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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犯罪心理学的分析与讨论

摘要:摘要 :贪污腐败已经成为阻碍中国乃至全球社会发展的毒瘤, 惩治贪腐有利于我国政府端正党风, 也有利于政府实行取信于民的施政方针。贪腐激化了社会矛盾, 会引起人民群众仇官、仇富的社会心理, 采取一系列不道德的手段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些现象应该引起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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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贪污腐败已经成为阻碍中国乃至全球社会发展的毒瘤, 惩治贪腐有利于我国政府端正党风, 也有利于政府实行取信于民的施政方针。贪腐激化了社会矛盾, 会引起人民群众“仇官”、“仇富”的社会心理, 采取一系列不道德的手段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些现象应该引起学界的深思和探究, 尤其是法学、犯罪学和心理学。要从根源发现贪腐犯罪心理的形成机制, 做深层次的研究, 并找到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案。

  关键词:贪腐;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论文配图

  近年来, 腐败现象日益增多, 在这样发展甚至会威胁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所以说反复工作已经是当前我国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贪腐犯罪心理既包括犯罪人实施贪污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心理因素, 也包括反贪腐对策背后的科学依据。通过对贪腐犯罪心理的分析和谈论, 从源头上唤起、激发、改变行为人的良知和错误的为官理念, 也希望能把具体的研究策略转化为反贪的利器。

  一、国内贪腐犯罪心理研究现状 (一) 贪腐犯罪心理学产生的背景

  贪腐犯罪心理的研究在犯罪心里的研究中所占的比重并不是很大, 我国关于贪腐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可以说是处于研究的初级阶段。犯罪心理研究具有滞后性的特征, 当社会上出现一种犯罪现象后, 研究者才开始着手研究, 或者研究者通过对所有犯罪行为的共性特征, 推导出特种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形成了心理学与刑事法学相融合的局面, 犯罪研究也从最初较为单纯的理论探讨过渡为服务于刑法司法实践。

  贪腐犯罪心理研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研究、贪污贿赂犯罪心理与行为特征的研究和对策等。从我国贪腐犯罪心理的研究现状的横向上来看, 有根据具体案件进行事例分析的质性研究, 也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权威人士的建议, 其中测谎技术进入反贪侦讯的实践最为突出。还有利用心理学的方法, 就比如以催眠为代表的相关的讯问策略等等多种办法。

  二、关于贪腐犯罪动因的研究

  首先是贪利和利欲的动机, 贪腐犯罪人普遍都具有趋利避害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本能, 为了百分之百的利益, 他们可能铤而走险去违背法律, 这就是人的利欲本能, 贪腐犯罪人的贪欲就是其犯罪的最根本动力, 也就是因为这种贪欲, 让他们一有机会就不顾良心的谴责和道德的约束, 任由自己犯罪行为的发生和发展。贪腐犯罪人的犯罪动机也来源于追求优越本能的驱使。从贪腐犯罪者的成长经历来研究, 越是有受过苦难的经历, 他们就会有更加迫切的权欲追求, 想用贪腐来弥补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卑感。所以说自尊不仅是人类生存最核心的需要, 也是贪腐行为在精神层面上最原始的动力。

  三、预防贪腐犯罪心理形成的对策

  对犯罪心理的分析和讨论最主要就是为了更好的防控犯罪行为, 构筑预防贪腐犯罪心理的防线, 明确防控腐败对个体心里的干预点, 采用最为恰当的干预力度, 可以对贪腐犯罪起到预防和矫正的作用。

  (一) 建立“侦防一体化”体系从而使贪腐犯罪者产生不敢腐败的心理

  积极利用我国刑法的威慑力, 在全社会的总体上, 形成一种不敢腐败的心理, 不仅要加大对贪腐犯罪的查处力度, 也要加强对贪腐犯罪的处罚力度, 更加突出办理贪腐案件的重点, 经过调查研究, 明确贪腐犯罪的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 进行严格的监督。集中力量查办贪腐贿赂的重大案件, 编织出严格紧密的网法, 让贪腐犯罪者不再有逃脱制裁的侥幸心理。

  (二) 制定科学的制度和严格制度的执行力以构建不能腐败的心理防线

  采用制度反腐的策略, 其重点在于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监督公共权力就在于公权的透明度。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总不会在公众的视线下进行, 国家应该制定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制度, 使权力尽可能的透明, 这也是制度反腐的重要内容, 权力在众目睽睽的之下运行, 就可以有效减少贪腐行为的发生。健全各种相关的管理制度, 加强制度的完善和制度的创新, 防止出现制度的漏洞, 以防让违法者有机可乘, 遏制和消除贪腐犯罪者的犯罪诱因。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提高权力决策的透明度, 为权利的使用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对大型财务支出和投资的监督一定要严格监督, 加大检查力度。

  四、结语

  总之, 所有的对贪腐犯罪心理研究和讨论, 都是为了防止我国贪腐犯罪的继续发生。但是并不代表这些防线和措施是完美的, 我们就可以一劳永逸, 这些措施需要我们不断地巩固, 必须持续强化, 加强防范。

  参考文献
  [1]吕瑞萍, 王耀世.中国贪污犯罪心理研究现状述评[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3, 03:28-32.
  [2]毛昭晖, 刘辉.贪污受贿罪死刑不应废除的法理学、政治学和心理学分析[J].广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 12:5-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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