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传播毕业论文 > > 从新闻传播视角看公司的社会责任论文
新闻传播毕业论文

从新闻传播视角看公司的社会责任论文

摘要:[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化和公司制度的发展完善,公司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资源、环境、就业、市场有着重要的影响,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使许多利益群体都与公司有密切联系。这样就需要公司具有相应的社会责任,从
关键词:新闻,传播,视角,公司,社会责任,论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

赦婚,茕兔,新三国qvod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化和公司制度的发展完善,公司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资源、环境、就业、市场有着重要的影响,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使许多利益群体都与公司有密切联系。这样就需要公司具有相应的社会责任,从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以及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现状出发,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立法与实践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探讨公司社会责任的完善,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关键词]社会责任现状不足完善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与理论基础

  1.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和概念

  将公司视为公司股东获取利益的工具是创痛的公司经营理念之一,并且公司的盈利性特征也决定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根本利益。初期刚成立的公司,规模都比较小,大量的公司都是走的闭锁公司模式,公司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公司的法律制度的制定主要是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也就显得情有可原了。然而,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经济的日益繁荣,公司的规模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公司在经济社会中中的地位日益明显,进而影响到与公司直接或者间接联系的各个环节群体,进而波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这个角度看,公司的责任不再简单的是为了股东的利益进行服务了,很多学者尝试着用公司的社会责任来阐释公司在位进行股东利益服务的同时,对社会同样担负着重要的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从广义角度讲,是指公司应对股东这一利益群体以外的,与公司发生各种联系的其他相关利益群体和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负有一定的责任。主要是指对公司债权人、雇员、供应商、用户、消费者、当地居民以及政府代表的税收利益等。

  2.公司社会责任的地位意义和理论基础

  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目标与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应该做到相得益彰,既承认获取利润最大化仍是公司的基本责任,同时又要承认公司应该承担利润手段之外的社会责任,不能将公司对股东的责任与对社会的责任相对立。实际上,公司对社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或者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通过捐赠行为树立公司完美形象、防治环境污染等,这些都会给公司带来无形的收益。可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有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从长远来看,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主要来源与公司强大的经济力量以及对社会的重大影响。公司在现代社会中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是公司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必然结果。从正面来看,公司的大量存在,不仅对资源的合理配置、环境的积极保护、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市场的繁荣昌盛、税收的源源不断以及经济的高速增长等发挥着难以估量的积极作用,而且还可以影响乃至左右一个国家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的稳定。

  二.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现状

  1.立法方面的现状

  第一,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司法》在总则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体现了立法者重视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理念,该条款对不同层次的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吸纳,从而形成了一定的制度支撑。《公司法》在分则中也强化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比如对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和对债权人保护制度。其中的第17条、18条规定了公司有义务保护职工的各种合法权益,并规定了公司采取各种途径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会的地位,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对债权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一种对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导致的不公平事实,进行事后规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必须明确的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只能是在相关实体法难以救济受损害的当事人时才发挥作用。同时,还必须严格把握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要件。

  2.实践方面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对市场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司在实现股东利益的同时,对社会的其他群体同样需要负有相应的责任。但是,对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学术界仍然有很大的争议,尽管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现实生活中,公司的类型多种多样,不同的公司需要承担不一样的社会责任。现在的中国处于转型时期,市场体系还不健全,交易秩序也不完善,一些相关利益群体很难对公司形成无形的压力,这就需要公众、行业协会等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公司承责任。

  三.我国公司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1.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上说,我国现行的许多法律都对公司的社会责任有规定,比如企业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但是,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立法还不是很完善,仍有需要亟待完善的地方。

  第一,公司法总则中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原则性太强,过于笼统。总则中“社会责任”条款的提出仅是作为一种宽泛的原则纳入《公司法》中,表明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并未构成具有刚性约束力的责任体系。另外,关于公司责任的概念、性质、内容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对违反公司社会责任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也没有规定。总的来说,公司法第五条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只是个宣示性的条款,法律操作性并不强,也很难从法律层面上来约束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公司法分则中第17条、18条对职工权益保护力度不够,规定也过于笼统。虽然公司法规定了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可以有职工代表,但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职工董事制度,并不能使大部分职工参与公司的决策,而且职工董事的比例也很低,在董事会中根本起不到作用,这就很难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三,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充分。虽然公司法第二十条通过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对股东权利滥用的范围和责任的承担规定过于笼统,另外,公司法仍然坚持了公司营利性的特征,这就不能全面充分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政府对公司社会责任的监督力度不够首先,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片面追求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对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了解很少,甚至是不闻不问,就是出现了公司不履行社会责任导致的问题,相关政府对此的惩罚力度也不够,不可能从根本上约束企业。其次,对于公司社会责任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管理体系,也没有建立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和有效的监督体制。

  四、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

  1.立法完善第一,加强立法。首先明确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性质和承担的具体责任,其次要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比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等等,同时,要明确公司违反社会责任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从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出发,公司就必须承担责任,履行义务,采用立法手段保护相关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实现公平和正义的价值目标,维护法制统一。

  第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将《劳动法》、《产品质量法》中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社会责任体系,对不同的领域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

  2.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宣传,利用媒体网络的手段,宣传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可以召开座谈会,教育培训,培养公司以及民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加强公民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

  第二,完善政府的监督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可以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进行监督,协调公司与民众的利益。对公司不承担社会责任造成的危害,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也可以发挥媒体、公众、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形成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完善公司社会责任激励机制。通过政府对公司的引导和协调,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加强公司利益与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致性,承认公司责任的同时,也承认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利益目标,促进企业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只有将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的营利性目标有效地统一起来,才能保证公司持续发展。

  3.从公司自身角度出发,加大公司自身社会责任制度建设力度。

  首先加强公司自律,不管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也不管是跨国公司还是中小公司,都应该正确清醒地认识到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赢得公众的信任;其次,公司经营者要提高本身的素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强化责任伦理,顺应国际形势,做到真正的为公司员工和广大消费者服务;最后,可以将公司的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经营战略,根据本公司的特点设计符合公司特色的具体的社会责任,也考虑建立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从长远利益出发,建设创新型公司,从根本上促进公司社会责任建设,实现公司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总之,公司社会责任在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由于其涉及社会多方利益,仅仅一部《公司法》并不能囊括所有领域,而且公司法一些具体条款原则性太强,缺乏操作性,还需要劳动法、竞争法、税法等相关实体法进行调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配套制度,协调各个公司主体健康良好的运行。同时,公司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是立法问题,还需要政府等其他相关主体的配合,从不同范围、不同角度构建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发挥公司社会责任的积极作用。(作者单位:黄河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J].法学研究,1998.

  [2]楼建波、郭秀华:《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核心理念和中国实践之路》,楼建波、甘培忠:《企业社会责任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时建忠,杨巍.评公司法修订中的公司社会责任条款.楼建波,甘培忠.企业社会责任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袁家方.企业社会责任.海洋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