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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劳动法》自查情况报告范文

摘要:篇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 劳动法 》自查情况报告 区人大主任、各位副主任: 按照区人大《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总体感到近几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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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劳动法》自查情况报告

  区人大主任、各位副主任:

  按照区人大《检查方案》的要求,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总体感到近几年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艰苦创业、求真务实、奋力拼搏、与时俱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稳步发展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基金积累逐年增多;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大;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成绩突出。我局先后荣获全市“两个确保”工作先进单位、双文明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双联工作先进单位、市人事系统“三强班子、四好队伍”创建活动优秀单位、区双文明目标管理二等到奖、巾帼示范岗等荣誉。下面,我分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劳动法》颁布以业,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广泛学习宣传《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号令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了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近几年来,我局每年都组织属全体人员上街宣传次以上,每年发放有关资料万份以上;今年上半年,对区辖多家用工单位的法人、政工人员等共余人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局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宣传次,接待来访群众多人,发放有关宣传资料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多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多个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同时采取定点宣传、悬挂汽球标语、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安排区属个办事处和城南乡出墙报、张贴宣传招贴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活动,基本上做到了让《劳动法》家喻户晓。

  (二)、维护劳动者权益情况。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主要执行机构是劳动监大队。××××年,劳动监大队开展工作,但力度不大,××××年有所好转,××××年,劳动监大队检查用工单位家,受理投诉案件起,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押金万元,补签劳动合同余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万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起;今年上半年,会同公安、工商、工会、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餐馆、网吧、酒吧、美发店进行了综合检查,补签有效劳动合同余份;为名农民工追讨工资万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起,受理争议仲裁案起,办案率,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押金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

  ⒊失业保险方面。××××年底成立,失保所成立后,按照“努力宣传政策,耐心细致说服,超额完成任务,力争市处基金”的思路,切实发挥好失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年参保人数为人,基金收入万元,截止到××××年月底,已将区属个事业单位纳入失业保险征缴范畴,参保人数为人,已征缴失业保险基金万元;××××年上半年征缴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扩面人,完成了年度指标的;向市争取基金缺口补助万元;发放粮食系统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万元;为粮食系统代发协保、退养人员生活费万元。

  (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情况。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强国之基。做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自××××年成立就业局以来,我局采取“三抓”的举措,即:抓组织机构的建立,完善劳动保障体系;抓社区平台建设,为就业与再就业搭建鹊桥;抓劳动力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年,实现了城镇新增就业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人员再就业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本;××××年,结合落实省委、省政府“件实事”工作,城镇新增就业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人员再就业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本。再就业培训人,灵活就业人;今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人,完成年度任务指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人员就业人数人,完成年度任务指标的;再就业培训人,失业率为;办理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本,灵活就业人;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人,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五)、执法监督及执法环境情况

  ⒈为了把贯彻执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我们把规范操作当成执法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规范操作程序着手,健全机构、分解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作风贯穿于业务活动全过程。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二是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局党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指标细化分解到各职能股室和二级机构,在强化责任指标的基础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实行工作例会制,每月走访交流,季度督查指导,半年检查推动,年终考核验收;落实奖优罚劣制,切实将工作业绩与干部职工晋级晋职,评优奖惩直接挂钩等。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执法,决不放弃原则做好人,决不借职务之便捞外快,决不借工作之际办私事。通过近年来努力,我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方面,以较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了区政府的权威,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⒉为了提高监督的效果,我们把主动接受监督当成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可靠保证。一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局机关和所有的二级机构各项制度上墙,办事程序张榜公布,收费事项和标准全部公示。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开展劳动执法检查时,首先将省、市劳动执法检查的文件和通知及时复印送到人大内司工委,然后在人大的监督下,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工作。三是主动聘请名监督员监督。制定了监督员职责,并将所有依法操作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送给监督员,请监督员按照法规来对照检查和督促我局的工作。四是内部监督。一方面,局属二级机构每月要向局书面汇报一次月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局机关对二级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章立制,一级管一级,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通过有效的监督,全体工作人员感到了一定的压力,自觉钻研业务,自觉维护形象,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⒊执法环境复杂。在近几年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感到执法环境不理想,处处有难度,处处受制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工作开展困难。部分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对我们的执法检查抱有明显的抵触情绪,采取不配合的态度,极个别的态度十分恶劣,甚至侮辱谩骂我们的工作人员。二是对违反《劳动法》的单位进行处罚时,处罚十分困难。一些单位一旦被处罚,就采取拖、泡等方式,一看不行,就立即找关系,托门子,一些说得上话的领导、工作人员等,就出面打招呼,说情讲好话,使处罚无法到位。如去年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人,按规定每人应处罚元,但实际上每人只处罚了元,区财政无形中就流失了万多元。三是部分国家公务员参与经济实体的经营。对于这些单位,执起法来的困难就不言而喻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到位,开展工作举步维艰。我局的基础设施很不完善。主要是硬件设施欠缺。我局现缺台电脑,其中,局办公室电子政务,电子办公需要一台电脑;局工资福利股办理全区工资福利调配需要一台;录用调配股办理全区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信息需要一台;人才交流中心需要一台;劳动监大队需要一台;这些办公用电脑,按省、市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是必需的。此外,劳动监大队需要配备的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执法专用汽车都亟待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缺少这些办公电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空前加大,如:电脑办理工资,办理人只需要—分钟,而人工操作,则至少要分钟;劳动监大队每年出勤有多天,没有车,全靠走路,远一点的打车,去乡镇则需要租车,既浪费了财力,超大的工作量也使工作人员难以承受。

  (二)基金经费不到位,日常工作难以为继。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力度不够,导致有许多正常开支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如劳动监大队的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未列入财政预算等,工作非常被动。二是没有经费来源,不能按市的有关要求落实。如:社保、医保、失保按要求要与市处联网,但网络建设和购买三套操作系统需要余万元,靠自已无法解决;执法办案无工具、争议仲裁无场等,这些困难,靠我局自身是解决不了的。三是乡镇拖欠社保基金情况严重,损害了区的利益。截止到××××年月底,乡镇累计欠社保基金万元。其中缅铺乡欠万元,板桥乡欠万元,蔡锷乡欠万元,雨溪乡欠万元,檀江乡欠万元,城西办事处欠万元,中心路办事处欠万元,红旗办事处欠万元。

  (三)宣传力度不到位,执法检查勉力维持。在近几年来的实际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原则按政策办事,处理问题时做到不推诿矛盾、不随心所欲、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处事以公心,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感到难度还是相当的大。一方面,每检查一个单位,都需要苦口婆心再解释,口干舌燥再宣传。另一方面,在执法中对于一些违法案件的处理,行政干预太多,指示太多,各级领导说情讲好话太多,处理问题往往无法到位。这中间有经济不发达的原因,有国民素质的原因,还有宣传力度不到位的原因。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造势”工作。政策法规是一种措施,不仅仅因为这种措施是由政党和政府机关等政治性组织制定和推行的,更重要的是因为政策法规涉及人民大众、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和大局。落实政策、法规的要求高,力度大,要使工作顺畅,活动有序,就要有较强的大局观念。目前来看,区内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够,这一项工作,不是人劳局独家经营的业务工作,我局只能是起好牵头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不但要对群众宣传,而且要对领导解释。要着力搞好上下左右的协调,使机关各部门和兄弟单位自觉把这项工作当做份内事,积极承担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局要借这次市里的东风,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造势”工作,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更重要的是赢得领导的支持,使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来,也只有这样,才能搞活、搞深、搞实、搞出特色来。

  (二)努力争取财政支持,做好“粮草”工作。没有可靠的财力支持,任何工作都很难开展。一是努力向省、市争取基金,缓解区财政的困难,为自己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争取区财政的支持,把该列入预算的列入预算,在可能的范围内给予扶持。三是争取解决部分基础设施,特别是劳动监大队购买执法车辆问题,已迫在眉睫,争取尽快解决。

  (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好“修炼”工作。一是要苦练“内功”。要加强学习,不但要学业务,还要突出学习政策法规,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理论素养,用理论指导实践,做到落实政策法规坚决彻底,办事高效快捷,达到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的目的。二是要树好形象。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时时处处要注意形象,做人民群众的“公仆”,而不是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三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四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爱区做主人、爱民做亲人、爱岗做能人”的观念,爱我大祥、兴我大祥、发展大祥、富裕大祥,养成“多读书、少应酬;多动笔、少娱乐;多上网、少消遣”的优良作风,为区委、区政府添彩,为单位争光,为建设小康大祥努力奋斗。

  四、请求解决的问题

  一是将一些正常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如:劳动监大队的工作经费等。

  二是解决监大队的执法用车和局业务部门需要的电脑。

  三是将交纳“三保”情况纳入双文明建设之中。

  篇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劳动法》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情况的通知》(新常办[2016]8号)文件的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贯彻实施《劳动法》情况自查工作进行部署,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自查和总结。下面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我区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

  一、贯彻实施《劳动法》、《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主要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自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区(县)委、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区(县)政府加强领导,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履行其职能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区经贸委、工商局、卫生局、建设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法院、工会、妇联等单位大力支持,确保了《劳动法》在我区的顺利贯彻实施,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狠抓《劳动法》、《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1、强化领导,健全机构,确保《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自从《劳动法》1995年、《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1999年实施以来,我(县)区相继成立了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员劳动合同制工作领导小组,区(县)劳动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社会保险委员会、医疗保险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由区(县)政府有关领导担任主任或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抓具体工作落实。这些机构的成立和开展工作,推动了《劳动法》和《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为依法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认真组织《劳动法》、《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区(县)政府把对《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信访接待、业务审核、审批窗口、局长接待日宣传贯彻《劳动法》,组织全区(县)性的《劳动法》及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街头政策宣传及咨询活动,并在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劳动和社会保障》专栏宣传贯彻《劳动法》。据统计,自颁布实施《劳动法》以来,全区(县)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3万多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劳动法》自查情况报告2016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劳动法》自查情况报告2016。注重抓好培训工作,抓住“三五”、“四五”普法的有利时机,把《劳动法》培训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结合起来,把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知识讲授与经验交流结合起来。从1995年以来,全区(县)开办培训班30多期,培训人员近2万余人。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逐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培训,千方百计促进人员就业与下岗职工再就业。

  1、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当作大事来抓,每年年初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一级目标管理,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为了保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的落实,区政府还明确规定,各部门及单位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纳入年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二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多年来,我区就业服务机构深入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定期举办招聘会,采取清岗腾位、政府出资购买公益岗位、大力开发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积极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为剩余劳动力送岗位等项措施,促进了一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自1998年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全区完成新增就业岗位32710个,其政府出资开发保洁员、保绿员、保安员等公益性岗位280个;促进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25100人,绝大部分的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抓好就业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通过采取与企业联合培训,区技校、区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开设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组织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行业组织开展培训,全区共开设培训专业20多个,免费培训下岗职工15600人次,基本做到了培训专业多,学习时间活,把培训办到企业,初步形成了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好机制。四是积极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20xx—20xx年,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960本,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符合再就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企业减免费税970万元,发放小额货款30万元,对促进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五是抓好街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从20xx年以来,我们十分重视街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目前我区12个街镇和邾城、阳逻、仓埠三个街道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已经建立,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展企业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就业登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以贯彻《武汉市劳动力市场条例》为契机,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管理,强力推进劳务输出工作。

  一是加大劳动力市场投入,多方筹集资金,加强劳动力市场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并顺利通过省、市劳动力市场“三化”达标验收;二是加强职介宣传,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职介活动,使劳动力市场在就业导向上、规范用工上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定期对区内私招滥雇行为和非法职介所进行清理、整顿,大力打击非法职介,两年来对振兴、珍珍、远宏等5家非法职介进行了取缔,净化了劳动力市场,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优化职介服务,为下岗职工提供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转岗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的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大力发展打工经济,积极向外拓展就业岗位。目前,我区已与7个省20多个城市建立了用工信息网络,从1995年以来,劳动力市场累计输出劳动力21000多人。

  3、改制企业分流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大部分实现了再就业。

  从20xx年开始,我区开始实行“两个解除、两个卖断”为取向的新一轮企业改制,几年来,全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43000人,通过改制、破产后新企业录用、政府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劳务输出等措施,25100人实现了再就业。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劳动法》赋予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经过改革与探索,我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已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大险种为主要内容,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救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原则的社会保险体系,并正在向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方向迈进。

  一是出台硬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制。区政府明确提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作纳入一级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养老保险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区政府还明确规定,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不准兴建办公楼,不准购买小汽车,单位法人代表不得评先,不得出国考察,对长期拖欠社保基金单位,要采取组织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手段强制征缴。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积极与法院、工商等部门配合,通过行政执法和起诉到法院的征缴社保费案件72件,共催缴社会保险费350万元。20xx年对建总、七建、八建、长江造纸四家企业准备实行“一票否决”,四家企业法人代表迅速与劳动保障部门协商,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缴费计划后才避免了被“一票否决”,此举对全区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大打扩面征缴攻坚战。为了推动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刘主任坐镇扩面工作专班抓社保扩面,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扩面征缴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目标及责任人;劳动保障、地税、工商、财政等部门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克难攻坚,打了一场全区范围内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攻坚战,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20xx年以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单位115个,新增参保人员6477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18841万元,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一冶钢构、升阳食品等一批新兴单位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失业保险新增参保单位47个,新增参保人员2600人,累计征收失业保险费839万元,重冶机械、鄂发置业等一批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从20xx年7月正式启动,现有参保单位366个,参保人员22660人;累计征收医疗保险费2126万元,通过多方努力,到目前为止区直机关、公办教师、街镇机关、部分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社会保险工作是事关社会事业进步发展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近几年来,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劳动保障、财政、地税、审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各部门依据政策,履行职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从而使我区的社会保险工作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单一的全民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发展到各类经济形式及其人员参加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较有成效,社保处、医保办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于1986年成立“新洲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退休基金统筹管理处”,负责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1990年10月全民所有制企事业职工退休基金社会统筹工作启动,当时参加统筹的单位131户,在职职工24811人。1995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新洲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开始实施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随后逐步把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国有农场、街镇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征收养老保险费3.6亿元、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7亿元,截止到目前全区参加养老保险单位735家,其中:国有企业208家,集体企业125家,行政事业单位322家,农场2家,私营、三资企业71家;参保在职职工50702人,其中:农场职工4783人;享受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124人,供养直系亲属1282人,其中农场退休职工2545人。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失业保险。我区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和完善。统筹范围已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目前,全区参保单位达124个、参保职工9437人。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累计征收失业保险费1547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493万元,1360人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促进了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

  ——基本医疗保险。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于20xx年7月正式启动,按照“宣传、启动、巩固、扩面”的步骤,克服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等困难,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呈现出启动平稳、运行正常、逐步完善、规范管理的良好态势。目前,全区共有366个单位、22660名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5家,定点药店49个,截止目前累计征收医保费2126万元,支付医疗费884万元,实现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向社会保险的平稳过渡。

  ——工伤保险。《新洲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文件(新政发[2016]4号)正式发布,从元月1日起正式启动。目前正在进行各单位参保前的调查摸底、数据测算等工作。

  (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以建立和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认真开展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对劳动合同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对有关约定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对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坚持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累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31件,在规定时限内结案631件,结案率达100%。

  2、积极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武汉市执法责任制条例》,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共年检用工单位510家,立案75起,结案72起,结案率达96%,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737份,催缴社会保险费50万元,追讨农民工工资54万元,取缔非法职介机构2家,清退童工14人劳动。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并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监察的力度,维护了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以劳动保障年审为重点,加强《劳动法》监察工作力度。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规范运作程序,劳动执法年审工作取得较大发展。年审工作的开展,促进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调动了用人单位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已经发展成为一项法定的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为的年度检审制度。通过年审和专项监察等多种措施,全面推动了我区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执行。

  4、积极开展专项监察、主动监察,消除《劳动法》贯彻实施中的盲点和死角。一是针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流动就业人员的使用等企业劳动用工的基础性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责令纠正。例如20xx年10月在劳动用工检查中,发现新洲宝帝服饰购物中心,由于开业不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立案督办,该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各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工作及我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大检查、禁止使用童工大检查、妇女权益保护大检查、就业准入制度实施情况大检查、劳动力市场整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等一系列的专项监察。三是针对新成立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主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多,贯彻执行《劳动法》存在盲点和死角的实际情况,在搞好举报专查、专项监察、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同时,突出以流动就业人员管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劳动合同订立等为重点内容的大检查。例如20xx年9月,接到职工举报反映太保产险新洲支公司从开业起没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保障部门迅速立案,督促该公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14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全区性的禁止使用童工专项监督大检查。查处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1995年以来,通过劳动监察共清退童工232人,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例如20xx年9月在劳动用工检查中,发现武汉兴国农贸有限公司东城棉纺公司非法使用童工4人,劳动保障部门迅速立案处理,责令该企业清退了童工,并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罚款1万元,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规范了用工市场。几年来,累计共对5100户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保障监察,涉及劳动者24万人次。

  5、积极开展追讨拖欠农民工资的专项行动。与建设、公安等部门联手,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行动,三年来,共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72万元,涉及农民工2400人,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例如今年春节前,四川路桥集团阳逻长江大桥项目部拖欠广东、安徽、四川、河南、湖北等五省百余名民工工资11万余元,大量民工无钱回家过年,政府高度重视,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出发,迅速从劳动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妥善解决了此事,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6、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狠抓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加大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和健康监护的工作力度。全区共有72家企业存在着各种职业病危害,职工总数7525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3726人,接触比为49.5%,涉及电力、金属、机械、化工交通、建材、森林工业、轻工、纺织、船舶、造纸等十多个行业。应监督检查72家企业,已监督检查72家,监督覆盖率100%;72家企业申报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100%;已对5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档案职工人数1264人,占应建健康档人数的33.9%。加强对用人单位特别是存在着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卫生监督执法,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例如20xx年11月,发现武汉佳盛木业有限公司存在着笨、甲醛、粉尘、噪音等多项职业危害,对工人没有发放有效防护品,缺乏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通过对该公司立案处理,督促其改善了工作环境,维护了职工权益。由于工作扎实,措施得当,从20xx年以来,全区没有发生一起职业中毒事故,也没有新增一例职业病人。

  二、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几点体会

  回顾过去所做的工作,我们在贯彻实施《劳动法》过程中主要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是认识要有高度。制定《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制度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及相关各部门对其贯彻实施十分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人为本、创造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深化认识,并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革命事业心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宣传要有深度。区政府及相关各部门在贯彻实施《劳动法》过程中,十分注重宣传方式和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大大提高。

  四是工作要有力度。贯彻落实《劳动法》一方面要大胆探索,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在当前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况下,必须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三、存在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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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多年来,我区在贯彻实施《劳动法》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的工作依然十分艰巨,还需要我们继续做出不懈的努力。

  (一)《劳动法》的学习、宣传不够到位,部分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贯彻、执行《劳动法》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对《劳动法》的学习、宣传不够到位,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法》的认识还存在着不小差距。从1995年以来,虽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但是部分用人单位、劳动者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全社会还未形成遵守、执行《劳动法》的浓厚氛围,一部分劳动者对《劳动法》知之甚少,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

  一些用人单位为回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据统计我区现有职工6.3万人,劳动合同签订人数只有3.8万人,签订率只有60%,到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只有1.3万人,可见问题十分突出。由于我区企业联合会还未成立,劳动关系协调主要是劳动保障部门和总工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

  (三)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宽、统筹层次低,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

  目前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主要是国有、集体单位职工,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没有参保,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不高,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73%、51%、38%。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实行的是区级统筹,难以有效发挥互济功能,造成基金支撑能力不强,也造成目前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不方便。一些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或采取瞒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的方式少缴社会保险费。我区少数企业参保意识淡薄,存在着将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作为职工收入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现象,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和企业职工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社保基金支持能力相当脆弱,缺口呈逐年增大趋势,社保基金收不抵支,养老保险表现尤其严重,20xx年我区养老保险费征收了5573万元,但全年发放了8793万元,除去中央转移支付1500万元,当年缺口达到1700余万元,并且随着退休人员数量刚性增长和退休待遇的提高,基金缺口呈逐年增大的趋势。

  (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还比较严重。

  由于少数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部分企业还存在超时加班、不付加班工资、不履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建筑业、加工业等行业由于用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部分单位拖欠农民工资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五)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劳动监察机构承担着全区《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任,但目前我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人员少,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四、今后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打算及措施

  贯彻执行《劳动法》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劳动法》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利益,关系重大,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劳动法》及其有关配套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能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进一步加大对《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各种检查、抽查;各种劳动保障业务培训,政策咨询,全方位大力宣传《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使各项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使广大职工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应享有的权益。

  (二)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把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推动实施劳动保障部提出的“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加快经济发展,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二是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健全市场就业服务体系。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狠抓“扩面、清欠、堵漏、建制”四大举措的落实,加强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扩面力度,积极发挥“开源”作用。完善“地税保征收,财政保拨付,社保保发放”三方机制,保证社会保险基金足额收缴,应收尽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功能。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尽快实现社保基金市级统筹,充分发挥社保基金互济功能,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五)继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加大监察力度,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深入开展日常巡视监察、群众举报专查、专项监察、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重点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的监察执法力度,尽快将其纳入社会保障管理范畴。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为监察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保障。

  (六)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全体工作人员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卫生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动执法的新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在过去的工作中,全区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劳动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学习《劳动法》,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新洲”作出不懈的努力。

  20xx年5月30日

  篇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劳动法》自查情况报告

  诊所的日子快接近了尾声,在劳动法诊所这一学期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记忆犹新,让我有很大的收获。劳动法的学习,让我对未来的法律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课程最后的时间内,就对这一学期的工作情况和个人感想进行一个总结。

  一:对诊所的初步认识

  依稀记得今年六月份诊所面试时候的人山人海,在阶梯教室里面排成的长队延伸到外面,我也足足排了一个多小时,现在想想,这站的一个多小时也值了。在面试前我就赶紧查了很多关于诊所的资料,才网上和书上才知道了法律诊所的发展史。

  诊所法律教育开始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美国。望文生义,诊所法律教育又称“临床法律教育”。系指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原则上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其优点在于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1]通过这个初步的了解,也在面试中对我帮助很多,在诊所工作过程中,查了更多资料,慢慢对诊所在中国的发展用了更多的了解,在本文不再赘述。

  二:在诊所的学习和收获

  在诊所的第一堂课是理论课,并且前十周每周一次的诊所理论课,也使我对劳动法律知识有了更多的储备,也使对一些接待当事人的技巧有了初步的掌握,为值班做了更好的准备。

  1、对劳动法律知识的储备

  虽然在进诊所前已经选修过劳动法这门课程,并对民法,刑法,商法等方面的学习也有了很多认识。但真正到了实践中发现差距还是很多的,在课堂上的理论和法条往往不被当事人认可。现在翻翻上课时或者办案过程中记得笔记发现很多知识都是在这过程中掌握的。比如说劳动合同的订立问题。我在办案中遇到很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都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劳动法》自查情况报告2016工作报告。可以说劳动合同订立问题时劳动合同法之中的最重要的环节,劳动合同的完善订立,是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关键。比如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注意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则需要告知用人单位约定明确,否则在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则会出现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需要注意他所签订的合同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同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在诊所值班接待的当事人中,就有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没有注意关于报酬,保险等才会在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无法可依。因此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教会当事人这方面的知识,这样他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才能不受骗。再如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是劳动者经常遇到的问题,这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劳动法第4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此外,用人单位如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付的法律责任等。有了这些基础理论知识的储备,才能真正对当事人的问题负责。

  2、如何接待当事人

  有了上面的理论基础,接下来就是我们在实践中如何接待当事人,

  总结下来如下:

  (1)要端正态度,为当(2016年 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报告)事人耐心解答,积极解决问题

  首先只有从观念上有为他人服务的理念,持有为当事人耐心解答,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才能避免避免态度生硬、言语冷漠、不近人情等问题从而更有效完成第一次接待当事人这项工作。作为劳动法诊所的工作者,我们始终要明确自己工作的性质和职责,我们是在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而作为援助者而帮助他们的,所以我们需要耐心和爱心,才能完成好这项工作。

  (2)认真倾听,并对当事人叙述进行适当的引导

  倾听是接待当事人的第一步工作,也是对案件的了解及树立当事人信任的基础和核心。我们在登记完当事人信息之后,让当事人首先对其案件情况做一个简单的叙述,以让我们对案件有个整体的把握,而且应从中提取关键的案件事实。我们在倾听过程中可以逐渐提炼出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案件发生的时间、案件的性质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已经经过仲裁、诉讼、对方(用人单位)的态度和处理结果、是否有充分的证据等。其次,倾听是建立当事人对我们信任感的基础,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前提。

  (3)学会与当事人沟通,消除当事人激动情绪

  作为权利被侵害的劳动者,普遍都有对立抵抗情绪,而且由于中国国民法律素质参差不齐,当事人往往先入为主的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一定是用人单位的错,一定是法官偏袒用人单位才判决自己败诉的情绪。我遇到过好几个这样的当事人,从头到尾都认为自己没难道补偿是厂方和法官勾结,来北京上访遭到很多部门拒绝,一直在数落各个部门怎么勾结迫害自己。但是这些很多属于法律确实无法提供救济的时候,比如诉讼时效已过的案件、已经经过二审和重审的案件,我们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案件已很难再法律上寻求救济,而应采取其他途径来进行解决。也许这样的回答是对他们而言是种残忍,然而我们必须要明确告诉他们这条路已经行不通了。但是我们怎样更好的与当事人沟通是需要耐心和技巧。

  (4)接待当事人应当注意的语言技巧

  诊所工作者接待当事人,不仅仅是倾听当事人叙述,而往往要回答当事人的咨询。除了要注意态度、依照法律的规定回答咨询外,还要要学会几点言语技巧。比如:切忌使用情绪化语言,慎重使用结论性语言,针对不同法律素质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解释方法。当事人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在面对不同的当事人应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详略深浅各不相同。

  这些理论不仅是对诊所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在我的生活中,一个好的对人态度,学会沟通,倾听等也是我一贯的原则,也有助于我工作的开展和个人品格的提高。

  三:诊所一学期的后的感悟

  经过一学期的诊所理论和实务学习,有了很多的感悟。

  1、我们的责任。

  对自己的当事人负责是每一个律师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当然这也是我们每一个诊所法律服务者的基本要求。现实的种种情况有时候也让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当事人是外地的上访者,我们目前还不是专职的法律工作者,因此不可能跟随当事人到所在地进行工作,因此我们只能通过现场的答复,法律文书的分析等帮助当事人,为当事人出谋划策,离真实的律师工作办案还有差距,但我们也不能放低对自己的要求,自己出具的法律文书要做到每一条都有出处,对当事人的来电来信等更要认真对待。对当事人负责应是我们每个当事人的责任,在诊所实习过程中感触很大。

  2、我们的社会

  在诊所的当事人中,一大半都是外地来京上访的人员。这些矛盾也是当今社会各个阶层分化而出现的突出问题。人治思想仍然残存在很多人心中。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大部分人遇到纠纷时往往不先诉诸于法律解决,而往往是先找熟人。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得农业居民在工作就业、社会保障福利待遇、教育平等等收到很大的不公正待遇。而这些不公正不是自然因素引起的,而是我们人为的制度设计,城市化,工业化以牺牲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为前提,而计划生育制度,财产所有权没有保障,城市拆迁则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部分公民的生存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以在目前恶法林立,法律设计的不公正环境下,即使严格按照法院判决也会出现令一般人人为是收到了不公正待遇。而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过程中,司法收到行政权的干预仍是一个特色的问题所在。虽然宪法等法律已经确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决,但现实往往不尽如意。在制度设计上,法院的财权,人事权都受制于行政权即同级政府的控制。而我们习以为常的说的“公检法”,作为行政机关的公安部门仍被一般人看来比检察院和法院更有权。因此也就出现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牵涉到当地政府的,往往行政机关的一个招呼往往可以使当事人的权益遭到很大的变化。因此这些地方保护主义处理的案子使当事人只能外出寻求救济,而北京作为首都和各种最高机关所在地,就成为受害者寻求正义的最后目的地。

  3、我们的未来

  曾经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正因为未来的不确定,我们现在的努力才有意义。的确,对于每个个人,独立自主的意识使得每个人都不愿意接受被安排好的命运,我们更愿意用我们现在的努力去追求不确定的人生。但我们的社会不一样,千百年来的社会发展已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组织,囊括各行各业,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我们目前从事的法学也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

  法学界也一直在努力促进中国的真正法治社会的构建,显然目前遇到了种种阻碍,但至少我们这些法学共同体的人员理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信心,相信我们法治社会的未来,即便是举步维艰,即便可能失败的。这也是我在诊所值班过程中遇到的案件的感悟。不公平只能是暂时的,公平正义理念的光辉最终会得到彰显。

  诊所的学习和工作已接近尾声,我知道无论是在专业素质上,还是实践经验上,或者说是融入这个社会的进程上,我都在向前迈了一大步,在诊所的实践中锻炼自己,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

  在报告的最后感谢这期诊所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参与其中,感谢四位任课老师的传道授业,感谢47位同学组成的氛围融洽共同帮助的班级,感谢和我一起值班的第一组的其他四位同学,正是我们大家不断地进取态度和团队精神才能取得最后圆满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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