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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毕业论文

我国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问题研究

摘要:粮食是指烹饪食品中各种植物种子总称,也可概括称为谷物。粮食作物含营养物质丰富,主要为蛋白质、维生素、膳食纤维、脂肪等。产粮大县是我国核心粮食产区,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因此我国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也显得尤为重要。下面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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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是指烹饪食品中各种植物种子总称,也可概括称为“谷物”。粮食作物含营养物质丰富,主要为蛋白质、维生素、膳食纤维、脂肪等。产粮大县是我国核心粮食产区,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因此我国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问题也显得尤为重要。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研究研究。

  摘要:产粮大县是我国核心粮食产区,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本文通过对我国县域粮食生产数据的分析,评价了产粮大县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并在梳理和探讨产粮大县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构建科学合理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产粮大县;问题;利益补偿机制;贡献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我国政府于2009年制定并发布了《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规划》综合考虑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集中连片和水资源等因素,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辽宁、河北、山东、河南、四川、江苏、江西、安徽、湖北、湖南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出680个县(市、区、场),从山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11个非粮食主产省(区、市)选出120个县(市、区),共计800个县(市、区、场,以下简称县),作为产粮大县进行重点建设。产粮大县是我国核心粮食产区,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本文通过对我国县域粮食生产数据的分析,评价了产粮大县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并在梳理和探讨产粮大县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其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构建科学合理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我国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问题研究

  一、产粮大县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

  本文根据《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①,整理得到2003―2013年全国2000多个县(区、市,以下简称县)的粮食生产等数据,其中包括704个产粮大县和1369个非产粮大县②。对应全国800个产粮大县名单,这里缺失数据的96个产粮大县为黑龙江农垦55个农场及各省的41个区。本文通过对这704个产粮大县和1369个非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数据的分析阐述产粮大县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即本文产粮大县的分析数据对应的是704个产粮大县的数据,非产粮大县的分析数据对应的是1369个非产粮大县的数据。

  从人均粮食产量层面来看,2003年产粮大县人均粮食产量为5140千克/人,非产粮大县人均粮食产量为2961千克/人。2013年产粮大县人均粮食产量增长到8248千克/人,较2003年增长了3108千克/人,增长比例达到605%;2013年非产粮大县人均粮食产量增长到3538千克/人,较2003年增长了577千克/人,增长比例为145%。2003―2013年,产粮大县人均粮食产量增长数量比非产粮大县高出2531千克/人,增长幅度比非产粮大县高出460个百分点。

  从县均粮食产量层面来看,2003年产粮大县县均粮食产量为333万吨/县,非产粮大县县均粮食产量为107万吨/县。2013年产粮大县县均粮食产量增长到558万吨/县,较2003年增长了226万吨/县,增长比例达到674%;2013年非产粮大县县均粮食产量增长到138万吨/县,较2003年增长了31万吨/县,增长比例为294%。2003―2013年,产粮大县县均粮食产量增长数量比非产粮大县高出213万吨/县,增长幅度比非产粮大县高出380个百分点(见表1)。

  从粮食总产量层面来看,2003年产粮大县粮食产量为234507万吨,非产粮大县粮食产量为146175万吨,产粮大县和非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分别为611%和389%。2013年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增长到395655万吨,较2003年增长了158148万吨,增长比例达到674%;2013年非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增长到189195万吨,较2003年增长了43020万吨,增长比例为294%。2013年,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在粮食总产量中的比重增长到675%,增长了64个百分点;而非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在粮食总产量中的比重下降到325%,下降了64个百分点。2003―2013年,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增长数量比非产粮大县高出115128万吨,增长幅度比非产粮大县高出380个百分点(见表2)。

  可以看到,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增长的绝对量和增长速度均明显高于非产粮大县,而且产粮大县是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取得“十一连增”的主要支撑力量。2003―2013年,样本县粮食总产量增长2011680,增长比例达到528%;其中,产粮大县在粮食增产中的贡献达到786%,非产粮大县在粮食增产中的贡献达到214%,也就是说,粮食总产量增长的528%,这其中有415%来自于产粮大县,仅113%来自于非产粮大县。此外,从提供商品粮的角度来看,2013年产粮大县当年人口总计为475904万人,按全国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487千克/人计算,扣除域内居民粮食消费总量70767万吨,产粮大县向社会提供商品粮321361万吨。产粮大县在国家粮食安全中的支撑地位更加突出。

  二、产粮大县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本部分主要从产粮大县面临的问题及原因两方面加以阐述。

  (一)面临的问题

  产粮大县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

  1、“产粮大县,财政穷县”的矛盾仍然突出

  2013年,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收入为18504元/人,非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收入为25972元/人,产粮大县比非产粮大县低7468元/人,低288%;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支出为41629元/人,非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支出为57440元/人,产粮大县比非产粮大县低15811元,低275%。从差距的变动趋势来看,2003年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收入与非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收入的差距为1191元/人,2013年这一差距扩大到7468元/人;2003年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支出与非产粮大县人均财政支出的差距为249元/人,2013年这一差距扩大为15811元/人。在2003―2013年11年的时间里,产粮大县与非产粮大县在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支出上的差距都扩大了5倍以上。见表3。

  2、产粮大县利益持续流失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粮食实行低价统购,产粮大县做出了巨大的利益牺牲。在粮价日趋市场化的今天,虽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但由于面临国际粮价明显低于国内粮价的压力,国内粮食生产收益偏低,因而产粮大县在商品粮调出过程中,国家给予的转移支付和粮食补贴、地方政府投入的财力支持,以及农民付出的生产成本也有相当一部分随之流失,这使地方政府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邓蒙芝(2014)根据对河南滑县的调研情况算了一笔账,河南滑县2012年粮食产量1378万吨,用于粮食生产投入的各类资金69亿元,每吨粮食含有补贴资金5040元,这就意味着每调出一吨粮食就有5040元补贴资金贡献给了调入地。齐海山和郭翔(2014)通过对吉林省粮食生产的调研分析指出,产粮大县每年对粮食生产的大量投入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补贴、农业要素补贴等,这些投入最终物化并分摊到粮食产品中,并随着商品粮的调出而逐年外流,但这些投入却未被计入粮食生产成本中,实际造成落后地区补贴发达地区的局面。

  (二)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产粮大县需要集中耕地资源、财力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发展粮食生产。一方面造成了发展非粮农作物和发展第二、三产业的机会成本损失,使地方财政收入缺乏效益好的财源;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因发展粮食生产付出更多财力,从而导致“产粮大县、财政穷县”成为普遍现象。二是非产粮大县可集中土地、人力、财力等资源发展经济效益高的非粮作物和第二、三产业,地方财政增收渠道多,因而其与产粮大县在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支出上的差距持续扩大。三是国家对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和奖补力度仍然与其发展粮食生产的贡献与付出不匹配,特别是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不够完善。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

  产粮大县粮食生产发展状况攸关我国粮食安全全局。由于农民种粮效益低,产粮大县政府发展粮食生产不但不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且还会因此增加财政支出,这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近些年来,一些产粮大县的人均粮食产量已下降到全国人均水平以下。2013年,浙江、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陕西六省产粮大县人均粮食产量分别为3997千克/人、3454千克/人、3885千克/人、4331千克/人、3995千克/人、4273千克/人,低于当年全国平均水平4435千克/人。实现产粮大县粮食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在于利益调节,必须着眼国家粮食安全全局,认真总结已有实践的经验,正视产粮大县利益调节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充分保护和调动产粮大县农民和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国家粮食长期安全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一)坚持公平合理的利益补偿原则

  所谓公平合理,即是保证产粮大县不因集中土地、财力、人力、物力发展粮食生产而吃亏,保证农民在以同样的资源投入和劳动付出条件下不因生产粮食而比经营其他产业收入减少。在这一总原则下,对产粮大县县级财政的补偿目标应是通过综合补偿,使产粮大县的人均财政收入达到非产粮大县平均水平,能够基本弥补其发展粮食生产而造成的机会成本的损失,满足其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基本需求。同时,要把种粮农民作为粮食生产利益补偿的重点对象。农民是粮食生产的具体实践者,产粮大县粮食生产能力能否保持稳定和提高,最终还取决于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高低;而在作物种植品种选择和各种生产要素投入日趋市场化的形势下,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高低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种粮收益的多少。对种粮农民的补偿目标应是,在同等人力、物力和土地等资源投入条件下,粮食种植不比其他作物生产收入有明显差距,靠适度规模粮食生产获取收入能够过上小康生活。此外,粮食主销区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受益者,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粮食主销区政府应同主产区政府共同承担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责任与义务。当然,实现上述公平合理的利益补偿目标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提高和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应把坚持公平合理作为构建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的宏观政策取向,并努力缩短实现上述目标的进程,以更好地发挥产粮大县在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的中坚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