或多或少地流行”(斯密,1776)。然而,事实却大大出乎斯密等经济学家的预料,不仅经理控制型企业在商业竞争中茁壮成长,而且经理控制占主导的股份公司已成为当今最主要的、最有效率的企业组织形式。
  既然股份公司的两权分离导致委托代理问题,董事、经理的“疏忽和浪费”会流行,为什么股东会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这些可能“疏忽和浪费”的经理看管而只保留领取红利的权利?经理究竟有多大的控制权?亚当?斯密所担心的委托代理问题又是如何克服和抑制的?本文的研究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和解释。
  
  一、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一)职能专业化
  在资本主义产生的初期,企业资产所有者又是经营者,老板管理公司,二者统为一体。甚至在合伙企业开始公司化之初,其股权仍为少数个人或家族所掌握。这些公司极少雇用经理,即使因为经营管理需要雇用经理,老板也能够通过任命、撤换、监督等方式对经理可能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控制。但是,随着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社会分工的发展及其经营职能专业化、复杂化,家族或其合伙人管理企业逐渐不敷需要,专门从事经营管理的职业经理阶层应运而生了。马克思对此做出了形象的描述,在这些企业中,“乐队的指挥者不是乐器的所有者,而乐器的所有者又不是乐器的指挥者”(马克思,1867)。对于这种状况,在当时资本主义世界里已经“比比皆是”(马克思,1867)。
  随着家族和金融家控制的企业在规模和存在时间上的增长,它们逐渐变成了经理式企业。在董事会兼职的所有者与金融家把日常的经营管理和未来的计划工作交由职业经理人员负责。“他们(董事)不具备在最高决策中起支配作用所需要的信息、时间和经验。作为董事会成员,他们拥有否决权。他们可以否决,甚至可以取代现任高层经理,但他们很少能提出积极方案”(钱德勒,1977)。自然地。老板只拥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仅拿红利,不再经营企业;而经营企业的职业经理又不具备企业资产的所有权。
  由此可见,具备经营管理知识,受过专业管理训练的职业支薪经理的出现,适应了公司经营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对经营管理人员的特殊要求,职业经理人员专门从事经营与管理,意味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二)经营职能和承担风险职能的分离
  把现代公司的股东与经理的关系看成是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有助于理解两权分离。企业作为生产要素的契约集合,要素所有者根据各自的利益来行动。“经营和风险承担是独立的生产要素,经营是一种劳动,其特殊作用是,协调投入的活动,贯彻投八要素间达成的契约。风险承担者的作用在于,接受不确定性和每期末可能出现的总收支逆差”(法马,1980)。他们分别通过经理市场和资本市场定价和买卖其服务,“公司的股东拥有对自己财务资本的完全产权和控制权,他们通过股票买卖行使其产权;而经理对自己管理知识也拥有完全的产权和支配权,他们在高级劳务市场上买卖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斯蒂格勒和弗里德曼,1983)。
  最初承担风险的职能和资本与技术的所有权通常结合在一起。这在古典的企业制度比较普遍,经营管理还没有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分离出来,这表现为资本所有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平等的契约关系还没有表现出来。随着社会生产日益复杂化,经营管理才逐渐从原来一体化的资本那里独立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这是分工法则(不同条件秉赋的经济主体通过分工能够各自获得超额效用)在经济组织变化中的体现。这导致了经营管理者与原来的资本所有者分离,并成为独立的要素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处于平等的契约关系。经理阶层行使企业经营决策职能,而资本所有者承担资本运营和监控职能。
  
  二、经理控制权膨胀的制度安排
  
  经理控制权不是偶然的,它有深刻的法律制度背景和文化根源,既有经理阶层剁用委托投票代理机制和股权信托制等选举机制精心打造自己的权力王国,也有出于决策效率角度,董事会对经理的授权台约不可能完全而普遍存在的默示授权,有剩于决策效率的首长负责制,还有普遍流行的董事会决策文化因素等等。
  
  (一)默示授权
  如果基于法玛和詹森(1983)将企业控制权分为“决策管理”和“决策控制”,经理所得到的特定控制权就是“决策管理权”,而董事会所具有的剩余控制权就是“决策控制权”。“决策管理”通过契约授权给了职业企业家,体现为高层经理人员的经营控制权。包括日常的生产、销售、雇佣等权力;而“决策控制”则由所有者的代表董事会拥有,如任命和解雇总经理、重太投资、合并和拍卖等战略性的决策权。根据这个分类,经理的“决策管理权”来源于董事会的授权,呈现委托代理权性质,这种授权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决策授权和专业化职能分工提高决策效率;另一方面,经理权力体现为公司具体事务的经营管理权。据此,战略性的决策权不属于经理权力范畴。
  但是,由于授权契约签约和执行成本太高,对经理的授权不可能明确具体,面面俱到,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对经理和董事会的权力划分并非泾渭分明,经理在行使权力的过程,很多职能就属于“决策控制”职能。其次,“尽管从法律角度,经理权是董事会的授权,是一种商事代理权,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授权不明确,经理在许多情况下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公司事务和批准公司的交易,经理权力往往超出董事会的授权,如果董事会不作纠正和推翻,则被认为是自动批准”(张文魁,2004),以后经理处理类似事务和交易就存在默示授权。默示授权的存在使得经理的实际权力往往超出董事会授权。
  
  (二)首长负责制
  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制不同的是, 经理阶层实行首长负责制,首长负责制就是决策权力集中于总经理身上,总经理对决策承担责任,首长负责制的优点是权力集中,责任明确、决策快、行动迅速,效率高。较好地适应了经营的复杂性和瞬息多变的决策环境,有利于把握转瞬即逝的市场机会,较好的克服了董事会集体决策制可能造成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一拖再拖,贻误时机,权力分散,责任不明,办事效率低等问题。
  但是首长负责制由于受经理个人知识和才能的限制,若选人不当,则可能出现独裁专制、滥用职权等败德行为。理论上,这些败德行为在公司治理中可以通过董事会对经理的选任、考核进行监督制约。但是,一般认为,当公司经营正常时,董事会就应当袖手旁观;一旦公司出现重大危机时或经理人不能胜任时,董事会就应当采取行动,就像“消防队平时在消防站玩牌,一旦发生火灾,就立即投入行动”(杰依?W?洛尔斯,1995)。
  
  (三)委托投票代理机制和股权信托制
  委托投票代理机制和股权信托制是经理阶层利用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机制强化经理权力,促使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重要法律制度安排。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举,借助经营优势地位,利用委托投票代理机制和股权信托制在董事会选举中谋求多数席位,强化和巩固自己的权力,取得公司控制权。伯勒和米恩斯对此进行了深刻详尽的论述。
  从理论上说,通过委托投票代理机制,可以将分散的投票权集中起来,任何人,只要有能力收集足够多的委托投票权,便可以在股东大会享有过多的话语权和选举权,从而有效影响公司决策。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搭便车、费用问题和经营者的优势地位,一般股东收集委托投票权难上加难。譬如在英美国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不到1%。委托投票权主要由现任经营者或董事长行使。这就使现任经营者成为委托投票代理机制的最大受益人。外部董事本来可以对经理进行监督制约,但外部董事缺乏相关的决策知识和信息,应有的专业才能,投入到董事会有限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使他们通常难堪大任。
  
  (四)董事会决策文化
  尽管董事会采取一人一票的集体决策制,但在实际运行中却是另外一回事,在董事会会议时,普遍存在“要么同意,要么走人”这种决策文化,使董事会成为了一团和气,对总裁唯唯诺诺的大孩子俱乐部,他们因而成了依附于经理人的表决机器而备受指责。首先,这种决策文化与制度传承有很大关系。在亚洲国家,集权制、独裁专制思想源远流长,根深蒂固,这就决定了在组织内,家长制、独裁制现象较为普遍。对于集体决策机构的董事会,通常是权力集中,总经理一言堂、独裁现象较为严重。实际上董事会被总经理把持,成为傀儡机构。即使是在有分权传统,对权力集中不信任的美国,人们同样不喜欢对抗,美国人相信一句古老的格言,“如果没有坏,就不要修理它”,反映了董事会于总裁之间的关系。即使在危机时刻,由于习惯、懦弱、同事关系等原因,替换和解聘不称职的总裁也不容易。虽然可以怀疑总裁的能力,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常常拿不出充分的证据,总裁通常也能安然无恙,保住位置。其次,董事会中充满了总裁提名和举荐的外部董事,从互惠的伦理角度上,你怎么能指望这些人去投票反对曾给他们施过恩惠的人呢?
  
  三、控制委托代理问题的制度建设
  
  由以上论述可知,由于职能专业化、首长负责制的优势、董事会决策文化、授权合约不完垒而存在的经理默示授权,经理控制权可以提高企业经营决策效率,这也是两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成为主要企业组织形式的原因。但是由于经理人效用函数与股东并不完全一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斯密所担心的委托代理问题,突出表现在公司经营目标和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悬殊,经理收入膨胀,在职消费过度,甚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这些必然大大抵消了职能专业化带来的决策效率。因此,控制委托代理问题的制度建设和机制设计尤其重要,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大股东治理、董事会制度等内控机制和经理市场、产品市场、控制权市场、融资结构等外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努力从未停止。
  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而来,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党管干部”的经理行政任命体制等体制传承,加之重融资、轻转制,忽视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的指导思想,资本市场的外部治理功能低效等制度缺陷,经理控制型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尤其严重,突出体现在内部人控制问题。针对全国的企业实践,笔者认为,要减轻我国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当务之急是应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一)股权结构的合理
  本来,大股东治理有助于充分利用雄厚资本规模、信息、治理能力优势,克服搭便车、理性冷漠等问题。但是如果大股东是国有股东或者其产权具有国有背景,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国有股东及其代理人具有强烈的政治倾向,国家行使所有权职能与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角色错位,国有股东及其代理人并不承担所有者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负盈不负亏的特性导致的“所有者缺位”等问题已经使国有股东的所有者职能严重残缺,阻碍了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因此,国有股减持势在必行。
  在当前,尽管股改已进入后股权分置时代,国有股理论上可以流通和减持。但出于国家控制国民经济的战略角度,国资委控制资源的动力因而对国有股的惜售。,加之考虑到减持巨额国有股对股市的冲击而可能引发的震荡等因素,广大投资者,基金、券商等投资机构担忧大额国有股减持对股市的冲击而坚决反对,国家对国有股减持制定了严格的限售条件。事实上,国有股减持一直就困难重重,太力发展投资基金的初衷本来是承接减持的国有股,可现在基金反而对国有股减持的反对呼声最高,在股价泡沫严重时都不能减持,在合理价位就更不能减持,国有股减持可谓是路漫漫其休远矣,反倒是小非、高管抓住时机,借机出货,这不能不怀疑证监会的决策水平。
  因此,建议设立专门的国有股减持基金,这类基金募集的资金只用于承接国有股,只要减持价格合理,有合理的收益,在流动性充裕的市场资金面下,必然会有源源不断的资金申购国有股减持基金,有效的避免对市场的抽血;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将一定比例的国有股定期无偿划拨社保基金,让社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养老的资金来源又有保障。
  
  (二)经理市场化
  由于国家的绝对控股地位和党管干部原则,政府还保留着企业的人事任免权,从而掌握着与管理人员事业有关的激嘧怦段(谢魁星,吴姚陈,2002)。国家对经理人的选任标准可能是听话、政治原则强、顾全太局、政府官员安插亲信或者是政治妥协的结果,经理人就不可避免地有较强的政治倾向,其努力方向常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背离。
  经理市场的建设,应从以下+方 面人手:(1)取消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行政任命制度,全面推行聘任制,即通过推荐或自荐,并经过专家的严格审查和考核,实行竞争上岗;(2)要形成一个经理人竞争市场,让市场来选择经营者的机制,使竞争机制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避免用行政手段代替市场手段(唐欲静,2001);(3)改变党管干部的管理体制,使经理者从干部系列中分离出来,去掉“官本位”,取消行政级别,实行经理人非官员化、经理人职业化,并根据其经营成果授权。
  
  (三)股票市场治理功能建设
  曼尼(1965)提出的控制权市场理论认为股票价格一方面是对公司经理业绩的评价的指标,股价表现更是决定现任管理层在公司地位能否巩固的依据。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上,公司经理的低劣表现会反映到股价上,从而使潜在的“袭击者”意识到通过更换经理、改善经营来获取收益的机会。但控制权市场理论的基础是公司管理者的经营效率与股票市场价格的呈现高度正相关,即股票市场是有效的。换言之,控制权市场发挥作用依赖于有效的股票市场。
  但是由于我国股票信息披露不完善、虚假陈述严重,操纵市场行为时有发生,市场投机气氛浓厚、投资观念淡薄,加之监管乏力等因素,市场有效性差,股价表现与公司绩效相关度不大,“华尔街法则”的功效必然大打折扣;中国特色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的非适应性也对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构成了制度性抑制,是我国公司治理、证券市场许多问题的深层根源(王开国,2005)。一方面,国资委规定的大宗国有股限售造成了大宗股权交易无法进行,兼并、收购等控制权转移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国有股占据绝大部分,而国有股减持微不足道,造成市场股票供给相对需求严重不足,股票市场常常供不应求,股价背离价值,缺乏做空机制,股市只有上涨才可以赚钱,监管机构迫于市场压力不得不将股市维持在较高水平,股票市场泡沫严重,股价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绩效,绩好绩差股票都在涨。股东即使是太股东满足于资本利得收益,对董事会选举、经理人的监督等公司治理问题不感兴趣,绩效差的公司经理来自于股东的监督压力较小,因为这些股东本身就抱着投机心态买入明知是高估值的股票,准备炒高之后卖给更傻的傻瓜而离场。投机之风盛行,市场欠缺长期投资的理念,证券市场治理功能建设无从谈起。
  因此,加强股票市场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建设尤其重要,当务之急是要坚定不移地减持国有股,既可以增加股票供给量,挤压股市泡沫,又可以增强大宗股权的流动性,为接管、兼并收购创造条件;证券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完善和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还有,要积极运用财政税收手段鼓励投资、抑制投机,譬如增收资本利得税,取消红剩税等手段鼓励长期投资尤其是关系投资人提高股东治理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梁小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