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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

探讨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完善

摘要: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经济的腾飞, 我国的国有企业发展前景也很好, 一个国家的存在要有法律作为基石, 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也需要有法律的约束, 所以, 一个企业要是想持久的发展, 也要有法律的支撑。近些年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企业经营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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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经济的腾飞, 我国的国有企业发展前景也很好, 一个国家的存在要有法律作为基石, 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也需要有法律的约束, 所以, 一个企业要是想持久的发展, 也要有法律的支撑。近些年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企业经营中的法律事务逐渐增加, 同时法律的风险也在增加, 所以建立一个有组织的法律风险管理机构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主要通过了对完善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探讨, 并且提出了完善的运作方法, 让我们更加的了解国有企业, 成熟的运用法律武器。
 
  关键词:国有企业; 法律事务机构; 探讨;
法律事务
 
  一、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一)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概念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由企业依法自主设置的内部机构, 它是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主要部门, 同时也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执行机构它的地位更好, 在企业内部有相对独立的特性, 在设置机构时也有一定的原则, 原则是要依法设置, 并且根据企业的语言来进行自主设置, 以便于能更好的约束国企。有很多大型的独资企业, 独资公司, 和控股公司都应该设置法律事务机构, 并且要是有需要的时候可以设置法律顾问来使企业更好的运行, 法律机构的人员组成是要有法律机构的负责人, 企业专门的法律顾问, 有必要的话可以设置一个法律企业助理。法律事务机构的只能也有很多, 主要都是为了企业能够更好的实行, 要承办法律事务的职能。并且国有企业的行动或者宗旨都要服从法律机构的制裁, 受到法律机构的约束。
 
  (二) 国有企业法律机构的具体职责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管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法务机构, 所以它有很多的职责。首先它可以参与决策, 并且为了企业管理, 并且可以决定这件决策上的可行性, 并且还要对其进行合法性和法律风险的分析, 第二点它可以有预约纠纷的功能, 法律事务机构要帮助企业经理建立企业, 并且要完善各种企业的规章制度, 并且可以对企业的漏洞进行管理, 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并且它还有审查合同的功能, 协助合同的实行。第三点, 法律事务机构不仅可以来预约纠纷, 还可以解决以发生的法律问题, 它可以处理国有企业及下属的诉讼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等一系列诉讼案件以及一些非诉讼法律事务, 并且可以查处下属企业员工的违法乱纪的行为, 并且追究侵犯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还可以处理债务的清理工作。第四点, 可以管理法律事务并查相关法律文件, 并且要发表声明, 启示等事务, 并且能够让刚上市的企业依法管理, 并且还能对其进行管理。除了这四点之外, 还能处理其它的一些事物。
 
  (三) 设立法律机构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相应法律的实行, 有法律严格规定大型企业要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 其它企业也要根据需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所以, 目前来看多数的大型企业都在结合自身的的管理规模以及管理职能的分布情况等情况, 为了很好的适应现在的企业管理要求, 组建了一匹法律事务人员来从事法律工作, 法律事务工作是推动事务发展的手段, 是公司为了提升竞争力的手段, 无论公司在哪, 都要有相应的法律机构来约束。随着我国经济能力的提高, 我国的法律体系日渐完善, 所以企业内部来设定法律事务是必然的, 但是也并不是说企业的法律机构就是没有问题的, 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的, 所以还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法制管理, 增强市场经济活力, 否则就会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要是都这方面处理的不好, 就会使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要是更加严重的话, 还可能会出现企业的关闭乃至破产, 因此企业的运行按照法律机构的实行就显得十分重要, 为了更好的进行法律事务, 一定要完善内部机构, 来适应我国的新形式。同时, 我国也要向发达国家进行学习, 学习他们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技术, 更好的发挥事务机构的工作职能。
 
  (四)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的管理方法
 
  为了保证企业的合法性, 需要法律来进行约束, 要建立健全机制, 为了能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法律纠纷导致的损失, 所以需要很多的治理方法。第一种设立两种法务岗位, 企业法律总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等职位, 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 需要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要求, 必须要通过国家的考试并且取得法律顾问的资格证, 或者得到律师资格证书的。没有法律机构的企业要进行管理, 就要设立顾问。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 管理的时候, 经营的时候, 都要遵守国家的规定, 法律的规定, 确保企业的合法性, 确保有关事项的规定合法。为了很好的管理企业, 法律事务机构要对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都提出宝贵意见, 并且在签合同的时候要负责对合同起草, 起草以后还要对其进行审核。
 
  二、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与作用
 
  (一) 法律事务参与日常管理
 
  企业可以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 企业从设立开始, 都必须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 服从企业的大框架下运行, 所以公司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 而法律事务机构作为对公司负责的机构, 其主要的权利就是保证制度的合法性以及规范性, 这样一来就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实力, 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从而规避了法律的风险。除此之外, 还要审核公司的合同, 企业的大多数经济效益都是通过合同来体现的, 所以合同的有效性就在企业的运行中显得十分重要, 所以在企业中, 要保证法律机构的合法运行, 这样才可以让企业不断地进行盈利。通过审核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条款的完整性, 以及彼此双方的经济效益, 文字规范性。还要规范经济行为, 通过一系列的经济行为, 做到合理经营, 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得到最高。
 
  (二) 法律事务机构参与决策咨询
 
  我国近些年的经济发展迅猛, 综合国力也有所提高, 本国的企业文化也向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并且许多新的企业也找到了新的经济形式, 企业通过兼并等一系列措施来提高自己企业的经济实力, 我国企业要是想提高企业的综合地位和更好的参与世界的竞争, 不但要熟悉自己企业的经济发展模式, 也要了解国外的先进企业文化, 要尊重每一位员工的选择。企业的的决策应该是要靠民主来实行的, 要有合适的法律法规, 企业管理员也不能采取独裁政策, 还要服从法律机构的要求, 在进行重大决策前, 要进行法律咨询, 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这样, 我国的企业文化才能更好的发展。才能更好的适应本国的以及过国外的企业竞争, 提高综合国力。
 
  (三) 法律事务机构参与谈判诉讼
 
  企业是一个具有独立人资格的主体单位, 任何一个团体都不可能要求每个人的思想统一, 所以发生法律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 既然有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我们就要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那解决法律纠纷也有很多形式, 作为一个有文化的企业, 也不可能用暴力解决问题, 不过, 这样的事情却在我国层出不穷, 有很多的先例, 拖欠农民工的工钱, 哄骗他们签订不合理合同等现象在我国普遍发生, 所以导致现在我国的各别国有企业的信誉不是很好, 这样会影响他们的经济效应, 所以一个企业要想运行的更好, 必须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尊重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事务机构也要做到一视同仁, 代表企业解决各种纠纷, 真正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国有企业法律机构的对策
 
  (一) 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
 
  这一对策就是要在企业设置专门的部门, 用来负责法律事务, 不仅用来处理自身的法律事务, 也要处理一些与企业有关的法律事务, 它还包括独立的规章制度和合同文本, 并且它要为公司的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还要不时的开展法律知识, 并且还要进行培训。除此之外, 还要代表企业参加对外的法律事务, 除了这些企业的改变之外, 还有的一些大型的独立企业已经都设置了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 这种模式还有显著的特点, 就是在企业中设置专门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 不管这些国有企业都进行了哪些改变, 都是为了使国有企业的管理更加的便利, 所以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的运行模式对于完善国有企业在法律事务机构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二) 在国有企业职能部门下设法律事务组
 
  这种模式不同于之前所说的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 它的主要特点是在国有企业职能部门下设立事务组来处理法律事务, 它不设立法律事务机构, 它只是配备专业的法律人员, 来帮助企业实行管理, 这也是和以往不同的来进行创新的, 事务组和事务管理机构不同, 它的集体感要强很多, 能够让各项法律事务工作者都由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调配, 这样一来, 就会使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进行的更好, 也能使企业的发展减小了很多的阻力, 能够让企业文化得到更多的发展, 也能让国外先进的法律部门学习到我们的管理方式, 让我国的法律事务机构的管理适应到国外。这样对我国未来的发展也会更好。
 
  (三) 法律事务机构聘请法律顾问
 
  这种模式的特点自身不同于之前的两个运行模式, 既不是来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 也不是用来自身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 这两种法律方式都是有用处的, 那么这种运行模式就是为了一个企业来聘请了一个法律顾问。但是聘请法律顾问也是有条件的, 也是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筛选, 要根据企业的工作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应聘, 聘请常年的或者临时的来担任法律顾问, 但是也并不是企业需要法律顾问才配备一个, 法律顾问可以随时的为企业进行服务, 并且相比于法律事务组可能要求的更高。这种模式可以大大的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不用花费大量的金钱来对其进行投资, 但是这种运行模式也存在着许多的缺点, 比如它的行动性不强, 对比较棘手的法律工作用处不大, 适合业务量不大的小型微企业。
 
  (四) 改进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运行模式
 
  目前, 国内的一些国有企业联系自身, 分别采取了多种方式的法律运行模式。但是与国外先进的法律管理理念相比, 国有企业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比如形式过于单一, 工作理念重, 而对其管理不够重视, 运行只留在了国有企业的层面, 没有形成纵向的工作体系。同时国有企业有时候是被动的管理法律事务, 有的时候比较棘手的的法律问题, 就会带来一个猝不及防, 所以为了更好的完善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应该对下面进行改善。国有企业职能要多元化, 要多参加企业文化的管理, 对重大决策的实行要采取民主, 审核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 要审核完成后才能实施, 不能急于求成。还要将国有企业事务机构转向服务化, 除此之外还要进行网格化。这样才能更好的完善国有企业法律机构的职能, 使国有企业发展的更好。
 
  四、结语
 
  当前国有企业发展的很好,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 都是有优势的, 但是除了优势之外, 还是面临着很多的问题, 所以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法律事务机构就更要与时俱进。因此国有企业应该采取积极的应对政策来应对这些。当前的国有企业建设存在着很多的滞后性, 特别是与其它的企业相比, 法律工作并不受到重视, 有些法律顾问并不能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所以提出了很多的解决方法, 但是并不是很全面的, 也还需要更完善的措施来推行出来, 我国的发展还在继续, 法律机构的发展也还在继续, 为了我国的国有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更加的完善, 需要国有企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杜婷.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研究[D].西南石油大学, 2016.
  [2]马彦强.对完善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探讨[J].发展, 2016 (03) :62+95.
  [3]周玲.提高电力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效能的途径分析[J].中国市场, 2017 (35) :161+165.