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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腐败因素的研究结论

摘要:1我国权力腐败的现状 1、权力腐败进入相对多发、高发阶段,涉案金额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对外交流大幅增多,各种市场经济成份之间的重组、并购、整合将不断加剧,资金、技术、信息的流转将十分频繁,同时,某些不法之商乘机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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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权力腐败的现状
  1、权力腐败进入相对多发、高发阶段,涉案金额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对外交流大幅增多,各种市场经济成份之间的重组、并购、整合将不断加剧,资金、技术、信息的流转将十分频繁,同时,某些不法之商乘机采取“银弹”手段拉拢腐蚀,使少数握有国家权力的人理想信念动摇,经不起考验而犯罪,各种主客观条件交织在一起,使权力腐败在特定阶段具有集中性、爆发性的特点。
  2、腐败主体职位越来越高,犯罪年龄呈两极分化态势。近年来查处的薄熙来、王立军、刘志军、成克杰、李嘉延、胡长清等一大批省部级官员及“河北第一秘”李真、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等的“落马”,均展示权力腐败主体职务呈越来越高的趋势。其年龄也开始向两极分化,临退休之前冒险捞一把的“59”岁现象,以正值当年,思想过度开放的30岁左右的少壮派犯罪,其比重都呈不断增大的趋势。尤其是“少壮派”犯罪主体起步早、胆子大、作案手段更加狡猾,已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3、涉案领域越来越广泛,窝案、串案越来越多。近年来,由于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阶段,配套措施相对滞后,客观的导致了腐败现象几乎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部门,不但财税、烟草、电力、粮食等行业时有发生,甚至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如文教卫生等部门,也不再是一片净土。不但这些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岗位违法犯罪屡禁不止,而且在一些职级并不高的实权岗位,如财务、供应、保管、销售等岗位,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为了避开规章制度的约束,腐败者往往利用各种关系,采取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的方式,以顺利完成腐败全过程。
  4、腐败的手段和方式越来越呈现多样化 。在新的形势下,腐败出现一些新的方式:一是以赠与、赞助等“合法”形式实施腐败。如邀请当事人出外考查、疗养,或者赞助当事人的子女留学,或聘请当事人及其亲属为公司、企业“名誉员工”并予以奖励,使腐败更加隐藏。二是利用股票发行、上市和企业破产、重组、拍卖等时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捞取好处。三是运用专业化、高科技手段使腐败黑数上升,发现更难,逃避法纪惩罚。[]
  5、行业垄断腐败越来越突出,腐败日趋合法化。有些行业和业务既不关系国家安全,又不具有自然垄断性,但一些企业却依靠行政权力形成了垄断地位。 垄断行业的员工高福利、高收入,公款吃喝、出国旅游的天价开支屡屡曝光。
  6、大案要案增多,腐败日趋巨额化。近年来腐败涉及的金额巨大,动则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2009年已经基本查明涉案的3l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0466亿元,人均涉案金额高达l.0982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人共计贪污、受贿9.3273亿元,人均贪污、受贿3109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人,累计挪用公款12.9387亿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 亿元。香港传媒人程翔曾撰文指出,中国改革开放的头十年,大约有二十万宗贪腐案件,第二个十年增加了一倍多,到第三个十年,才下滑到三十万宗。贪腐仍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一大挑战,成本巨大,每年直接损失高达八百六十亿美元,占全国 GDP 的百分之三。
  7、卷款外逃腐败越来越国际化 。腐败犯罪手段狡猾,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权力犯罪分子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愚弄百姓,背着人们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进步,他们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转移资产,在国外置产,送子女到国外定居等等,“裸官”现象应运而生。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方牟利后,在境外“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
  2政府官员产生腐败的危害
  腐败已成为中国的焦点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因此,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笔者认为腐败对党和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
  (一)、腐败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腐败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严重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导致社会不和谐。腐败分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个人谋利益,破坏利益分配的正常格局和合理秩序,造成社会矛盾,造成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腐败是对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的否定,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背道而驰,破坏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影响和谐文化建设。
  (二)、 腐败严重制约国家经济健康发展。腐败还是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力量,因为一些腐败行为将权力作为资本加以使用、消费和增殖,必然破坏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对经济秩序产生极大危害。其具体表现为:首先,腐败使党的许多经济改革方针政策无法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改革政策是经过科学论证的,由于腐败,一实施起来就走了样变了形;其次,腐败阻碍了经济改革的进程。一些地区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制定了许多土政策,人为制造市场分割;其三,一些人混淆腐败与改革的界限,把腐败行为归为市场经济的必须,以“改革开放”作为腐败行为的挡箭牌,这种模糊和错误的认识混淆视听,破坏了经济秩序;此外,腐败所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是经济发展中的绊脚石,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直接因素。
  (三)、腐败严重破坏法制法规执行。近年来,党和国家在法制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法制不健全的状况有了很大的好转。但是,在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根本原因,乃是腐败行为作祟。由于腐败行为的存在,特权使法律变得苍白无力,不能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出台的许多法律,即使是关系到“国运”的“阳光法”与关系到民族生存的“环境保护法”,都是纸上谈兵,对机关干部和企业经理层缺乏约束作用。每年年底,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禁止收受红包的文件,可是仍有许多人热衷于用公款送红包,仍有许多人心安理得地笑纳红包,彼此心照不宣各得其所,如此漠视党纪行贿受贿,在接受党纪检查、财务和审计检查时,许多单位都能顺利过关或摆平;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关于约束公款吃喝的文件发了那么多,就是管不住一张嘴;腐败居然如此漠视党纪和国法。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司法权是一种中立性和积极性的权力,它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腐败,则社会的公正和正义必然会丧失,社会上蝇营狗苟之事便会盛行,黑恶势力和犯罪活动就会蔓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党纪和国法的尊严将面临挑战。
  (四)、腐败严重阻碍现代化进程发展。现代化离不开人的现代化。所谓人的现代化,就是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等合乎现代化的取向,人们的素质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认为,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是国民的现代化。他在《人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腐败现象是社会的黑洞,腐败行为只能使行为个体获得好处,但是对整个社会却产生巨大的异化力量,它不仅恶化生存环境并毒化社会风气,更可怕的是它吞噬人性,使人的人格矮化、良知泯灭和道德沦丧;从异化的角度看,腐败黑洞是损害人们健康发展的邪恶力量,是阻碍现代化进程的绊脚石;如果说腐败有益于现代化的话,那就是从客观上促使痛恨腐败的人们渴望加速现代化进程,而腐败本身并不能推动现代化;相反随着现代化发展,将逐步改良滋长腐败的土壤,压缩生长腐败的空间。
  3反腐败得从根源抓起
  腐败是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的现象。腐败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有其产生、发展、蔓延与泛滥的一个过程。在初期,腐败主要表现在受点小礼品、吃喝玩乐等,随着受贿数量的增加,腐败的性质也会随之改变,接着,一个人腐败还会影响到他人,人人一起腐败。甚至出现集体腐败现象。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总结起来又四方面。
  腐败问题是思想根源问题。思想决定行动,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贪官之所以“贪”,是因为他没有正确的思想,抵御不了“名、利”的诱惑力,从而产生了贪污腐败的行为。掌握一定权力的人自己思想已经变质,已经经不起金钱美女地位声誉及其他一些东西的诱惑,这是自在因素,很多腐败分子被抓后反省时常说,自己当年也是怎么怎么革命的,但最终却禁不起什么什么的诱惑,以致走上犯罪之路,这是不正确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不是自身素质不够,应该能抵挡得住一些诱惑的,这是一个干部的基本素质。当年毛泽东同志反腐败斗争之所以有效,与强调思想上反腐败是直接相关的,当然,思想上反腐败很难掌握,所以当年的反腐败虽然有效却存在着激进与过头的做法,这是不可取的。
  腐败问题是社会价值观念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旧体制的某些做法还在起作用的情况下,经济活动很容易受到权力的左右,给权钱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同工不同酬、地区差别、行业收入差距等等拉大了贫富差距,贫富不均现象十分突出,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公务员的收入比较低。一些公务员对收入低和不同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不满意,造成一些人心理失衡并动摇一部分党员的信念,致使这些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变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自觉或不自觉地走进“金钱至上”的误区。以前,我国社会价值观提供的是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但现在提倡保护私人财产,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由于我们没有及时地跟上社会价值观上的讨论与辩析(对社会、特别是干部在价值观方面的教育与培养不够),所以,“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职位是暂时的,钱是自己的”等一些价值观泛滥成灾,社会腐败风气实在不良;特别让人注目的是,纪检部门在划分受贿时竟然以拿点易耗物品(如吃掉的烟、酒)不计入受贿金额的做法,使得更广大的干部大行吃喝之风,上酒家、舞厅、包厢成为干部正常的工作活动(而百姓正是因此更加断定国家根本不想反腐败,而且这种腐败造成的资金浪费因其范围广大而数额更为巨大)。
  在这样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的干部时刻承受着腐败诱惑的困扰,只有那些能与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人才有可能抵抗住腐败的社会干扰,大多数人是随波逐流的,自然也容易走上腐败之路了。
  腐败问题是权力不受约制的问题。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目前,我国权力分配过于集中,民主集中制得不到体现,对于关系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如人事任免、大额经费开支等等,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或个人说了算。我们目前的干部仍然有地下工作的传统,做什么都是暗箱操作,这样,一些干部自然会产生“瞒天过海”捞一把的念头,而且,事实上,极大多数的腐败行为是极其安全的,被查处的腐败事件确实是极少数的,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个人负责制是对的,但应该是负的责任,而不是个人权力负责制,这一点常因为叫责权利统一而被一些当权者混淆起来。改革政府时一定要注意,权力必须受制约,行政必须在阳光下进行,要尽最大可能让行政公开化,这是杜绝腐败的重要条件。另外,我们的纪委、法律部门的管理由于其附属于地方政府(没有相对独立性)而使其监督作用大受影响。
  腐败问题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目前应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和代民说话的功能。很多腐败问题在初期已经被百姓发现,但没有正常的途径来指正、来披露,结果使得腐败问题一直要到极其严重时才能被上级有关部分查处。
  因此,根据上文的分析和研究的数据结果,下文将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解决方案和对策。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http://www.bixuanzl.com/20190118/1536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