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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活化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应用分析_旅游产业论文

摘要:【摘要】随着城镇化发展加速,许多村落都面临破坏、衰落的困境。乡村旅游的兴起成为旧村落发展的新思路,然而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正在起步阶段,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问题。村落活化是基于遗产活化、建筑活化的基础上提出的,旨在开发的过程中强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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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镇化发展加速,许多村落都面临破坏、衰落的困境。乡村旅游的兴起成为旧村落发展的新思路,然而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正在起步阶段,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问题。村落活化是基于遗产活化、建筑活化的基础上提出的,旨在开发的过程中强调资源的再利用,在保护的同时得到新发展,最终实现村落可持续发展。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考察以及专家访谈的方式,以香港荔枝窝村为例,探索村落活化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应用,归纳出荔枝窝村活化模式及其特点,为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村落活化;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 
  doi:10.3969/j.issn.1007-0087.2016.05.011 
  一、研究概述 
  (一)乡村旅游概述 
  国内外学者对“乡村旅游”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王兵对乡村旅游的定义,“乡村旅游是以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活动及传统的民俗为资源,融观赏、考察、学习、参与、娱乐、购物、度假为一体的旅游活动”[1]。此定义对乡村旅游资源以及乡村旅游活动形式进行了界定,发展乡村旅游,其旅游资源以“农业”为主线,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活动,构成了乡村的“农”性。 
  王素洁、刘海英把国外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因总结为经济动机、社会文化动机、政治选择策略[3]。何景明和李立华把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因归结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维护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2]。何红认为乡村旅游的演进,是基于旅游者对绿色、自然以及休闲的需求。Thompson研究了日本某乡村,表明现代维系乡村生活方式、维护地方传统、增强地方认同感,是当地村民从事乡村旅游的主要动机[4]。 
  从“乡村旅游”的旅游资源、旅游形式,以及发展动机来看,现代“乡村旅游”,是在具有“农”性的资源上,为游客提供休闲康乐、科研、教育的活动,同时扮演着文化传承、村落保护的角色。然而,国内乡村旅游发展及研究正处于探索阶段。乡村旅游发展面临众多问题,比如乡村旅游资源被过度开发、过度商业化、同质化等问题。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值得更深刻的探索。 
  (二)村落活化 
  “活化”源于英文词语“revitalize”,“adaptive use”,rejuvenation等,通常被理解为“再利用”,“调整式使用”。“活化”即通过修葺、改造,转变老旧建筑的用途,结合新发展的要求挖掘老旧建筑的内涵,并赋予新功能,言之为“活”,最终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村落文化的延续。 
  香港政府在2007年至2008年度的《施政报告》中推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以下简称“活化计划”),作为政府文物保育政策一系列措施的主要部分,并于2008年2月及2009年8月推出计划的第一期和第二期。“活化计划”赋予了老旧文物建筑新的生命,实现了文物得到保护并重新被使用,保留了历史的印记,也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平衡发展与保护的重要途径。 
  目前,“活化计划”主要应用于单体建筑,鲜见于遍布历史建筑的古旧村落。然而,“文化丧失”[6]是现在村落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老建筑被拆建改建,新建筑与传统村落的布局在尺度上、形式和布局上都不相协调。村民迁往城区,传统村落原有的风土人情被支离破碎。如何在发展中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这是村落发展的一大挑战。王路[6]提及村落发展哲学,即在村落发展的过程中,强调对村落价值、资源特色以及发展现状作深入的评估,进而制定全面的村落发展模式——理想模式。 
  随着乡村的不断膨胀发展,新建筑、新村落景观已经取代传统风貌,学者对古村落发展寄以广泛关注,在村落发展哲学的基础上,逐渐引入“活化”这一概念。针对有形文化遗产,“活化”是使其从静态保护转化为更新再利用的过程,是一个可视化、再现或重演的过程,这个过程使得遗产派生出旅游价值 [7]。 
  因此,古村落活化是指在一些尚未被公众广泛进入的古村落地区,遗产保护与当地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被解决,且古村落的传统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繁衍的过程和结果。[7]村落活化能够提升乡村资源的旅游属性,提高乡村的吸引力,自然地形成有特色的旅游产品,突出乡村的“农性”。 
  二、荔枝窝村的活化模式 
  (一)荔枝窝村的概况 
  荔枝窝村地处香港新界东北,毗邻船湾郊野公园及印洲塘海岸公园,区内风水林被划定为特别地区,是香港特区政府划定的五个特别地区之一。荔枝窝背枕吊灯笼山岭,村旁有溪流,拥有风水林、红树林和泥滩多种的生态景致,生态物种丰富。荔枝窝风水树林茂密,当中更拥有热带雨林的景象。 
  2005年,政府分阶段展开荔枝窝自然步道的改善工程,在村后和银叶树林中铺设木栈道,并定出16个自然文化景点和解说牌,再沿路设有60个树牌,介绍村落文化和自然生态。荔枝窝村亦是香港典型的客家村落,村内有传统客家民居、祠堂,大部分传统建筑由于年久失修,逐渐受到破坏。每逢节庆,原居民都会返回到村落举行庆典,保留客家人的传统习俗。然而,大部分当地原居民的后代已经不了解客家习俗、语言,客家文化在荔枝窝村日渐消落。 
  由于荔枝窝村地理位置偏僻,只能绕过山路徒步进入,或者靠轮船抵达,原居民都早在80年代就陆续前往市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当地的自然资源得以保护。近年来,不少户外爱好者热衷于到荔枝窝郊游,感受当地自然风光,享受旧村落的淳朴。因此,荔枝窝声名大噪,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甚至一度被地产开发商相中。但是,在当地社区、非政府机构以及科研机构的组织下,荔枝窝村成为香港旧村落活化的试验地。 
  (二)荔枝窝村的“活化”构想 
  荔枝窝村“活化”项目发起者是非政府机构香港乡郊基金,由绿田园、香港大学以及当地居民等辅助支持。本研究结合了实地考察,采访了该项目的主持者林超英教授,他表示荔枝窝村的活化将成为香港其他传统村落发展的先导,甚至成为内地村落发展的模板。谈及荔枝窝村的活化构想,林教授强调荔枝窝村的活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强调不同的任务。简要归纳,如图1: 1.活化村落景观。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传统建筑都失去昔日的特色,因此第一任务就是先从村落外貌上恢复,特别对有特色的建筑加以修复保护。其二,村落景观不局限于传统建筑,更要突出其农耕风貌。以绿田园为主导,在香港大学科研团队的指导下,恢复荒废多年的农田,开始种植水稻等当地特色农作物,成为市民回归乡野的目的地。 
  2.恢复村落人文景观。村落活化是赋予传统村落新生命的过程,原有的村落构建注入新元素而被重新利用。在上一阶段村落风貌恢复的基础上,吸引本土艺术家进驻,把原有的村民建筑改造为艺术画廊、创意工作室等,丰富村落的文化色彩。 
  3.再现村落生活景象。村落活化的最终目的不是改变其原有的生活形态,而是加入现代的元素重现其生活景象。经过前两个阶段的发展,荔枝窝具备一定旅游吸引力,但是缺少了原居民,也就缺少了最鲜活的元素,也就失去了村落的原真性。这一阶段致力于引导村民回迁,唤起村民的自我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村落的重建过程中,传扬村落风俗,成为自给自足的、具有活力的客家生态博物馆。 
  4.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在前三个阶段的建设下,荔枝窝基本恢复了昔日面貌,通过耕作、艺术创作以及村落旅游发展,为当地居民带来经济效益,并留住村民,传承当地文化,达成人类活动与自然的动态平衡。 
  目前,荔枝窝的活化工作仍处于第一阶段,经过两年的耕作,当地的农耕景象基本恢复,而村落建筑也在修葺利用中。 
  (三)利益相关者的协作模式 
  1.利益相关者。Simpson[5]提出了Community Benefit Tourism Initiative,即CBTI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涉及4个利益相关者;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外来企业作为主导,同时有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当地社区的参与。荔枝窝村“活化”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当地社区、非政府组织、高等院校以及政府组织。 
  项目发起者是非政府组织香港乡郊基金,主要负责项目筹措、整体规划以及资金筹集。辅助机构有绿田园、香港大学,绿田园是绿色环保组织,主要负责农田耕作;香港大学团队负责监测荔枝窝的自然生态情况,为农田恢复提供科学依据。当地社区居民提供租地租赁,以出租的形式将荒废的农田交由项目组织机构。政府在活化项目中,提供政策支持以及意见指导。如图2。 
  2.协作模式。从图2可见,在荔枝窝活化的过程中涉及了多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其中主导者是非政府组织,独立于政府体系而具备一定程度的公共性质,承担一定公共职能,具备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公益性以及志愿性。 
  非政府组织作为村落活化的主导者,更容易获取当地人的信任。林教授在访谈中表示,项目推进过程中最激烈的矛盾就是土地矛盾。香港乡郊基金作为非政府组织在进入荔枝窝时也遇到阻碍,原居民对于外来者有高度警惕心,特别是涉及土地问题,因当地居民不愿荔枝窝村被开发成为大型游乐场。可见,原居民对荔枝窝村有一种归属感以及保护的欲望。基础此,林教授作为项目代表人,并因个人良好的公众形象,多次与原居民洽谈,最终达成了租地的协议。 
  非政府组织作为村落活化的主导者,促进村落良性发展。香港乡郊基金获得社区的支持,关键是与当地人有一致的发展愿景。原居民不希望荔枝窝村北外来人占领,不愿其过度开发利用。香港乡郊基金的项目宗旨是可持续发展,恢复昔日淳朴的生活景象。 
  其次,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更得益于其他辅助的组织机构。绿田园是非牟利组织,联合高校科研组织,活跃于社会各层面和各领域。它们在项目推进中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并且能有效的降低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进展的速度和质量。 
  最后,政府在整个项目中扮演的角色是支持者,再这中协作方式下,减少了政府的投入,更大地发挥公众的作用。这种协作模式中,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不涉及企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村落活化的过程中不断地商业化。 
  三、荔枝窝的“活化”特点 
  (一)重“农性”,去商业化 
  乡村旅游资源以“农业”为主线,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活动,构成了乡村的“农”性。村落活化是村落古迹、传统习俗被延续、再利用的过程,荔枝窝村的活化计划突出古村落原有的韵味——“农”。农耕是村落最重要的经济命脉,是村落自给自足的重要产业,因此村落活化必须要突出其“农性”。 
  村落“农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农耕景象,恢复耕地。耕地的恢复,能再现昔日的村落景象,同时能吸引都市人回归乡野,体验农耕乐趣。另一方面是农耕文化,荔枝窝村是香港古老的客家村落,有独特的村落耕作文化,通过展示、体验的方式向公众传播荔枝窝村的农耕文化。 
  荔枝窝村的活化中,利益相关者的协作模式以非政府组织为主导,决定了该项目的公益性、非营利性。此外,在不同发展阶段,并没有强调荔枝窝村的商业化发展,没有建设过多的商店、饭店、景点作为旅游发展的吸引物。而是,通过恢复村落景象,吸引游客、艺术家以及原居民,从本质上提升了荔枝窝村的旅游属性。因而,当地乡村旅游的兴起是村落活化过程中的产物,自然而然形成。 
  (二)多利益相关者协作 
  国外学者Waligo[8]等人对可持续旅游中利益相关者的限定,主要涉及八个利益主体,包括投资开发商、居民、政府、绿色团体、雇员、部门主管、教育机构以及游客。基于对众多利益相关主体的考虑,Waligo[8]等还提出了MSIM(The multi-stakeholder involvement management)系统,旨在促进利益主体间的协作,以实现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 
  从荔枝窝村的利益相关者协作模式看来,多重的利益相关者达成互动协作的模式,关键是充分发挥了非政府组织、非牟利组织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具有公益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在一定程度上更容易获取当地社区的信任。同时,非政府组织在多重利益相关者中发挥着平衡的作用,调节各方的矛盾,特别是缓解土地矛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社区居民在村落活化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荔枝窝村的原居民对村落土地、建筑有使用权,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减少了不必要的矛盾,促进活化计划的顺利进行。在这样的协作模式下,村落活化以及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形成一种良性的利益关系,促进当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可持续发展性 
  从经济层面,村落能实现自给自足,维持长远的发展。旅游吸引物的形成是村落活化的成功标志。荔枝窝的活化中,重视村落的良性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村落就像一个生态系统,必须具备无机环境、生物群落才能够循环。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就是村落的无机环境,而耕作者、回迁的原居民以及艺术工作者就是生物群落里面的生产者,游客就是这个村落的消费者。在这种发展模式下,研发农耕产品以及发展乡村旅游将成为回迁的原居民以及艺术工作者的经济来源,村落的活化维护不需要后续资金,回迁的原居民不再需要政府“救济”。 
  从文化层面,村落活化过程中衍生的旅游价值,为文化的传承提供保障。活化过程中兴起的乡村旅游,能吸引回迁的原居民,主动成为荔枝窝客家文化的传承者。也得益于旅游的发展,唤起原居民的文化归属感,主动传承和发展当地文化。 
  四、结语 
  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过程,很多村落面临着发展与保护的问题。然而,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出现“千村一面”的现象,村落的特色没有被激发,过度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从而使村落逐渐失去旅游发展能力,古村落面临保护与发展的问题。 
  荔枝窝村的“活化”计划为解决村落保护与发展这一矛盾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思路。“活化”的过程强调渐进性,重在挖掘村落的“农性”而强调“去商业化”,恢复传统村落景观并加入时代元素,从而使老旧村落获得“新生”,是实现村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荔枝窝村“活化”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协作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乡村旅游发展中土地矛盾。土地矛盾归根到底是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竞逐,在政府和开发商主导的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居民缺乏参与,激发了开发者与社区之间的矛盾。荔枝窝村的“活化”中,非政府组织作为主导,与社区居民沟通,缓解开发与当地社区的矛盾,促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荔枝窝村的“活化”模式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可持续、可循环的良性发展模式,多利益相关者的协作模式强调了非政府组织在“活化”计划中的沟通作用,有效地解决发展与社区居民利益矛盾。总而言之,荔枝窝村的“活化”计划是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借鉴。 
  参考文献 
  [1]王兵.从中外乡村旅游的现状对比看我国乡村旅游的未来[J].旅游学刊,1999,14(2):38-42. 
  [2]何景明、李立华:“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探讨”[J],西南师范大学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5). 
  [3]王素洁、刘海英:国外乡村旅游研究综述[J],旅游科学,2007,21(2):61-68. 
  [4]Thompson C.S.Host Produced Rural Tourism: Towa’s Tokyo Antenna Shop [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04, 31(3):5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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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谢治凤.论旅游导向型古村落活化途径[J].建筑与文化,2015(8). 
  [8]Waligo M. Victoria, Clarke Jackie, HawkinsRebecca. Implementing sustainable tourism: Amulti-stakeholder involvement management framework [J].Tourism Management. 2013:342-353. 
  Research on Revitalizing Heritage Villages in Promoting Rural Tourism 
  ——A Case Study of Lai Chi Wo Vill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