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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业论文

谈法律教育中的法律思维培养论文

摘要:对于法律教育而言,在传授学生法律知识之余,还应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随着生存状态以及生活状况的日益高法制化,法律思维何以培养,如何让学生自主守法、自愿遵法、自由享法,成为广大法律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的教学难题。纵观各大院校法律教育现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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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会保险网,中华残疾人,吴光权

  对于法律教育而言,在传授学生法律知识之余,还应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随着生存状态以及生活状况的日益高法制化,法律思维何以培养,如何让学生自主守法、自愿遵法、自由享法,成为广大法律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的教学难题。纵观各大院校法律教育现况,无论是教学理念,还是教学方法,抑或教学内容、手段等,均难以有效地实现这一目标。鉴于此,有必要针对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策略加以探讨,力求更好地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律教育目标。

  一、法律思维概述

  学界有关法律思维的论证不乏真知灼见。我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法学会等召开了“法律素质教育研讨会”,专门将法律思维纳入了法律从业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中,并就法律思维的范畴进行了界定,即包括对法律概念的精准把握能力、对法律命题的科学构建能力、法律推理技能、即将进行的法律裁决、意见加以论证等能力。所谓的法律思维,指的是处在某一特定角色的法律人,结合法律知识及原理、实定法条文等,对法律现象、问题等加以解析、判断,并就法律纠纷进行预防、处理等的法律思维方式、类型与能力。以角色参照系的差异性,可将法律思维划分为律师思维、法官思维、检察官思维等三大类。虽然法律思维范畴与内涵已经明晰,但就法律思维培养视角以及国内法律教育现况加以审视的研究并不多见。因此,还需以特定法律职业角色的引导,全面探索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法律思维,有助于明确法律教育目标,使法律教育工作真正找到归途,全面提升法律教育的实效性,培养大批优秀、专业的法律人才,使其迅速地由法科学生转换为职业法律人,促进我国司法的进步与实现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①

  二、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培养缺失的原因

  当前,法律教育中仍普遍存在法律思维培养缺失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学理念缺乏与时俱进的改变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院校在教学过程中,普遍将教育重点放在对学生的理论灌输中,忽视了学生法律思维与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在此教育理念下,法学教师促使学生大量学习法律理论知识,而对法律如何运用与操作却极少涉及,这种缺乏法律实务的教育,增加了学生对枯燥理论的理解难度,使其无法建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同时,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对理论知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无法真正理解法律的本质与意义,从而造成学生所学知识无法转化为能力的尴尬现实,长此以往,势必阻碍我国法律职业的健康发展。

  (二)教学内容缺乏结合现实的联结

  目前,我国法治化进程发展迅速,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知识与信息更新换代加快,对法律的修改与完善工作实施频繁,而法律院校使用的教材,由于编写和出版周期长,内容陈旧且缺乏先进理念,无法跟上时代发展与法治更新进程。教材中使用的很多统计数据年代古老,不能准确反映当下社会现实。同时,教材内容偏重理论,与法律实践相关的题材少有体现。法律院校在教学内容中,不注重添加培养学生实操能力的训练,忽视了学生在个案正义与社会正义关系理解中,法律思维的建立与练习,致使学生无法在实践能力上得到有效的训练与提高,使教学工作流于形式而失于实质。

  (三)教学方法缺乏因材施教的设计

  当前,大多法律院校还在沿用过去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往往对教材内容照本宣科,缺乏生动解释。虽然部分教师已经重视并引进案例教学,然而在实际应用中,很多教师认为,案例教学即在授课中多讲几条案例,或是将知识点与案例简单相加,抑或将案例附属于教材的理论知识中,缺乏对案例进行科学深入的理论分析与讲解,失去其应发挥的价值和意义。近几年,有些法律院校开始尝试“诊所教学”模式,其教育理念与方法技术尚未获得广泛关注,还在摸索中前进。②

  三、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策略分析

  为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还需从法律教育理念、教育方法、课程设置、考评方式等方面着手,促进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逐步提升。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转变教育理念,突出法律思维培养目标

  为了创新法律教育,首先需要转变传统落后的教育理念,突出法律思维的培养目标。一方面,应摒弃传统重理论、轻实践的教育理念,应注重理论知识向专业技能的有效转化,避免过分宣扬晦涩、复杂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应注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就法律教育工作者而言,应热爱法律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使命感与强烈的责任意识,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唤起其对于法律的浓厚兴趣。同时,教师应持之以恒地将专业化的法律语言渗透在教学始终,运用自身法律储备知识与能力,逐步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使其逐步培养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意识。此外,应注重培养学生坚定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也是培养法律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决定了法律人的主观与客观行为的一致性,体现为法律人内心对于法律的忠诚度,以及能否立足于法律视角考虑问题。因此,这也是法律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二)优化教育方法,寻求法律思维的渗透路径

  结合法律思维的运行方式,对法律教育流程加以优化,以便更好地拓展法律思维的渗透路径。其一,除了需要科学理解、把握法律的概念以外,还应注重将其内涵加以延伸、拓展,可采用同类概念对比、识记理解等方法进行。其二,全面、深入理解概念后,教师应科学地采用法律语言加以表达,这也对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养成十分关键。法律语言主要涉及到法律概念、诉讼事务、文书等专业用语,这也是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其三,为了更加有效地渗透法律思维,教学中要求学生必须系统、有序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条文。对于法律思维而言,其培养时存在“涵摄”过程,还需结合法律规范对案例事实加以科学认定,以事实探索法律规范,进一步就要件加以剖析,待全面保障案例事实满足法律规范时,方可与法律相适应。此环节需要学生对法律规范系统加以全面掌握,理解各规范构成要件。其四,注重实践教学,可利用多种方式就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加以训练。可以借鉴诊所法律教育模式,或课堂模拟场景、现场录像回放、个别案例讨论等方法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使其积累起较为丰富的案例处理经验。③

  (三)完善课程设置,适应法律思维的培养要求

  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还需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对于法律思维而言,应兼具法律理性思维与法律实践性思维。正如前文所述,法律思维并非单纯地指向法律推理、逻辑思维等能力,还涉及到法律理论、应用能力等的理解、“法律头脑”、法律使命感、法律责任感等。为此,课程设置时应全面考虑。具体而言,一方面,为提升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培养其法律理性、尚法思维等能力,应当设置外国法制史、法律哲学等学科。另一方面,由于法律人必须追求法律公平、正义、平等等理念,因而还需开设法律语言学、解释学等工具课程。此外,法律教育中,应注重覆盖法律思维知识,就学生等法律入门者而言,应树立起专业的培养目标、方向,使传统思维方式逐步朝着法律思维方向转变。就有关院校、专业教学而言,应向学生系统讲授法律思维养成等方面的知识,虽然,当前有关法律思维学是否单列一门学科仍存在诸多争议,但可以在法律逻辑学课程中,专门就法律思维培养方法进行讲授。

  (四)改革考评方式,融入法律思维能力的评价

  为了适应法律思维培养的要求,除了需要创新教学方法,还需调整法律教育的考评重点,使其朝着法律思维能力评价方向倾斜。转变传统以记忆为主的笔试考核方式,转而朝向法律职业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加以考核;对于学生考核,不能只局限于笔试,应纳入口试。笔试除考查基础法律知识外,应对其写作能力加以考核,且笔试题类型应趋于多元化,减少议论题,增设案例分析题。此外,考核体系中还应增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等考核,减少笔试客观题的比重,增设主观题。口试要求教师提前准备大量试题,由学生进行抽题,规定时间内答对所有题者满分。口试所设置的题目应具备足够的灵活度,为学生提供较为全面的发挥空间,旨在考核其能否科学地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问题分析、解决等,其中的法律思维是否与逻辑相符。如此一来,可以利用口试,对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情况加以考查。通过笔试、口试的有机结合,有效融入法律思维能力的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同时也保障考核体系的科学性、高效性。

  四、结语

  对于法律教育而言,其本质乃是以缔造法律公正意识、捍卫社会正义为宗旨,法律人被视为一支稳定而重要的力量,该群体独特的法律思维直接决定了社会的理性程度。为此,作为法律教育的主阵地,各大院校还需不断加强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促进法律教育改革的深化,确保所培养的未来法律人都具备专业化的法律思维与素养,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当然,关于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的培养这一课题而言,具体操作与实施仍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思考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